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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4月, 2016的文章

我想要告訴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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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目標 我想要告訴女兒:別時時抬頭看著遠方的目標。目標放在心中就好,眼睛要盯著前方,才能確定方向走得對、腳步踏得穩。如果覺得一步一步走很無聊,那就用想像力為走路添加樂趣;每往前走一步,就給自己一點肯定。如果參不透這個秘密,目標越遠大,挫折越巨大。 之二:聰明 我想要告訴女兒:重點不在於你有多聰明,而是在於你懂不懂得「學習如何學習」、「思考如何思考」。參透了這個秘密,就能讓你越來越聰明。 之三:慧 我想要告訴女兒:只有聰明卻沒有智慧的人生,在最幸運的情況下,也只能是順遂、不可能幸福。 之四:柔 我想要告訴女兒:柔弱生之徒、老氏戒剛強;行行鄙夫志,悠悠故難量。勝人者力,自勝者才是真正的強。 這些事情,把拔到了四十歲才體會。多希望妳可以早些了解。

長工之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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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呼喚 把拔試圖幫女兒穿衣服、穿布布、剔牙、刷牙,女兒照例是不肯的。總要把東西搶過來,拿給馬麻;如果馬麻不在就拿給阿婆。服侍公主不是賤民該做的活。 但偶爾也有重用把拔的時候。比如說那天女兒大便了,拉著馬麻帶她進浴室換布布。脫褲子的時候一不小心大便滾了一地,媽媽小聲驚呼「哇」!幾乎就在同一時間,女兒接著大叫「把拔」!中氣十足,還拉著魄力十足的尾音。 長工該上工了。 之二 撿 馬麻:「吳柔妹!把拔要幫你擦臉,你怎麼可以把毛巾搶過來丟在地上?沒禮貌!過來把毛巾撿起來給把拔!」 女兒跑離現場,躲進房間。 馬麻:「吳柔妹我數到三,不然就要拿棍子打屁股了」。 女兒別過頭去,昂然不動。 馬麻:「一…..二…..」。 女兒心不甘情不願緩緩走到蹲在地上的把拔面前。 馬麻:「把毛巾撿起來給把拔!快點!」 倔將的女兒想了一下,最後決定伸出右腳,用右腳腳趾抓起抹布…….

殺雞與牛刀

討論一個專案:有哪些相關單位?有哪些重要元素?有哪些重要考量?有幾項重要工作?工作流程為何?這些人事物彼此會產生怎樣交互的影響?怎麼樣才能讓專案走得最順暢? 討論的內容其實可以是一張具體的藍圖。可是,我們放著白板不用。不在白板上把這張藍圖具體地畫出來,而習慣用嘴巴抽象地說;開會開了半天,有一半以上的時間都在描述自己腦袋裡的這張圖、以及揣測別人腦袋裡的那張圖。 如果討論的專案很簡單,當然不需要浪費時間畫白板。殺雞當然不需要用牛刀。問題是:我們有沒有找機會練習操牛刀? 因為平常討論的都是小專案,所以根本沒有意願、沒有機會練習使用白板、不擅常用圖像輔助討論、思考。一旦遇到大一點的專案時,因為不習慣、不擅長,自然還是選擇用嘴巴開會。這樣的會議會有效率,太陽真是要從西邊出來了! 結論是:有白板的會議不一定有效率,沒有白板的會議通常沒有效率。殺雞不一定要用牛刀,但是偶爾練習用牛刀殺雞,還是很重要的。

檔案與回憶

打開電腦整理檔案,隨意點選多少年前的照片、影片,多少原本以為已經遺忘的記憶,瞬間解除封印。 人類的大腦到底藏著多少回憶?用不到的文具雜物我可以斷捨離,不願意回想的回憶卻其實捨不得刪除拋棄。

意義兩則~~廢話與瑣事

<<廢話的意義>> 如果我是領導人,負責帶領工作小組辦理員工旅遊。 我會規劃工作流程、進行任務分工、掌握工作進度,還會確定關鍵事項是否辦理妥當,比如說「遊覽車租到了沒」、「大家的旅遊平安險保了沒」,可是我一定不會在開會的時候向大家解釋「旅遊平安保險為什麼很重要」。 那種廢話,不應該拿來浪費與會者的時間。可是,為什麼有些長官明明自己也忙得要死,卻喜歡拿這種廢話浪費自己和大家的時間呢? 這是一個笑話、也是一個謎題。冰雪聰明的我今天忽然頓悟了:長官不長官和聰明不聰明本來就是兩回事。一個長官如何在開會的時候不說話?一個腦袋裡面沒有裝東西的長官,如果不說廢話,開會的時候還能說什麼呢? 於是我就忍不住笑了。 <<瑣事的意義>> 對於那些信仰專注完美、近乎苛求的人而言,大事固然要做好,瑣事也不能馬虎。在這種情境下,在瑣事上專注是一個人脫穎而出的關鍵。 對於那些日理萬機、講究效率的人而言,大事當然要做好,瑣事大概就好。在這種情境下,在瑣事上馬虎是一個人懂得管理資源的表現。 還有另外一種。比如說,一大群年薪破百萬的人聚在一起開會,換算起來這個會議一小時的人力成本就要十萬元。 十萬元的人力成本花在什麼地方呢?一群人聚在一起是為了討論承辦廠商的路跑活動企劃書。討論了一個小時之後,英明的首長兼會議主持人裁示「參賽者的小點心預算雖然平均每人只有五十元,雖然現在規劃的點心也是有品牌的餅乾,但還是應該要多多訪價、換好一點的餅乾」。 在這種情境下,專注如此的瑣事,是一種怎樣的意義呢?除了蠢,我一時之間想不到更好的形容詞。 可是這種事就是發生了,而且時常發生。 於是我就忍不住笑了。

