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的死刑,與死刑之後

理想之所以值得追求,並不是因為現實一無可取,而是理想比現實更好。廢死之所以值得追求,並不是因為死刑一無可取,而是廢死比死刑利大於弊。

廢除死刑是一個需要追求的理想。廢除之前,死刑的執行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現實。

關於鄭捷的死刑,因為確實罪大惡極、而且罪證確鑑沒有冤獄誤判問題,所以和其他的死刑案例相較;基於這些「表面原因」看起來,對於部分人而言,這個死刑是快慰人心的。

如果對於這個死刑覺得悵然,恐怕是因為你明知還有更多深沈的結構問題不是死刑可以解決。

如果對於這個死刑覺得荒謬,或許是因為忽略了這樣的死刑,對於很大一部分的人而言,是最起碼的正義的維繫、被害人家屬最卑微的心願。

更白話的說,就是:如果我是一個被害者家屬,我「或許」不願意兇手判處死刑;既然我只是一個旁觀者,我「肯定」沒有權力要求被害者家屬不對於死刑的執行拍手叫好、無法認為家屬對於兇手伏法感到快慰是一種荒謬。

廢死與否,最終只能「贊成」與「反對」兩種立場。但是在形成共識的過程中、在思考的百轉千折中,從來都不是單純的是非黑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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