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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的背後的背後

臉書流傳單厚之先生的大作「 制服的背後 」,該文引起部分第一線教育工作者~~也就是老師們的共鳴。不過針對該文筆者尚有許多疑問,因此不揣淺陋投書求教,盼能拋磚引玉、引發更多討論。 文章第二段說那些名校學生千辛萬苦才能穿上那件,「如果要把校服廢了,或規定給個人都可以穿便服上學,我保證他們第一個不肯」。可是,我們要不要問問那些喜歡運動、喜歡畫畫、喜歡看漫畫,但是不喜歡/不擅長讀書,所以被強迫穿上「爛學校」制服的學生們心理的感受? 台灣這個社會把「不會讀書的學生」視為「壞學生」的偏差風氣這麼嚴重,所以我們應該要強迫規定、維持穿制服這種制度,好讓名校學生穿著榮耀的制服作為勳章、並且強迫「壞學生」穿上「爛學校制服」以資識別?好讓所有的學生一心向學、讓準備參加指考的學生們「引以為鏡」? 文章的第三段提到「老一輩的人年輕時喜歡改制服、長大了又要買制式的學生書包來揹」。這個現象說明了什麼?淺見以為,它證明了「強迫的制服無法產生認同,並且違背人性」、「真心的認同必須在自由選擇的前提之下才能凸顯」。換言之,這個例子一點都不能證明「強迫穿制服其實滿足了人們喜歡制服、以及制服所帶來的認同感」。 一般來說,主張學生應該穿制服的理由之一,是「出了社會,許多時候還是需要穿制服,比如說軍人警察醫生護士空姐,而學生穿制服就是學習社會化的一部分」。文章第四段也提到「制服不僅僅是體制、群體、教條強加諸個人的限制。同時也是群體凝聚的象徵與標籤」,並且舉了軍隊、警察醫生、空姐等必須穿制服的職業為例子,提到「亂穿警消的制服會觸法,亂穿護士服護理師團體也會群起抗議,制服不受尊重的背後,也連帶會覺得自己的專業、尊嚴被否定」。 軍人、警察穿制服,是因為代表公權力,在執行公務的時候以資識別,社會不容許有人假冒軍人、警察;醫生護士穿制服是因為執行專業的時候以資識別,如果有誰假冒醫生護士可是人命關天;空姐穿制服是因為替航空公司服務,航空公司用薪水請空姐們穿上統一的服裝以便乘客知道向誰請求服務。 學生穿制服是為了執行哪一種公權力?為了服務誰?學生拿了誰的薪水?學生不穿制服會影響哪個學生的專業?否定了哪個學生的尊嚴? 出了社會之後,某些情況下必須穿制服,那是因為「必要性」,「自由選擇」以及「利大於弊」,一點都不是「穿制服可以顯出合群」、「穿制服代表榮耀」,然後「為了讓學生從小學會合群,所以從小就要強

你要如何在「學生該不該穿制服」議題選邊站

教育部要求「學校不得以服儀不整為由執行記過等處罰」這件事情已經好幾天了。「學生必須制服」這個制度實施了幾十年之後,第一次從制度面被撼動。「強迫學生穿制服有什麼好處或者壞處」這個主題已經有太多的正反文章論戰,這篇文章沒打算加入戰局;相反地,這篇文章想討論的,是「我們如何觀戰」。 一個大學教授之崩潰 說到論戰,讓我們先把時間點拉回兩年前。話說當時還是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的黃國昌與文化大學美國研究所的楊泰順教授在電視節目上辯論服貿議題。楊泰順認為學生要求立法監督服貿簽署實在是強人所難,國際間根本無此慣例;黃國昌則是一路雄辯滔滔,並且舉例哪幾個國家立了哪幾個法案,法案名稱為何,眼看著楊泰順的頭越來越低。 打過辯論賽的人都知道,要站穩自己的立場,必須要讓討論聚焦在自己有利的論點之上。接下來的楊泰順也是如此,這當然不讓我意外。楊泰順說著說著,我忽然聽到他說「至於黃老師說的那幾個法案,我不相信有這種法案」。 黃國昌哈哈大笑,說:「按照楊老師的說法,我剛剛說的那幾個法案是我這個法律人所杜撰出來的?各位觀眾請自行上網搜尋資料求證吧!」 而我這個觀眾,我一點兒都不誇張的說:我完全笑不出來,詫異無比。 為什麼在那一個當下,堂堂一個大學教授,會說出「我一點都不相信會有你說的那幾個法案」這種荒謬絕論的辯詞?雙方都是法律人,這樣的質疑根本超出了常識。為什麼,楊泰順在那一刻崩潰了? 從「價值觀」到「主張」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價值觀。比如說,有些人的核心價值觀是「競爭力」與「GDP」,有些人的核心價值觀是「分配正義」與「站在雞蛋的那一邊」。核心價值觀的不同的人,在同一個公共議題上往往會有不同的主張。 從「價值觀」到「主張」,需要一道名為「論述」的橋,而這道橋必須以邏輯建構。所謂的崩潰,往往就是因為忽然發現自己那道論述的橋經不起邏輯的檢驗、發現「符合自己價值觀的主張」竟然如此不堪一擊。而,不幸的是,如果缺乏「反思自己價值觀」的智慧,又缺乏「承認自己主張錯誤」的勇氣,崩潰往往就發生了。 關於「邏輯」這件事 邏輯這麼重要。可是中華民國的教育重視邏輯嗎?你看看學測的作文題目就知道了。2014年,法國高中畢業會考的作文題目中,有一題是「是否有選擇就算是有自由」;同年,台灣大學指考的作文題目是「圓一個夢」。 所以,多數的人缺乏「建構自己論述」的能力,更不要說「檢驗他