做夢與逐夢

做夢不用本錢,逐夢要;做夢沒有風險,逐夢有。 其實,很清楚自己在做夢,也知道自己沒有逐夢的本錢與風險承擔能力,但還是很認真的做。 至少不能失去做夢的能力。總是要鼓勵自己:說不定真的有一天有機會逐夢!如果屆時因為做夢的能力不足而錯過寶貴的機會,豈不是可惜了? 於是假裝自己是重要的文膽一直寫吠文、假裝自己是重要的CEO一直看趨勢想策略、假裝自己是重要的提案人員不斷找資料做簡報。再加上看不完的書、寫不完的讀書心得,以及進度始終停滯的小說。 做夢不用花本錢、擔風險,但是很花時間、耗精神。

思考輔助神器:小紙片的大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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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拆解舊有的模式,創造新的模式? 把每一種角色的每一種重要功能,分別拆解為單一的元素,每個元素寫在一張小紙條上。 把每一個功能元素放在中間依序排列,右邊是現在負責執行各個步驟的傳統角色,左邊是新流程中的新角色。 新舊模式一目了然。小紙條功能強大又一例。

鄭捷的死刑,與死刑之後

理想之所以值得追求,並不是因為現實一無可取,而是理想比現實更好。廢死之所以值得追求,並不是因為死刑一無可取,而是廢死比死刑利大於弊。 廢除死刑是一個需要追求的理想。廢除之前,死刑的執行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現實。 關於鄭捷的死刑,因為確實罪大惡極、而且罪證確鑑沒有冤獄誤判問題,所以和其他的死刑案例相較;基於這些「表面原因」看起來,對於部分人而言,這個死刑是快慰人心的。 如果對於這個死刑覺得悵然,恐怕是因為你明知還有更多深沈的結構問題不是死刑可以解決。 如果對於這個死刑覺得荒謬,或許是因為忽略了這樣的死刑,對於很大一部分的人而言,是最起碼的正義的維繫、被害人家屬最卑微的心願。 更白話的說,就是:如果我是一個被害者家屬,我「或許」不願意兇手判處死刑;既然我只是一個旁觀者,我「肯定」沒有權力要求被害者家屬不對於死刑的執行拍手叫好、無法認為家屬對於兇手伏法感到快慰是一種荒謬。 廢死與否,最終只能「贊成」與「反對」兩種立場。但是在形成共識的過程中、在思考的百轉千折中,從來都不是單純的是非黑白啊!

大才與大器

從我自身的心理,觀察到的人性是這樣的:一般而言,我們偏好和自己意見一致的人相處;對於一個我不討厭、甚至有點喜歡的人,如果他對於事務的看法和我一樣,我「未必」會多喜歡他一點點;如果他的立場時常和我相反,我「可能」就不太喜歡和他親近;如果這個人老是和我唱反調,我就「很可能」就會在有意無意之間忽略他、避著他。 假設每一個公共議題都有正反兩面的兩種立場,一百個議題就是一百種選擇。再怎麼和我看法一致的人,也很難在一百個議題上和我採取一樣的態度。所以,也就是說,像我這種在網路好發議論的人,其實是很不討喜的。我每發一則議論,就是在讓我的臉友們多一個討厭我的機會。 可是我很清楚自己為什麼要寫。我寫是因為我想要宣揚我認為正確的東西(雖然我自認為是對的東西可能不見得就真的很對),臉友是否因此喜歡我或討厭我,完全不在我的考慮之內。換言之,如果我在意臉友對我的看法,我根本就不應該對公共議題發表看法。 這個道理其實不難理解。既然如此,我於是好奇:為什麼網路上「大致上」應該是志同道合的臉友們彼此戰來戰去,弄得很不開心。 戰論述?沒有問題。論述本來就是要戰。 戰人品?這個就有點奇怪了。每個人對自己、對他人的道德標準都不一樣,在我看來,「為了人品而戰」~~不管是評論他人的人品、還是捍衛自己的人格~~其實都有點兒無謂。 他的人品?我上網是因為宣揚、論述、爭辯公共議題,他的私德與我何干? 我的人格?除非針對極端惡意的中傷必須加以澄清外,我的人格哪裡是因為他的閒言閒語就會被污衊的? 我的理解是:時間很寶貴。多看一本書長見識、多寫一篇文磨筆刀、多去操場跑兩圈練體力、甚至多發一會兒呆放放空,都遠比「戰人品」有意義一百倍。何苦在這種事情上面磨耗自己的精神體力時間呢? 一個社會要進步,需要靠有大器的大才發聲、甚至統領。我真心覺得:有大才的人不少,但是有大才又有大器的人不多;如果你是能寫善道、能謀善斷、有膽有識的大才,你願意為了台灣的前途,讓自己更大器一些嗎? 其實我不太懂網路上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紛爭。之所以不懂,最有可能的原因是因為目前為止我很幸運地沒有遇到。身為一個網路無名小卒,我自然沒什麼資格對誰指指點點。就只是野人獻曝,說說己見罷了。歡迎對號入座。

