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

歷史上的今天

「雖然英格蘭王國在1660年復辟之後廢除了通姦的死罪,但處決不正當的性行為仍持續到十八世紀。通姦者、娼妓在倫敦公開施以鞭刑,遊街示眾,並公告姓名。」<<漫遊歐洲一千年>>這本書裡面這麼寫著。

三百年後的今天我們讀這段歷史,是否覺得「當時的人怎麼竟然會如此愚昧、殘忍」?

如果人類三百年後沒有滅亡,歷史上會怎麼描寫台灣呢?

「21世紀初期的時候,廢除死刑成為世界潮流,而通姦除罪化更已經是普遍的現象,但是有少數的國家堅持傳統規範,例如部分神學士堅持『榮譽處決』,東亞強權日本依舊維持死刑,而幾乎沒有國家承認其國際地位的中華民國則是持續把通姦列入刑法的處罰事由,並且以一種曖昧的態度迴避死刑存廢的議題,甚至把死刑的執行時機當做操縱輿情的工具」。

「中華民國政府之所以不敢實施廢死,一般認為是因為不願觸怒群眾。在當時的台灣,每當重大殺人事件發生,民眾便群情激奮地要求訂定更嚴格的法律、執行更多的死刑,一如中世紀的歐洲人為了伸張正義、榮耀上帝而高喊『燒死姦夫淫婦』般,高喊「畜生憑什麼享有人權?」。

「在當時,臺灣社會普遍的信念是這樣子的:喪心病狂的人就是畜生,亂把人咬死的畜生就是該死。處死病發的畜生才能避免這種讓人喪心病狂的傳染病繼續蔓延。至於這種病的形成與我無關,很可能只是因為先前沒有把類似的畜生給處死;如果你主張原諒畜生,你得要自己或家人先被畜生咬死才有資格發言」。

三百年後的未來,我們的子孫讀歷史,會怎麼看待今天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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