盤算蔡英文的算盤

讓我們來超級比一比:馬英九對中國喊「一個中國」,對台灣內部喊「中華民國」,對國際則是自稱「中華台北」。蔡英文對中國喊「維持現狀」,對台灣內部喊「維持現狀」,對國際則是自稱「中華台北/中華民國台灣」。 從表面上看來,蔡英文並沒有像馬英九那樣向中國投懷送抱,但是同時卻又不肯在國際場合勇敢說出「台灣」這個名詞,而是像中國國民黨那樣青睞「中華台北」。 我猜,蔡英文政府的打的算盤,或許是:當現狀從「中華民國」轉變成「中華台北」,就是成功打造出「維持現狀」的彈性空間~~既沒有「台灣獨立」的「冒進」,也不是全然地被「中華民國」給綑綁。 這麼一來,對於獨派,蔡可以說「我已經盡力鬆動中華民國;現階段畢竟立院人數不足以修憲嘛!」,於是獨派傾向於繼續對蔡抱持希望。另一方面,對於統派與來自中國的壓力,她可以說「我又沒有主張台獨」,於是檯面上統派與中國也找不到理由對蔡政府大翻臉。 我猜,在蔡的心中,這是一個階段性的策略、還不錯的算盤。 終極而言,蔡英文有沒有想要「正名」、「制憲」?依照我不充分的資訊還有極為淺薄的觀察,我猜其實並是沒有。蔡這樣的算盤,不過就是為自己創造「維持現狀」的彈性空間。可是,這樣子的「維持」,對於台灣主權的獨立自主會不會是短多長空?淺見以為恐怕答案是肯定的。 為什麼?因為什麼一中不一中、共識不共識、中華不中華,都是政治語言、政治遊戲。國際政治的遊戲規則當然是由大國主導、對大國有利,而中國已經是不折不扣的國際大國。玩國際政治這套遊戲?遊戲開始之前,台灣就已經先輸了三分。 相對而言,「國際法」是一個超然客觀的遊戲規則。要創造台灣的主權空間,當然應該要從「國際法」著手會更有利。 怎麼樣算是「玩國際法那套」?很簡單啊!至少,對內開始推動輿論探討中華民國的國際法地位(然後大家才會恍然大悟原來中華民國只是個活殭屍),對外則是在國際法庭上積極主張台灣加入國際組織的權力。 經過一番國際法上的努力之後,如果國際法庭確認中華民國只是一個活殭屍,那剛好讓台灣人認清國際現實、看清楚自己擁抱的是如何虛幻的概念;如果國際法庭認可中華民國的確是一個國,具備一切民主國家在國際上享有/負擔的權利與義務,對熱愛中華民國的台灣人而言,那也沒什麼不好(雖然制憲與轉型正義之路勢必因此更加坎坷)。至於究竟是前者的機率大些?還是後者的機率大些,那就「兩種可能,各自猜測」了。

盲目跟風

最可怕的就是盲目跟風。 花錢弄臉書粉絲專頁。花錢不是問題,問題是不知道自己在幹蠢事。 同樣一件事,比如說「分行開戶的時候找機器人來跳舞」。銀行A是因為「正在摸索人工智慧與機器人服務的可能性」的路上,所以找機器人來跳舞。跳舞看起來很蠢,但是重要的是執行團隊的努力以及更新思維的能力。表面看起來,銀行A在這裡幹一件蠢事、那裡幹一件蠢事,其實,一點一滴累積起來的,是背後對於新科技、新潮流的摸索能力與適應能力,還有最重要的,更新思維的能力。 同樣一件事情,銀行B卻是因為A銀行做了所以「輸人不輸陣」。B跟著A幹了一大堆蠢事,耗費了一大堆資源,什麼都沒有累積。