如果有兩個人,兩個國

如果有兩個人。一個人從小在小燈泡那樣充滿愛的環境下成長,另一個人從小在充滿仇恨的環境下成長。 二十年後,兩個人會有什麼不同? 如果有兩個國家。這國的兩千萬人,從小在充滿偽善、羨慕強者又敵視弱者的環境下成長,每一個大人都告訴你「把自己顧好就好」的明哲保身;那國的兩千萬人從小在直爽、羨慕強者但是扶助弱者的環境下成長,每一個大人都告訴你「遇到不公義就要站出來抗爭」的義無反顧。 六十年後,兩個國家會有什麼不同? 六十年。六十年可以讓屠殺猶太人的納粹德國進步,成為努力接納難民的偉大德國;六十年也可以讓台灣停滯,總是怒罵「罪犯憑什麼有人權」的落後島國。 哦,不!六十年過去了,全世界甚至沒有一個強權承認台灣是個「國」。 這種巨大的悲哀,我們無法面對,所以就選擇逃避。如果你在臉書像我一樣寫這種吠文,很容易就會被歸類成「想太多」、「政治狂」、「躁鬱症」,或者一般俗稱「神經病」。 所以我三不五時還是要嬉皮笑臉一番,證明其實自己勉強還算個普通人。至於,在台灣,普通人是不是正常人?這個我就不確定了。

吠文寫作神器:小紙片的大妙用

對我而言,之所以能夠源源不絕地生產吠文,有兩個重要的工具:「電腦」與「小紙片」 用電腦寫作有個好處: 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完全不用管段落是否分明,內容是否重複,就憑著直覺一直寫。 寫得差不多了之後,重讀自己寫的文字。 把自己覺得是重點的地方標註起來,找出每一段文字的重點。 所謂的標註,可以是「劃螢光筆」、可以是「劃底線」,當然也可以是「字體反紅」。 標註完成之後,開始運用剪下、貼上與刪除的功能,把內容重複的文句濃縮或刪除,再把重點排列組合一番、就完成一篇吠文了。 但是這還不夠便利。 一篇比較周延的文章,可能有大段落、小段落,有正面論述、反面論述、還有針對某個小點的客觀資料補充;有些是上位概念必須先敘明、有些是延伸論述必須放在後面說。換句話說,一篇文章的架構,並不只是線性一二三的順序排列,也可能是像組織圖那樣二維的層層展開。 明明心中有千言萬語, 但是針對某個主題開始下筆的時候,卻又 不知道該怎麼條理分明地排出組織圖那樣的架構,怎麼辦? 那就先別急著組合。 把想到的每一個「點」分別用隻字片語簡要地寫在一張小紙片上面。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寫完了之後,再來慢慢排列組合,就會發現,哦,原來, 這張紙片是另外兩個論點的上位概念,另外三張紙片分別論證了這兩個概念的重要性。最後把「一個上位概念」、「兩個論點」、「三個例子」這六張紙片攤開,在桌面排成一個金字塔。 這樣一來,文章的架構自然而然就組織起來了。 「寫文章可以練習思辨能力」並不是唱高調。當我們用這種方式寫文章的時候,可以幫助我們反思自己文章的邏輯架構。 比如說,如果發現自己的文章大綱只有正面論述,卻缺乏了反面論述,這時候我們就要問自己:我能不能暫時放下自己的定見,從反面的立場出發,寫一些反面論述? 當我們不斷練習站在對立面思考,我們的思考自然可以更多元;從多元角度思考一個主題,我們可以減少自己過於主觀的可能;我們可能因為更理解對方的論點,進而發現對方論點的破綻,也可能幾經思考之後發現原來對方的論點值得自己深思、進而修正了我們的既定立場。 這樣子練習,就好像強迫自己左手和右手打架,或者類似於強迫自己同時用好幾種立場思考、爭辯同一個議題。於是寫著寫著,有時候文章的結論根本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 也因為寫作的當下「我不再只是我」,幾個月後再回頭看自己的文章,時常會覺得「哇靠!我當初怎麼會

當統派反串獨派

「如果你支持台灣獨立的話,你支持花蓮獨立嗎?支持原住民獨立嗎」? 這樣的質問在臉書上越來越常見,很多人大喊「是的,我支持台灣獨立,當然也支持花蓮/原住民獨立」。連某統派青年也在臉書上呼籲支持「板橋獨立」。 要寫文探討這種「是否支持花蓮/原住民/板橋獨立」的問題,筆者總得先表明自己的立場。我的答案是:目前我不支持也不反對。想要反問的問題是:「主張台灣獨立」卻又「不支持花蓮/原住民/板橋獨立」,真的是一種價值觀的矛盾嗎? 我們不妨仔細檢視一下這個問題的脈絡:「獨立本身有那麼正當嗎?說得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如果花蓮/原住民/板橋說要獨立,要脫離你這個中華民國/台灣國獨立的話,難道你會支持嗎?如果你沒有辦法大聲說「支持」的話,憑什麼說你現在支持台灣獨立」? 獨立運動,要用主觀的意志去推動、進而達到客觀的條件。「我是否支持板橋獨立」是我的主觀意志,「多數板橋人有沒有意願獨立」、「板橋人有沒有能力獨立」是一種客觀的事實狀態;而客觀的事實是:目前的板橋人似乎沒打算獨立,而且也缺乏自己建構內政軍事體系、成為一個國家的能力。 而台灣獨立呢?之所以主張台灣獨立,是因為想要脫離中華民國這個在國際上已經死透了的殭屍、並且擺脫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有歷史淵源的惡鄰居的併吞,所以在道德上有正當性。同時,台灣這塊島嶼有自己的國防、內政系統,有自己的軍隊、貨幣與民選總統,所以有獨立的實力。換言之,在道德上是正確的,在客觀條件上也早已具備,所以我主張台獨、支持台獨。 至於我是否支持花蓮/原住民/板橋獨立?我不支持也不反對,就等著你能不能提出有力的論點來說服我。 關於獨立。獨立的本質就是抗爭,就是「突破壓制」。只要我們稍微粗略地瀏覽歷史。帝王、王國、共和國的形成與崩潰,或是那些從其中獨立出來的國家,無一不是如此。與道德無關。只與力量有關。 「追求獨立」本身是一件中性的事情,「追求獨立」並不會讓我們站上道德的制高點。獨立之所以可能具有道德的正當性、之所以可能感人、進而吸引千萬人義無反顧地為了追求獨立而犧牲生命,是因為「想要脫離暴政」、「想要追求更美好的明天」。 簡言之,「獨立」本身並沒有道德正當性,「為了追求美好未來的獨立」才有;有了道德正當性之後,才可能讓我在主觀意志上認同這個獨立運動。即便如此,還需要有很多人努力地推動、滿足「獨立的客觀條件」。現在花蓮、板橋、

