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與潭 取得連結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10月 10, 2014 女兒才九個多月。她有自己的意識,但是又還無法與任何人用言語溝通;她不知道如何打發時間,難免覺得無聊。但是我想不出那麼多把戲逗她開心,於是只好抱著她,在餐廳的落地窗邊看風景。放下手機、放下書、放下想寫的文章。兩手抱著她。一邊晃動著懷中的女兒,一邊欣賞隨著風晃動的樹。忍不住模仿起風的節奏。 我想起菜根譚的「風來疏竹,風過而竹不留聲;雁渡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 如果我是竹,此生經過的一切是風,而竹不留聲;如果我是雁,婆娑世界是潭,而潭不留影。 取得連結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
螢光豬 - 4月 05, 2020 之一 你有沒有想過,未來有一天,這個世界上可能會出現「螢光人」。 比如說,要消滅你維吾爾族人,就把你身體植入螢光基因,於是你的世世代代的子孫就等於受到永恆的詛咒。 首先你自己會發瘋;你的子嗣也永遠沒有替你報仇的可能。因為它就是一個那麼明顯的螢光人。他只剩下兩條路,一條是自殺,一條是成為新世代裡永遠的人形畜生,承受一切最殘忍的剝削,只求為了活命。 這不用「大規模普遍實施」;光是一開始「單點試行」,就足以產生絕對的威嚇能力。 你想逃,但是你絕無可能逃脫。因為你的臉就在發光。 之二 如果你覺得這實在太匪夷所思、太殘忍。那麼你有沒有看過中國國民黨的黑牢裡如何虐待囚犯? 倒也不是中國國民黨特別的喪心病狂,而是人性中普遍地就是存在那種黑暗因子,可以黑暗到不見天日。不然你看看中國中共、看看德國的納粹、看看美國的關塔那摩......。 之三 如果你還是覺得「那實在太殘忍了!不寒而慄!人神共憤!」的話,那麼,如果這樣的殘忍對「這個社會整體而言」有益呢? 比如說,五年後人類研發出了武漢肺炎的疫苗,凡是接種疫苗者,有七成五以上的人可以在三年之內免疫;但是到那時候全球有一成的人已經成為所謂的無症狀感染者,而且他們永久性地帶病毒並且維持傳播能力,就如同今日的B肝帶原者,只是傳染力與致死率不成比例地比B肝帶原者高出一千倍......。 那麼,應該把他們通通「標靶治療」地「永久隔離」?這太殘忍。 那麼,應該劃出一塊地,比如說菲律賓群島與台灣島,讓那幾億人去住在那一連串的島嶼上,一種「集中防疫」的概念,而且因為是離島,只要控制了船舶與飛機,就可以大幅度地降低病毒外傳的風險。至於菲律賓與台灣島上的「一般人」則是遠走他鄉? 這在實務上太困難、太複雜的工程。要挑哪個國家?挑哪塊土地?要如何維持當地的基本人權、治安與經濟?要如何賠償遠走他鄉者的損失?要走去哪一鄉?.....無數的問題太棘手。這難度太高了。 又或者,還是應該至少「仁慈」一點,在這些傳染者的身上「做記號」;不一定是「螢光」,也可能是一種「一看就可以立刻可與一般人區隔的生物特徵」,以確保疫情的「可防可控」「就好」?不然的話,人類隨時都可能出現另一波的全球大流行喔! 在這種情況下,「螢光豬」的概念,真的離人類很遠嗎? 之四 想像這些幹嘛?吃飽太閒? 先不要說武漢肺炎的 閱讀完整內容
三張圖,決定你對服貿的看法 - 4月 05, 2014 前言: 我卑微的希望是:如果你認為自己其實沒有堅定的預設立場,或許你會願意看看我這篇文章。三張圖,兩千三百個字。要不了多少時間,但是或許可以釐清一個概念:原來,服貿的利弊問題只是表面的問題。根本的問題,在於憲政問題。也就是說,問題比你想像中的還要嚴重百倍。 閱讀完整內容
中日和約與台灣光復 - 4月 29, 2017 前文曾經提過,所謂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大意就是說:二次戰後,「台灣到底屬於誰的」是一件有爭議的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要釐清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有兩個基本的觀念。 第一,一塊土地所有權的移轉,不管是買賣還是贈送,總要有正式的、清楚的法律文件所有權的移轉,才不會有爭議。領主主權的轉移,當然更是如此。台灣從大清帝國手中被割讓給日本,可是經過雙方白紙黑字的馬關條約所簽訂。 第二,通常呢,領土主權的移轉,要不是就是像美國購買阿拉斯加那樣的「買賣」,要不然就是像大清帝國甲午戰爭後把台灣主權轉移給日本那樣的「割地」。 那麼,我們就來看看,中華民國是如何光復台灣的。 1945年日本的降書第一條清楚寫著「日本帝國政府及日本帝國大本營已向聯合國最高統帥無條件投降」;第二條則是「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台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換言之,依照這個「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也就是俗稱的「一般命令第一號」,日本投降的對象是「盟軍」,可不是「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依據這個一般命令第一號,在1945年 9 月 9 日於南京舉行受降儀式、接受日本投降,並在 10 月 25 日於台灣台北公會堂舉行台灣地區的受降儀式,並從當天開始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對台澎進行軍事佔領(代管)。等待簽署對日和約以完成台澎主權的最終處置。 中華民國對台灣只是「軍事佔領」?明明教科書上寫的是「台灣光復」啊!我們10月25日放的不就是「台灣光復節」嗎?誰說只是什麼「佔領」的? 哎啊!這位中華民國人,是合約上白紙黑字說的啊!你看看一般命令第一號第十條「所有日本及日本控制下之軍事政府及民間政府,應協助同盟國軍隊佔領日本及日本控制地域。」白話的說,就是「日本打輸了,向盟軍投降了,所以所有的日本領土都要被盟軍指定的軍隊佔領」。盟軍指定中華民國軍隊佔領台灣,就好像以美國為首的同盟國軍佔領日本一樣。從1945年8月到1952年,這七年間,是「同盟國軍佔領日本」時期,統治機關是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最高首長是那位寫了「為子祈禱文」、總是叼著煙斗的麥克阿瑟。而台灣呢?則是由中華民國的政府佔領台灣,統治機關則是1945年8月成立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有誰宣稱日本的那七年是什麼「日本光復」時期嗎?那為什麼蔣介石就宣稱 閱讀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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