流量

流量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有一串的邏輯:很多人經過(也就是流量很大)/一部分的人剛好看到廣告/一小部分的人對商品產生興趣/一小小部分的人花錢買東西。 可是在現在這個時代,在行銷這個領域,「網路流量」已經是陌路了。為什麼?因為「剛好看到」這四個字,基本上已經不存在了。 重點說完了。以下只是說得更白話、短話長說。 *** 有時候我會被臉書上的燦坤特價3C商品給吸引,然後忽然覺得我好像需要再買一個(其實不太需要的)行動硬碟,所以我不會說「廣告無效」這種極端的話。 所以,「流量還是很重要的」、「有流量,廣告才會被看見」、「廣告被看見,才有機會提昇銷售」還是很重要的~~是這樣的嗎?三十年前這的確是鐵律;現在?恐怕不是。 二十年前,當我看電視,一進廣告我就猛轉台,只有很偶爾懶得轉台、或是轉來轉去之間,還是會不小心看到廣告。這種情形下,廣告的閱聽是「半被動」的。不管我想不想看廣告,我終究會被動地被灌一些廣告進入我的腦海。在這種情況下,談「收視率」、「流量」這些概念確實是有意義的。 十五年前還有所謂「入口網站」的概念,比如說yahoo之類的入口網站;在我上網的前一分鐘,我難免會不小心瞄到幾個廣告;這種時刻,那幾個廣告確實有可能灌進我的腦袋;在那樣子的網路時代,我的確可能被動地接收廣告。當很多個這樣的網友同時上網,就是「流量」,「有流量就有成交」的確是成立的。 但是自從google用強大的搜尋功能顛覆了「入口網站」這個概念後,網友想要看什麼東西,基本上,從打開電腦的第一秒開始,想要看到什麼內容,基本上完全操之在己;除非你的商品剛好是我有興趣的東西(當然,從「有興趣」到「想要買」到「真的買」之間是一條很長的路),否則,你的廣告來蓋我的螢幕,只會讓我翻白眼,0.3秒之內就會把你關掉;如果你強迫我必須收看五秒廣告才讓我關閉螢幕,只會讓我痛恨你。換言之,時至今日,上網閱聽完全是「全自動」的行為,任何一個奪走我「閱聽主控權」的廣告,基本上只會惹人討厭。 簡言之,對於關心行銷效果的人而言,「半被動」與「全自動」的閱聽行為背後,有一個很重要的差別,叫做「網友多想要看這個廣告」。在網路世界,閱聽行為基本上完全就是「全自動」;這種情況下,終極而言,還用傳統的觀念思考如何「提高流量」、希望流量轉換成「交易」,實在是一種捨本逐末、甚至緣木求魚的作法。 那麼,該怎麼辦?

你的堅持是怎麼來的?

關於這次「制服取消懲罰」的事件,理論上與政治色彩一點關係也沒有,所以保證「超越藍綠」,理論上每個人都更能夠理性地思辨。當然,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看法,而這些看法,大致上分為「贊成過去作法」與「反對過去作法」兩種立場。 這篇短短的小貼文不是要戰「哪邊比較對」,而是要討論「我們如何決定自己站在哪一邊」。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看法,那是理所當然的。重點是,我們有沒有雅量去看看對面立場的論述,然後檢視比對一下兩邊的論點,看看哪邊比較有說服力、在邏輯上比較說得通? 你堅持你的立場,是因為「我覺得這樣才是對的」?還是因為「經過廣泛閱讀、仔細比較兩邊的說法之後,我覺得我自己原先的看法其實是對的」?

偷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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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歡偷窺嗎?」,又或者,我應該換個方式問比較精確:「有誰不喜歡偷窺嗎?」。 如果能夠聽見、看見別人的祕密,你不會有快感嗎? 那些「不該做」的事情,我們都會本能地想要去「做看看」,不過幸好我們有一點理智、一點同理心、並且有一點擔心東窗事發的後果,於是,大致而言,我們都能夠克制這些不該有的慾望。 如果你剛好會一點點英文,又剛好會一點點電腦。只要一點點的一點點就好。你就能夠擁有入侵他人電腦的能力,而且被抓到的機率微乎其微。 你真的不會有一點點心動的感覺嗎? 更何況,如果入侵他人電腦之後獲得的不只是偷看的快感,更能夠因此知道他人的網路銀行帳號、密碼,只要你願意他的錢就會變成你的錢....... 那會是一個怎樣的世界? 事實上,這種幾乎毫無安全可言的數位世界,已經是殘酷的現在,不是想像的未來。 想想,實在是讓人毛骨悚然!