海邊的沙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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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邊蓋沙堡當然是一個高度的技藝,要蓋得漂亮可不簡單。但是,經不起思考論證的信仰,在我看來,就等於經不起海水沖刷的沙堡。 關於基督神學,「教令派(Decretals)….特別強調「教會的傳統是信仰的基礎,沒有教會,就沒有信仰可說,依此而論,一個人不依教會也就無法得到救贖。但丁反駁說:在沒有教會之前,人們已經信仰基督,因此,對基督的信仰才是構成教會的傳統」。<<從王權、專制到民主>>,P90。 我個人覺得但丁說得很好,打臉了教令派。但是我有另外一個更基本的問題:如果根本沒有上帝呢? 我沒有宗教信仰,所以對我而言,這些神學理論的建構,豈不是海邊的沙堡? 1600年,天文學家布魯諾(G.Bruno,1548-1600)被教會活活燒死,罪名就是他擁護哥白尼,竟敢說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這樣的教會所建構的神學以及神學論述之爭,要我如何相信不是沙堡? 或許,在我讀更多討論宗教的文字之後,對於宗教會有所改觀。但至少到今天為止,要我相信有一個至高無上的神?很難!

不可思議的愚笨

有些人,喜歡在自己長官的面前責備自己的部下。比如說,當我的長官質疑我「這份公文怎麼會寫得這麼差的時候」,我就轉過頭去,罵我的部屬「我當時就說公文不可以這樣寫!」。可是,所有人都知道:這份公文要往上呈之前,我已經先蓋過印章了。 不管是形式上、還是實質上,我都必須為了這個錯誤負責。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在我的長官面前責備我的部屬,只會讓我多一種「沒有擔當」、「推卸責任」、「不挺自己部屬」、「打小孩給別人看」的壞名聲。 可是,像這種愚蠢的人多嗎?依照我在職場的觀察,很抱歉,多得很。

錯誤的理由,削弱了正確的主張

支持廢死,不是因為歐洲都已經廢死了所以台灣也應該跟進,而是因為廢死的利大於弊;主張教官退出校園,不是因為民主國家沒有這種畸形的軍人治校制度,而是軍人進入校園的弊遠遠大於利。 我們可以跟風高喊「廢死」、「教官退出校園」這些口號,不過如果說不出正確的原因,很容易就被打臉,進而讓「反廢死」、「支持教官留在校園」這些主張聽起來很有道理。

言論自由的併發症

身體健康是追求一切幸福~~比如說婚姻、事業~~這些幸福的基本條件;言論自由是追求一切自由~~比如說政治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等等自由的基本條件。 身體健康的人通常性慾旺盛,因此有時候喜歡搞七捻三。你會說「身體太健康也會有副作用」嗎?那為什麼會說「言論太自由了也會有併發症」? 「惡意的謠言」是言論自由的併發症?惡意的謠言本來就不屬於言論自由,就好像在公共場所打手槍本來就不是一種健康的性慾。說「言論自由有併發症」這種話,從正面解讀,是「廢話」;從陰暗面解讀,是裹著糖衣的毒品~~暗示「言論可能太過自由,所以必須適度限縮」的思想毒素。 言論自由如果會導致謠言,也只該依靠更自由的言論來澄清、消毒那些謠言,並且透過一次次的澄清、消毒,來提昇整個社會更強健的思辨能力、更正確的核心價值。 「言論自由的併發症」?這種話還是少說一點吧!

書海無涯,何處是岸?