股東會的旺季與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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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的旺季到來了。我接到一個重要的任務:幫老媽拿著她的委託書換禮物。 這早已是台灣股民例行的年度盛事、投資生活的一部分了。資本家用一小包洗衣粉、或是五十元的超商商品券從小股民手上買到了股東會的委託書,然後因此控制了股東會、進而控制上市櫃公司,進而決定上市櫃公司的經營方向、投資策略。而所謂上市櫃公司的資金是從哪裡來的呢?當然是全體小股民投資匯集的嘛! 換句話說,只要策略得當,我只要花五百萬買股權(委託書),說不定就可以掌握五十億的公司營運。我不知道你會怎麼做啦!如果是我,我大概會「不小心」投資錯誤;反正,投資的錯誤是所有投資人小股民共同承擔,投資的回扣可是我個人在收哩! 事實上,股東會為什麼會有「旺季」呢?為什麼這麼湊巧各上市櫃公司的股東會這麼湊巧這麼密集呢?算了,別把話題扯遠了。話說,我拿著這張委託書在火車站附近尋找可以兌換禮品的攤位;老媽交代今年這家公司的禮品是五十元的超商商品券。我問了路邊承辦兌換活動的攤位,他們卻說「這家公司的募集活動已經結束了,現在只給洗衣粉,要不要」? 第一攤、第二攤都說如此,可是我看他們送的洗衣粉實在很廉價,於是有點兒意興闌珊。結果?結果我在第三攤順利兌換到了原訂的超商商品券。 奇怪?不是說募集活動結束了? 整個食物鏈,從頭到尾都在巧取毫奪;而食物鏈的最尾端的我這個小股民,分到了一張五十元的商品券,並且還因此雀躍不已。 還是忘記食物鏈上層的那些巧取毫奪吧!身為小股民,我們還是開心地迎接股東會兌換禮品的旺季吧! 備註:照片與文章無關,僅為示意圖哦^^

未來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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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政府為了監控、滲透、破壞任何他們想要處理的目標、「恐怖份子」為了實現他們的理想、企業與黑道(尤其是企業化的黑道)為了攫取他們想要的利益、年輕的駭客為了滿足惡作劇的心理……。上述的這些人,從來就沒有打算當君子,而整個網路的安全機制基本上只能防君子。 這本書一再地從各個面向,說明資訊科技以及把整個世界串在一起的網路有多脆弱,而整個世界也因此變得極端脆弱。 簡單一句話:讀這本書讓人頭皮發麻。 事情的本質 事情的本質,是:當我們想要使用網路提供的服務,那麼我們就必須「被服務」。比如說,想要享受GPS導航的便利?那麼你就得讓GPS知道你在哪裡、又打算去哪裡。又比如說,想要享受google客製化的服務,讓你迅速找到你想找的資訊?那麼你就得讓google了解你,你就得讓google了解你。 事情的另一個本質,是:當我們想要連結他人,事情的相對另一面就是「我們容易被連結」。比如說,人們太寂寞,於是希望在臉書上與他人互動、連結,於是相對的,我們就必須「被連結」。 在理想的情況中,我們應該握有掌控權;我們允許被連結、但是不想要被被過度連結;我們想要被了解,但是不想要被過度了解。 虛擬世界中的現實情況 只可惜現實世界不是這麼運作的。與金錢有關事情,進展得永遠比我們最瘋狂的想像還要瘋狂。在合法的界線內,事情就已經夠瘋狂了;更何況瘋狂從來不會被法律限制住。 什麼意思呢?你使用google mail寄信嗎?寄信的內容,可能是坦蕩公開的聲明,也可能是肉麻私密的情書;google怎麼知道你會不會認為「google 偷看我的信」呢?於是我們當初申請google帳號,已經點選「同意」的服務條款中,有一條就是:「我們的自動系統會分析您的內容 (包括電子郵件),以提供與您個人相關的產品功能,例如自訂搜尋結果、個人化廣告,以及垃圾內容與惡意軟體偵測功能。當您使用我們的系統傳送、接收及儲存內容時,系統就會進行分析。」 說起來這也是很合理的事情:是我們自己要google了解我們、服務我們的嘛!那麼我們「被了解」、「被服務」不是自找的嗎? 那麼,我們的信件被分析、被研究,我們的喜怒哀樂被了解,我們和伴侶之間的打情罵俏和同事之間的勾心鬥角商場上的爾虞我詐通通都被分析、被研究也是自找的嘛! 多數的平凡人物如你我大概不在乎我們的隱私被google看到,反正