苦海無涯,回頭是岸;書海無涯,我們總不能輕言回頭,但又常常覺得快要淹沒在書海之中。怎麼辦? 這些日子忽然有了體悟:所以,要架構出自己的骨骼,慢慢豐富自己的肌理,才能優遊於書海。就好像書櫥。一開始閱讀的時候,我們要建構出一個初具雛形的小書櫃,然後慢慢擴充成大書櫥。 比如說,文學類的書籍可以讓我們喜歡文字,心理類的書籍可以讓我們認識自己與他人,法律、經濟、政治、歷史類的書籍可以讓我們認識世界,批判思考與管理科學類的書籍可以讓我們思考更清晰。每一種書都挑幾本經典來讀,納入自己的小書櫥;那麼小書櫥就可說是初具規模了。 當然隨著閱讀經驗的增加,觸角延伸了,主題豐富了、同一主題但不同內容的書也越看越多。藏書數量越來越多、種類也越來越多元。這時候,要有意識地選擇自己要看的書。我為什麼讀這本書?因為對這個主題好奇?因為想要探究這個主題的不同層面?單純想要拓展自己的閱讀領域?因為這是求學或工作所必須學習的項目?想要培養美感、練習技能所以閱讀攝影的書籍?單純只是想要看精采的小說來轉移注意力打發時間? 這些理由都是好理由。但是我們必須把握各種閱讀理由的比例。比例掌握得好,才能讓自己多元但不膚淺、深入卻不偏頗、同時不讓自己變成只懂啃書卻不食人間煙火的書獃子。 以我自己為例。我應該不算書獃子,勉強也稱得上多元閱讀,但是我的閱讀流於膚淺、不夠深入。追根究柢,就是因為但是因為缺少「主題式」的閱讀。東讀一本、西讀一本,但憑興之所至,毫無規劃可言。最近一年開始試著改善這個缺點,但畢竟已是四十歲的人了,體悟來得太晚,想要在學問上有什麼大長進,已經時不我予,只能就是得過且過,那也是無可如何的了。

讀書與寫作,嚴以律己與寬以待人

讀一本書,目的可能是多元的,效果也可能是多元的。 大學時期我讀過佛洛依德的<<夢的解析>>、卡謬的<<異鄉人>>,老實說我只記得當初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讀什麼,時至今日我還是不知道這兩本書的內容到底在說什麼,更別說我從這兩本書獲得什麼養份了。 絕大多數的時候,我希望書本的內容能夠讓我有所收獲,但偶爾我仍然願意拿起一本讓我消化不良的書本。這些年累積下來,我有了許多類似的閱讀經驗~~讀了半天,不知道自己在讀什麼的經驗。 但我還是覺得美好。感覺美好的原因不是假文青的自我冠冕,而是因為我清楚的知道:每讀一本讓我消化不良的書,就是每一次鍛鍊自己消化吸收的能力。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有記者問大學者「你寫的書為什麼都這麼艱深難懂呢?」,大學者說「那些讀者應該要試著提昇自己」。老實說,我只同意一半。 讀書的時候,我們應該試著閱讀更深刻的內容;如果深刻的內容剛好藏在艱深的文字裡,我就應該要學著消化艱深的文字。 但是,當我寫作。不管我想要表達多深刻的思考,我都應該要練習用更淺顯易懂的文字表達,讓更多人有機會理解吸收,而不是鞭策讀者「你們應該快點追上我」。 閱讀是自己的事,寫作是自己與讀者之間的事。「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只是做人處世的智慧,也是閱讀與寫作的重要原則。

決定命運的,不只是個性,還有制度與宗教

宗教的差異 宗教有一個很重要的基本功能:解釋我們無法理解的事情。比如說,對於鬼神、死後世界之類的問題我們無法理解,就由宗教來解釋。 關於「人類打哪兒來」這個問題。西方的宗教說人類是上帝所創造的。那麼東方的宗教呢?為什麼我的印象中,好像缺了這一塊宗教傳說? 缺乏民主的條件 古希臘的人為什麼會這麼天才,能夠在兩千多年前就想到「民主」(雖然他們的民主只有公民才能享有,而公民身分必須具備特定條件)這種制度? 因為希臘重視邏輯、所謂的公民具備邏輯、抽象思考的能力?當時究竟有多少的希臘公民具備基礎的邏輯能力?這個有待歷史學家、考古學家研究。總之,古希臘的「民主社會」並沒有很理想,不然的話蘇格拉底也不會因為如今看來荒謬的罪名而被判了死刑。 「產生」與「運作良好」理論上是兩種層次的事情。但是,如果多數人認為「在可以預見的五百年內民主都不可能運作良好」的時候,自然沒幾個人會想要去推動「民主」這種制度,於是民主無由產生。 時光回到兩千年前。在一個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人都是文盲、都缺乏基本邏輯與抽象思考能力的世界,我們很難想像這種世界能夠產生所謂的「民主」並且運作良好。更何況,一直到近代的國民教育普及之前,重視邏輯教育的文化根本鳳毛麟角。 民主制度以外的最佳政治制度 在民主不可能誕生的前提下,這個世界,由一個人出來管比較好?還是由好幾個人出來管比較好?當然,如果世俗世界由一人獨尊,會有濫權暴虐、缺乏制衡的問題。但是,在沒有其他力量大於獅子的前提之下,人民寧願應付一頭獅子,而不是應付一群獅子。 答案是「一個」。如果天下群雄並起,就是無窮的戰爭。 把「頭痛人物」限縮到只剩下一個之後,接下來就是要如何對付這個人。武力上不可能,那就只能用制度;硬性的法律約束因為缺乏強制的執行力(有誰能夠把壞皇帝抓來鞭刑嗎?),於是只剩下軟性的道德規勸。 所以,思想家們寫了半天的文章,都在規勸皇帝要當個好皇帝;要不然就是要皇帝效法堯舜禹湯,要不然就是要皇帝以上帝的神聖法則為典範。 結論是,就算古代的大思想家們有不怕死的勇氣、悲天憫人的情懷,於是深刻思考關於「由誰」「如何」治理這個世界~~再怎麼深刻思考過後,最後仍然勢必回到道德勸說皇帝君主這種看似迂腐、怯懦的爛方法。 更白話的說:如果我活在伍佰年前。人類這麼愚昧、這麼悲慘。絕大多數的人都是文盲、沒有抽象思考的能