蟑螂與我

表面上看起來,我一直都自認為自己很溫暖善良,其實我知道我非常自私殘忍。 比如說,我喜歡吃火鍋、還喜歡用真皮製作的假文青筆記本,只因為爽口與悅目。可是被屠宰、剝皮的畜生難道就沒有情感、不會痛苦嗎?在家中看見蟑螂,我可是毫不猶豫就踩扁牠哩! 我有同理心,但是我的同理心對於人或畜或蟑螂有很大的不同。從這個角度來看,我何其殘忍?! 主張廢死有一個很重要的本質,就是:認清「他是一個喪心病狂的人」。他之所以喪心病狂,你我或多或少都有那麼一點點的責任;而且他不是畜生,是人;無論他如何喪心病狂,我們都不該用死刑這種方式來「永久隔離」或「懲罰」。 我從來都不隱瞞我主張廢死的立場。事實上我在蘋果電子報上用真名發表過好幾篇主張廢死的文章。所以我想我大概理解網友們為什麼轉貼靠北工程師的這則貼文。 可是,用蟑螂來比喻窮凶惡極的殺人犯,真的恰當嗎? 如果你真心主張廢死,你怎麼會覺得那些喪心病狂的人可以用蟑螂來比喻?如果你認同了這樣的比喻,你等於一定程度認同了「殺人魔不是人」。那麼我就好奇了:既然那不是一個「人」,為什麼不能殺死? 如果殺人者應該以命抵命,那麼強姦犯該不該死?虐兒犯該不該死?虐待親生父母致殘的人該不該死? 不該?等你被強姦了/等你子女被虐待了/等你父母被弄殘了你再來回說「罪不致死」? 那麼,該死與不該死之間,那條線到底由誰界定?如何界定? 親愛的。主張廢除死刑,最主要的原因是:儘管那是一個喪心病狂的人,但是他是一個人;而,我們都是人,我們或多或少都承擔著共同的,身為人類一份子的共同責任。 目睹罪惡、面對罪犯,痛苦、憤怒都是人之常情,呼喚死刑滿足報復、消除恐懼或憎惡也是合理,但那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真理。 面對喪心病狂的人,有些人感到慚愧、有些人感到憎惡。哪種情緒多些,就決定了我們廢死或反廢死的立場。

文具店採購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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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情緒很氾濫的假文青,喜歡腦補劇情、小題大作,並且討厭他人對我表現出生氣或是不耐煩之類的負面情緒,簡稱玻璃心。 曾經我在那家店面很傳統的鋼筆文具店買了一支鋼筆,年約五十多歲的男老闆那種不耐煩的態度讓我再也不想與這店家往來。要不是因為想買的吸墨器到處買不到,我今天才不會再度踏進去。老闆還是一樣不太客氣。不過我買到了想買的吸墨器,頓時有了開心的感覺,於是加買了一罐鋼筆墨水。 結帳的時候忽然發現:櫃檯旁有張輪椅,輪椅上有個骨瘦如柴、已經中風老太太,大概是老闆的母親。忽然間,我幾乎覺得老闆那種不耐煩的態度看起來也沒有那麼討人厭了。 問題背後的問題,原因背後的原因。多一點腦補,有時候,說不定能夠給自己帶來多一點柔軟、對他人多一點寬容、不那麼容易玻璃心,最後得利的其實還是自己。 說起來很不容易,但總是要不斷努力。

有一種紀律,叫做抽離

就好像喜歡跑步,於是瘋狂加速,結果是:在完賽之前,就已經力竭。 真心喜歡寫作,於是瘋狂寫作;關心公共事務,於是全心投入。如果不懂得適度抽離,比如說什麼時候該出門運動,什麼時候又該暫時忘記黑暗、對著光明的甚至愚蠢的事物發笑發呆~~少了這些適度的抽離,只是提早讓自己倒下,哪裡也到不了。

照片論

之一 轉眼就已經四年多了。現在的我透過照片遇見了當時的他。當時的他看不見現在的我;現在的我饒富興味地看著當時的他。 整理iPhoto的圖庫。每一張照片都是回憶。 之二 職場上,這麼多的喜怒哀樂。多年後回頭看照片,當初的這些人那些事究竟是力求升官而虛情假意?是人在江湖不得不敷衍人情事故?還是真誠交心而真情流露? 我喜歡真誠交心、我理解人情事故、我遠離諂媚逢迎。人在職場,總要有一些必須遵守的原則。自尊心的呵護,必須從自己尊重自己開始。 之三 花時間整理照片。 一開始是覺得感動。發現:美好的回憶回甘了,連不美好的回憶也因為時間的柔焦而美化了。 接下來是覺得空虛。發現:人生一趟,除了腦袋裡的回憶之外,我們本來就什麼都留不住,而且連回憶都這麼容易斑駁。 數位相機幫我保留了軌跡,但是並不能為我的回憶創造美麗。當我們漸漸老去、行將就木的時候,打開那些年的照片想要回顧一生,才發現重要的回憶都是吃喝玩樂.....。那也沒什麼不好。只要回顧的時候覺得幸福,就好。 對花朵而言,花開,是一種客觀的現象,沒有什麼主觀的意識;對我而言,人生走這一趟,是一個具體的旅程,也總該有個抽象的意義。 只能留住回憶的人生已經夠虛無了。如果回顧的時候才發現都是吃喝玩樂的回憶,對我而言,就真的是空虛中的空虛了。 那不是我要的回憶,不是我人生的意義。 之四 打開電腦整理檔案,隨意點選多少年前的照片、影片,多少原本以為已經遺忘的記憶,瞬間解除封印。 人類的大腦到底藏著多少回憶?用不到的文具雜物我可以斷捨離,不願意回想的回憶卻其實捨不得刪除拋棄。

瑣事、興趣、理想與規則

令a=瑣事,b=興趣,c=理想。 規則:把a和b做好之後,我就可以去做c了。 a從a1~aN,做完一件還有一件,所以做不完, b只有b1~b5,但是因為有興趣,所以不斷重複做、求精進。 結果:c始終是待完成的c 很明顯,問題不是瑣事、不是興趣、更不是理想,而是規則。

幼兒語言邏輯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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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問:「把拔幫柔妹擦臉好不好?」,柔妹:「不好!」;大人問:「馬麻幫柔妹擦臉好不好?」,柔妹:「好」。 反正只要和把拔有關的疑問句,柔妹一律否定就對了。比如說: 大人問:「把拔帥不帥?」,柔妹:「不帥」;大人問:「馬麻漂不漂亮?」,柔妹:「漂亮」。 大人問:「把拔漂不漂亮?」,柔妹:「不漂亮」;大人問:「馬麻帥不帥?」,柔妹:「帥」。 幸好把拔很聰明。 把拔:「把拔醜不醜?」,柔妹:「不醜」;「馬麻醜不醜?」,柔妹:「醜」。

才情、脾氣與幹幹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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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脾氣的人,如果能夠用在正確的地方,就容易磨出大才情;相對的,有大才情的人,因為實在耐不住周遭的平庸,往往有大脾氣。 然後,因為脾氣太大,讓自己有志難伸。 有些人說的道理很對,但是因為說話的態度讓人難以接受,結果連帶讓他想宣揚的道理也難以被接受。我們當然也可以說「明明我說的是對的,為什麼是我要改變態度去遷就錯誤的人?」,一如「我明明這麼有才情,我為什麼要忍受這些狗屁的人事物?」。 但是,如果我真心想要宣揚我那些正確的理念,我為什麼就這麼堅持、一定要用刺耳的方法來對我的理念進行反效果的宣傳呢? 凡人都有情緒,用文字抒發情感乃是理所當然。幹幹叫的幹文罵得暢快淋漓、或者酸溜溜的酸文刻薄得入木三分~~這些文章容易引起共鳴、容易吸引更多人按讚,但是卻難以說服站在不同立場的人。 更直白的說:理直氣壯的文章通常比理直氣和的文章更有感染力,但是別忘了,理直氣和的文章往往比理直氣壯的文章更有說服力。 寫公共議題相關的文章,總得要練習理直氣和,甚至練習「假中立」。用一種看似中立的態度,吸引不同立場的人願意來讀自己的文章。如果因為幹幹叫的幹文總是能夠獲得廣大迴響,就劍走偏鋒地習慣性地幹幹叫,恐怕只會讓真正需要一讀的讀者在不知不覺中遠離了自己的文章、遠離了自己想要宣揚的理念。

公園裡的小兄妹

一個人去公園,看見一對大約六七歲的小兄妹,小心翼翼地蹲低身子,準備抓蜻蜓。我想開口說些什麼,但是忍住了。他們的父母就在一旁,說:「不要再抓了!昨天已經抓一整天了,抓不膩嗎?」。 我覺得很悲哀。這樣子的家庭教育、以及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阻止這些的我,都讓我覺得悲哀。

花開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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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時間整理照片。 一開始是覺得感動。發現:美好的回憶回甘了,連不美好的回憶也因為時間的柔焦而美化了。 接下來是覺得空虛。發現:人生一趟,除了腦袋裡的回憶之外,我們本來就什麼都留不住,而且連回憶都這麼容易斑駁。 數位相機幫我保留了軌跡,但是並不能為我的回憶創造美麗。當我們漸漸老去、行將就木的時候,打開那些年的照片想要回顧一生,才發現重要的回憶都是吃喝玩樂.....。那也沒什麼不好。只要回顧的時候覺得幸福,就好。 對花朵而言,花開,是一種客觀的現象,沒有什麼主觀的意識;對我而言,人生走這一趟,是一個具體的旅程,也總該有個抽象的意義。 只能留住回憶的人生已經夠虛無了。如果回顧的時候才發現都是吃喝玩樂的回憶,對我而言,就真的是空虛中的空虛了。 那不是我要的回憶,不是我人生的意義。

專案遊戲化

認清自己的時間、精力、能力都有限,於是放慢腳步,做一點算一點。 於是把整理iPhoto相簿、想要做的專題簡報,以及讀書與讀書心得,各自拆成一個個的小專案,一點一點的進行。 不但不要放縱自己一口氣做太多,反而要限制自己,以十五分鐘為一節,每次只能做三節;這樣可以把進度量化,讓自己清楚看見自己的努力與進度,讓這些事情變成像是超商集點那樣子的小遊戲。 事實是:時間有限、精力有限,但是目標無窮。每個月挑兩件最重要的事情,一個月完成一件事情,或者說,兩個月之內能夠完成兩件事情,就已經值得慶賀了。