原因背後的原因

每個人,包括我自己,之所以執著於一些什麼,原因的背後往往還有個原因。大概是因為有一點點年紀了。最近開始忽然比較能夠看到事情背後的原因的背後。於是不像十年前傻傻地把表層問題當成是核心問題。 比如說,「你為什麼要和那種爛男人在一起呢?你以為你救得了他嗎?你這個笨蛋!」。 其實,可能是因為女人的心裡有個缺憾,因為缺憾所以自卑,因為自卑所以想要透過拯救他人來肯定自己;如果因此人生過得一塌糊塗,女人也可以沉浸於他人「這個傻女人」的心疼,一種比顧影自憐更讓上層樓的、被疼惜的感覺。 我為什麼著迷於沒有酬勞的寫作?他為什麼甘願替血汗的公司加班?她為什麼會愛上不該愛的人?這些問題不一定有共同的答案,但往往有個共同的點:原因的背後往往還有個原因。 也因此,慢慢學會不急著去改變什麼。眾生畏果,菩薩畏因。這種因果業力,不是三言兩語就能道盡、就能點醒。如果有什麼能做的,大概就是提醒對方、提醒自己保持自我覺察,隨時關照自己。一直要到自己看清了自己的核心,然後才有可能放過自己、才可能歡喜自在。

動機

有些人為了毛小孩上街頭、有些人為了小孩上街頭、有些人為了對抗不義的政府財團而上街頭。 那些為了毛小孩、為了小孩上街怒吼,卻在對抗不義的政府財團時缺席的人們,是怎麼樣的心態?是不是因為他們想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但是又害怕惹到了惹不起的組織,所以選擇性地捍衛正義嗎? 或許是;但就我有限的觀察,多數不是。人們覺醒的速度可能很快,也可能很慢。當他們開始願意上街,就可能是一個正向的起點。雖然他們之中的有些人,甚至根本沒有意識到財團、政黨的壓迫;雖然可能要經過很久很久之後,他們才會真正體會原來一切問題的根源都在於政治,然後他們才可能瞧一眼「很骯髒、藍綠一樣爛」的、齷齪的政治。 但是,當他們願意關心公共事務~~哪怕他們的主張和我們根本相反~~至少,他們是關心這個世界的。 哪怕他們的立場和我們根本相反。我們該做的事情,是用論述去證明他們路線的錯誤,而不是去懷疑他們關心公共事務的原始動機、抹煞他們的用心、澆熄他們對這個社會的熱情。 當然,我當然也知道,有些人確實就是別有居心、有著不可告人的自利意圖而假裝憂國憂民、並且散播有毒的主張。但那無論如何不會是多數。我們真的要冒著誤會多數人的風險,去懷疑「對面的人」的動機嗎?

善、惡與自然律

自然界本無「善惡」,只有自然律 想像一下,你的前面有一塊大石頭,擋住了你的路。我不用說話,用手指只著那個石頭,你就知道我說的是那個「東西」。我用北京話、客家話或是英語稱呼「它」,都無損於「它」真實的存在。 我們可以清楚觀察到萬有引力的影響,知道萬有引力的存在。雖然我們看不到「萬有引力」,但我們清楚知道萬有引力的存在。換言之,並非只有「看得見」的才是存在。 「善」、「惡」呢?善惡是否真實的存在於自然界中? 自然界中,沒有善惡的問題。有誰會說「水往低處流」是一種「善」或「不善」嗎?自然界的物競天擇也沒有「善良與否」的問題,不過就是一個「道」,或者說一種「定律」、或者說一種「自然律」。「眾暴寡、大欺小」這個自然界中的定律是一種惡嗎?當然不是嘛! 石頭是一種具體的存在,「萬有引力」是一種看不見的存在。所謂善惡,不但不是一種「實體的存在」,甚至不是「看不見的存在」,而是「根本不存在」。自然界中,只有「自然律」。比如說「水往低處流」、「弱肉強食」就是自然律。 自然界也有不自然 自然界中,有什麼不自然的東西嗎?有沒有一種動物能夠超出食物鏈,可以飛得比老鷹高、跑得比獵豹快、力氣比大象大,還會故意讓自己性交的時間延長? 自然界裡面,只有一種生物這麼「不自然」。這種生物,叫做人類。這種生物,不自然到發明「善」「惡」這種不存在於自然界的概念,同時創造出各種不應該存在於自然界的化學元素。 「善」「惡」只存在於人類的腦袋 21世紀的爸媽清楚的知道:剛出生的嬰兒不了解這個世界,甚至沒有「我」、「他」這種概念,分不清楚「世界」與「自己」。 智人~也就是你我~這種生物開始稍微了解這個世界,開始稍微認識風雨雷電,也不過就是最近兩百年的事情。說穿了,我們對於「自己」與「自然」之間關係的理解,其實極為有限。關於宇宙啊、自然界的定律什麼的,還有太多的未知等待探索。 因為我們不了解自然,又深深地被自然所擺佈,所以我們敬畏自然。也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我們在定義「好」、「善」的時候,喜歡參考自然界,甚至把符合自然律的概念,就視為是「好」、「善」,比如說什麼「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其實,我們人類所謂的「善」、「惡」,只存在於人類的腦袋之中,而且每個人腦袋中的「善惡的定義」很不一樣。於是當我們討論「善惡」之前,總得要說清楚,我們討論的「善」、「惡」到