傾聽的秘訣

整理照片,看到曾經上課時寫下的筆記: 如何當個好的傾聽者?「保密」、「不批評」、「不急著給建議」。 白話的說,就是: 一、不要大嘴巴。 二、不要動不動就說「你錯了」、「你這樣對嗎」之類的批評。對方需要的是傾聽者,不是說教者。 三、不要動不動就說「如果我是你的話」、「我覺得怎樣怎樣比較好」、「你有沒有想過」.....之類的話。我們沒有真的比較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難處;「連故事都沒有聽完整就急著給建議」,這樣的熱心其實沒有正面的效果;不但不會讓自己顯得比較厲害;反而凸顯自己的膚淺與「急於表現」。 「保密」、「不批評」、「不急著給建議」。這麼簡單的三件事,其實並不容易做到。我自己也還在練習。

多層次的鏡子

心理諮商有一個重要的技巧:當個案的鏡子~~而且是當個多層次的鏡子~~讓個案看見不同層次的自己。比如說,讓個案知道「個案自己在生氣」;知道「個案自己為什麼生氣」;知道「個案自己往往為了什麼生氣」。這實在是很不簡單的一件事情。 如果要照見的對象是我們自己,那就更有挑戰性了。

那些年,我一個人過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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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一個人,你不喜歡做哪些事情?又會做哪些事情? 有些朋友說一個人的時候不愛看電影、不愛吃火鍋、不愛旅遊……諸如此類的。一個人不是沒有落寞,可是就是那些年開始,我學會了自戀、覺得自己其實還不錯,一個人沒有理由過得不好。於是那些年,我單身,一個人在情人節看電影、一個人去六福村搭大怒神看煙火秀;那一年夏天的那一天,甚至一個人租了車直奔拉拉山。 整理iPhoto的時候,那些早已模糊的回憶被照片迅速勾勒出清晰的輪廓。涼爽的山風、好美的夕陽、簡陋的小木屋、在樑上嗷嗷待哺索食聲吱吱的雛鳥、一個人在星空下唱歌的我。 尤其是那個剎那:當我仰起頭看那片蟬鳴聲震耳欲聾的樹梢,一整片的翠綠覆蓋了我、彷彿被溫柔的擁抱。 如果我跟你說隔天我在面對動輒一兩千歲的神木群時體悟了一些什麼,可能就有一點假掰了。說穿了我只是想要證明自己一個人也可以做些什麼。而,當我們試圖去證明什麼的時候,其實剛好證明了「這件事情需要被證明」。 對我而言,也是費了一番力氣,然後才勉強證明了。 如果你剛好正單身,或許我的體驗可以讓你參考:管他媽明天有沒有誰會來欣賞,我總得先欣賞我自己~~就算有點費力,我還是要努力證明。 然後,過了些年之後,或許你會有伴、或許你還是孤單,但是至少一路走來你給自己找了不少樂子~~雖然過往的那些當下可能覺得苦澀。可是你知道,苦瓜其實清涼退火,可以讓你消除痘痘於無形無意之間,而且咂著咂著就回甘了。

廢話的意義

如果我是領導人,負責帶領工作小組辦理員工旅遊。 我會規劃工作流程、進行任務分工、掌握工作進度,還會確定關鍵事項是否辦理妥當,比如說「遊覽車租到了沒」、「大家的旅遊平安險保了沒」,可是我一定不會在開會的時候向大家解釋「旅遊平安保險為什麼很重要」。 那種廢話,不應該拿來浪費與會者的時間。可是,為什麼有些長官明明自己也忙得要死,卻喜歡拿這種廢話浪費自己和大家的時間呢? 這是一個笑話、也是一個謎題。冰雪聰明的我今天忽然頓悟了:長官不長官和聰明不聰明本來就是兩回事。一個長官如何在開會的時候不說話?一個腦袋裡面沒有裝東西的長官,如果不說廢話,開會的時候還能說什麼呢? 於是我就忍不住笑了。

瑣事的意義

對於那些信仰專注完美、近乎苛求的人而言,大事固然要做好,瑣事也不能馬虎。在這種情境下,在瑣事上專注是一個人脫穎而出的關鍵。 對於那些日理萬機、講究效率的人而言,大事當然要做好,瑣事大概就好。在這種情境下,在瑣事上馬虎是一個人懂得管理資源的表現。 還有另外一種。比如說,一大群年薪破百萬的人聚在一起開會,換算起來這個會議一小時的人力成本就要十萬元。 十萬元的人力成本花在什麼地方呢?一群人聚在一起是為了討論承辦廠商的路跑活動企劃書。討論了一個小時之後,英明的首長兼會議主持人裁示「參賽者的小點心預算雖然平均每人只有五十元,雖然現在規劃的點心也是有品牌的餅乾,但還是應該要多多訪價、換好一點的餅乾」。 在這種情境下,專注如此的瑣事,是一種怎樣的意義呢?除了蠢,我一時之間想不到更好的形容詞。 可是這種事就是發生了,而且時常發生。 於是我就忍不住笑了。

辦公室的小確幸

在辦公室有兩種時候最開心:領薪水的時候,還有因為做公事而學會一些私事上也用得著的小技能的時候。 例如在辦公室因公摸索ppt、visio,然後因為私事弄這些東西的時候一整個順暢很多。 在辦公室時常忘東忘西的我為了千頭萬緒的公事練習使用小紙片管理工作流程、規畫網站改版專案,後來小紙片變成了我寫吠文的神兵利器,大幅提升生產吠文的效率。 因公摸索臉書粉絲專頁,有點概念之後經營私人臉書專頁。 助益或大或小,都是開心的收穫啊!