閱讀筆記:實驗結果分析報告~~從王權、專制到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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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民主」,我們第一個浮出來的概念大概是「人人都有投票權」、「人民是頭家」、然後可能還會想到「言論自由」、「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之類;如果你曾經讀過幾本政治學的教科書,大概還會聯想到「社會契約論」、「天賦人權」之類的關鍵字。 其實,早在古希臘時代就曾經有民主這個東西;古羅馬的時候,也出現過民主。當然,當時的人們提到「民主」這個名詞的時候,腦袋中出現的關鍵字和我們不一樣。 古希臘的民主,是「公民」的民主,但是很抱歉,女人啊、奴隸啊,都不算是公民。古羅馬的民主,是「貴族」的民主。羅馬有所謂的元老院,基本上就是一群貴族組成的組織團體、或者說一種階級;理論上,這些有錢的貴族知道自己的權力來自於人民、必須設法獲得人民的信賴(羅馬共和時期的理念是「權威在元老院、權力在民」,p36);但是生活在21世紀的我們清楚的知道:每個人都以自己的利益為優先考量,有幾個貴族會真的在乎小老百姓的死活?那當然是行不通的嘛!所以羅馬人民不會去、也沒有門路去「從政」,而是直接抗議、暴動來表達不滿。 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應該要怎麼安排才是合理?在歷史上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制度曾經分別導致了怎樣的後果?當時的人如何看待那套制度?後來的人又如何檢討那套制度?這就是這本書要討論的主題。 討論這個主題的意義何在?答案是:如果地球是一個實驗室,人類是自己的白老鼠。古羅馬做過「元老院」的實驗,結果失敗了;如果我們不從這個實驗獲取教訓,還要一意孤行地重做元老院的實驗,結果就是重複一次悲劇。 如果你思考政治制度,「閱讀數千年來的實驗結果分析報告」當然能夠引發你的興趣;問題是,想要看懂實驗報告,得要對實驗本身的情境有所了解。像我這種對於古羅馬歷史一無所知的人,在閱讀「元老院」這三個字的時候,除了出現電影「神鬼戰士」裡面的演員外,腦袋根本一片空白,只好趕快上網匆匆查一下維基百科,然後再往下讀。 簡單的說,當我讀這一段實驗結果分析報告的時候,裡面充滿了陌生的名詞,而且想當然爾的,這本書的文字比較像是論文,而不是散文。對於我這種缺乏背景知識、歷史常識,更缺乏學術訓練的人來說,讀起來當然很吃力。 吃力歸吃力。登山也是一種自找苦吃,但是只要有興趣,就會樂此不疲。

善與惡、思考與信仰

人類是違反自然的 沒有一種動物能夠超出食物鏈,沒有一種動物可以飛得比老鷹高、跑得比獵豹快、力氣比大象大,大概也很少有動物會故意讓自己性交的時間延長。 自然界裡面,只有一種生物這麼「不自然」。這種生物,叫做人類。 自然界之中,沒有善 想像一下,你的前面有一塊大石頭,擋住了你的路。我不用說話,用手指只著那個石頭,你就知道我說的是那個「東西」。我用北京話、客家話或是英語稱呼「它」,都無損於「它」真實的存在。「善」、「惡」呢?善惡是否真實的存在?「善」、「惡」是否真實地存在於自然界中? 自然界中,沒有善惡的問題。有誰會說「水往低處流」是一種「善」或「不善」嗎?自然界的物競天擇也沒有「善良與否」的問題,不過就是一個「道」,或者說一種「定律」。「眾暴寡、大欺小」這個自然界中的定律是一種惡嗎?當然不是嘛! 所謂善惡,不但不是一種「實體的存在」,甚至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根本不存在」。 人類的善惡 但是,對於具備高度抽象思考能力的人類而言,因為有發達的表達能力與同理心,所以痛苦的故事會被聽見、被流傳、被同理,於是才有了「善惡」這種觀念。 「有助於人類生存」的,才是善;尤其,「有助於我們這種人生存」的,更是必要之善。消滅老鼠、蟑螂有助於人類的生存,於是成為一種善;消滅異族、奴役戰俘或黑人有助於「我們」生存,於是種族滅絕(消滅猶太人、屠殺庫德族)與奴隸制度(比如說從非洲綁架黑人、運至美國為奴)都曾是一種善。 種族滅絕與奴隸制度都是一種善?對於接受過文明洗禮的現代人而言,光是用「想像」都覺得噁心。確實,時至今日,我們對於善惡的「定義」改變了,但是對於善惡的「定義方式」~~例如,「對我的生存有利的,就是善」~~恐怕沒什麼改變。 比如說,「殺人狂」活在世界上就是對你我生存有害的事情嘛!當然要「處理」掉啊!憑什麼要花錢養這種畜生?又比如說,「為什麼要放任精神病患到處亂走?他的家人為什麼不把他關起來?如果有一天他發瘋殺人了怎麼辦?」 換句話說,我是人,他是「牠」;你是人、我是人,為什麼要讓我們自己有尊嚴的生存受到威脅、去照顧牠的尊嚴呢? 所謂的「同理心」,同理的是「我們所在乎的」。比如說,我們在乎自己、在乎家人、在乎我們的寵物,但是,當「他」那個神經病、當「牠」那個殺人狂呢?我就不一定要去同理了。 關於「善惡」,我們的定義改變了,但

人權的界線

主張反廢死的人們常常這麼說:「當你決定要殺人的時候,你就已經決定放棄當個『人』、自然就是放棄了『人』才能享有的人權了」。 我的第一個問題是:一個人要不要殺人,真的只是「他」這個「畜生」的自由意志的決定嗎?我們都說「喪心病狂」。都說是病狂了。如果你的心靈病了、瘋了,是你自願發瘋的嗎? 不過這篇文章要討論的是另一個問題:「人權」是可以放棄的嗎?「人」這種動物,在生物學上有他的意義,比如說「靈長類」;在社會學上,也有他的意義,比如說「一種群居的動物,心理機制極端複雜」;在近代政治學上的意義,則是「每個人都有天賦人權」。 當一個社會尊重某個人的人權,並不只是因為尊重這個「個人」,也是因為「他屬於『人』,是『我們的一部分』」。如果今天我們不尊重某個特定的「他」,比如說因為他是個殺人魔,就把他當成畜生,那麼有一天,我們就有可能因為另外一種理由把另外一個他也當成畜生。換句話說,如果此例一開,人權就成了幻影。 因為,我可以舉出一百種不同樣態的變態殺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該死、殺害獨居老人取樂該死,如果你覺得這些都沒有疑問,那麼,斷你四肢卻留你狗命作為取樂該不該死?天天酒駕數度撞人致殘該不該死?玩弄性侵重度憂鬱症患者間接讓受害者自殺為樂的慣犯該不該死……..不管是直接殺害、直接重傷還是間接致死,哪一種不是喪心病狂? 哪一種不該判處死刑? 更白話的說,請你告訴我:怎樣的人才配享有人權?怎樣的人不配享有人權?你能夠劃出一條清楚、合理的界線嗎? 如果你相信上帝。除了上帝之外,還有誰能夠清楚畫出那一條界線?我們劃了一條曖昧模糊又自相矛盾的界線之後,應該判處死刑的罪名應該多幾種?十種?百種?有了這十種、百種死刑的事由之後,社會就會相對安定?這個社會的「畜生」就會真的變少?還是讓整個社會沈醉在美好的假象、同時在更多的黑暗角落催生出更多的「畜生」? 如果人權應該有一條足以用來判人生死的界線,你能不能清楚的告訴我,界線到底在哪裡?

廢死、反廢死與情緒

每當發生重大的殺人慘案,每個人的情緒都很複雜。在這些複雜的情緒中,對你而言,最強大的主旋律是什麼?憤怒?恐懼?還是悲傷? 在我有限並且主觀的觀察中,多數支持死刑的人,往往因為憤怒或恐懼而呼喊死刑;那些支持廢死的人,總是因為慘案、以及慘案背後的巨大結構之惡而悲傷。或許,也因此,在廢死與反廢死的爭論中,主張廢死的人總是溫和地陳述廢死的理由,反廢死的人多數(並非所有)總是義憤填膺地質疑廢死者的論述。 可能是因為我們的「義憤」、「同理心」先天上傾向於灌注在被害者身上。一邊是殺人犯、一邊是被害者,我們的「義憤」、「同理心」當然是站在被害者那邊,所以廢死論者「或許」並不是出於義憤而主張廢死,自然比較能夠心平氣和。更白話地說,反對死刑的人很可能是基於義憤而憤(如果被殺的是你的家人,你還會主張廢死嗎),而主張廢死的人「似乎」不很重視被害者的感受。 但是這個理由似乎不夠充分。主張廢死的人也有義憤啊!如果遭誤判而被槍斃的是你的家人/如果那個有精神病的兇手是你的家人,從小因為被霸凌才不幸淪為社會邊緣人、最後發瘋進而殺人,你還會這麼冷血地主張死刑嗎? 明明,殺人犯可能同時具備「加害者」與「被害者」兩種身分啊!不需要遍覽心理學、犯罪學的研究,生活經驗就可以告訴我們:通常會隨機殺人的加害者,其實是最悲哀的被害者~~因為加害他的兇手,是無法逃開的這個體制、是體個社會,也就是說,你我都脫不了干係,不是嗎? 有些人說「比他可憐的人更多,但也沒有變成殺人魔,為什麼就只有他會變成殺人魔」。親愛的,你知道能夠平安長大、平凡健康地過生活是一件多麼幸運、多麼不平凡的事情嗎?就因為你我夠幸運、夠不平凡,就覺得那些不幸運、太悲慘的人一定是因為不夠努力拯救自己,所以該死嗎? 那麼,我們的義憤與同理心,是否太侷限了一點? 誠實的問問自己:憤怒、恐懼以及悲傷,哪一種情緒最強烈?如果你反對廢死,卻又因為慘案背後的結構性因素感到悲傷,那麼,進一步思考整個結構性的問題,或許你的立場就會動搖了。 又或者,最少最少,當你面對廢死論者,你能不能先練習心平氣和地聽聽對方的論述,然後一條一條地加以反駁,而不是總是慷慨激昂的反問「如果死的是你的家人,你還會這麼仁慈嗎」? 親愛的,不管雖然我們的主張不同,但我們都同樣擔心自己所愛的人受到威脅、而死刑存廢又巨大地影響著整個社會,所以才必須辯論這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