虐待動物,重刑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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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很反對虐待動物,那是很沒有同理心、很不道德的、很惡劣的。然後,我看到名律師呂秋遠主張「虐待動物應處七年以下徒刑並且不得易科罰金」。 問題是:道德上「大大的不道德」,就應該必定由法律來「大大的懲罰、教育」嗎? 大自然裡面,只有弱肉強食的食物鏈,生命與行為本身都沒有「階級」。「階級」是人類的意識去建構出來的。 刑法呢?刑法的前提必須是「大惡重判」、「小惡輕判」~~換句話說,法律上的「錯誤」是有階級的。問題是,什麼是大惡?什麼是小惡? 如果你堅持「虐待動物應該判處重刑」,那你能不能先回答我「什麼樣的犯罪不應該判處重刑」? 我故意偷走你的五百萬比較可惡?還是惡意弄死一隻可愛的狗比較可惡?如果後者應該判處七年徒刑,那麼,我這個小偷應該關七年以上,對吧?該關幾年好呢?十年? 那麼,偷走一個億萬富翁的五百萬購車款可惡?還是偷走一個獨居老人的五千元的吃飯錢可惡?應該是後者吧? 那麼,那個偷五千元的小偷又該關幾年?十五年可以嗎? 那麼,到底有什麼罪的刑度應該低於七年以下?所有犯罪的人都是惡,然後都一古腦的「七年以上」? 法律與道德,兩者本來就不容易調和。但是,看到「很不道德」的事情就呼喊「很重的刑罰」,真的是一個受過法學訓練、理論上應該具備法哲學思考素養的人,該有的主張嗎?

一件小事,以及另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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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女兒不小心打破了碗,阿婆用抹布仔細清掃地板,結果不小心被小小碎片刺傷;堅毅的阿婆凡事以孫女為優先,全然不把小碎片放在心上,依舊照顧孫女、煮菜、哄睡、陪玩。傷口不再流血了,但是持續的活動、碰撞讓碎片越刺越深。直到我下班回家,阿婆還是若無其事,煮好兒子的晚餐、再去看完預約的牙醫,才告訴我傷口的事情。 以為是小事情,但是我拿著繡花針怎麼樣也挑不出碎片,於是半強迫地逼著阿婆去醫院。 先是一針破傷風。扎針的時候,怕痛的阿婆猛然縮了一下、護士小姐面無表情地說「不要躲哦」,結果阿婆又縮了一下。打完針後護士小姐酷酷地轉身離開,可是我分明看見她捏著自己的手指,手指上一個冒著鮮血的小針孔。但是護士小姐什麼都沒說、沒抱怨。 我不知道年紀輕輕地她在護士生涯中挨了多少支無謂的針,怎麼竟能夠這麼淡定。 我不知道怎麼道歉,只能趁著母親躺在診療床清創的時候,速速去便利商店買了一瓶爽健美茶、一盒金莎巧克力。遞給護士,很簡短地道歉以及道謝。 碎片刺得很深,近二十分鐘的清創清出了一個芝麻大小的碎片。下床之後,阿婆兩腿簌簌地抖、抖了十幾分鐘。但是阿婆什麼都沒說、沒抱怨。 我不知道她當我母親的這四十年中吃了多少苦,怎麼竟能夠這麼沉默。 我不知道怎麼道謝,只能很溫柔地扶著阿婆往批價領藥的櫃檯慢慢地走。 這是今晚的一件小事,以及另一件。雖然夜深了,但是我知道:不寫出來,我是睡不著的。

昨日的他,今日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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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就已經四年多了。現在的我透過照片遇見了當時的他。當時的他看不見現在的我,現在的我饒富興味地看著當時的他。 整理iPhoto的圖庫。每一張照片都是回憶。

自尊心的呵護,從自己尊重自己開始

職場上,這麼多的喜怒哀樂。多年後回頭看照片,當初的這些人那些事究竟是力求升官而虛情假意?是人在江湖不得不敷衍人情事故?還是真誠交心而真情流露? 我喜歡真誠交心、我理解人情事故、我遠離諂媚逢迎。人在職場,總要有一些必須遵守的原則。 自尊心的呵護,必須從自己尊重自己開始。

瑣事、興趣與理想。

令a=瑣事,b=興趣,c=理想。 規則:把a和b做好之後,我就可以去做c了。 a從a1~aN,做完一件還有一件,所以做不完, b只有b1~b5,但是因為有興趣,所以不斷重複做、求精進。 結果:c始終是待完成的c 很明顯,問題不是瑣事、不是興趣、更不是理想,而是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