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路西法效應」雜感集


<<無知還是軟弱>>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道德意識,不過絕大多數的你我的道德變速箱其實都是空檔。一點點的斜坡就足以讓我們往沒有下限的懸崖暴衝。

但是我們無知到誤以為自己是天使,或者軟弱到不敢承認自己是惡魔。


<<制服與髮禁>>

正在讀「路西法效應」這本書,說的是1971年的美國史丹佛進行的一個心理學實驗:花錢請來一群身心很健康的年輕人隨機分組,玩一個叫做「假裝自己是獄警/囚犯」的遊戲,好讓心理學家觀察「一群好人被放進壞的環境,看看最後誰勝利」。當然,心理學家在設計遊戲的時候會動一點小腦筋,讓實驗者能夠很快地融入自己的角色。

這裡想說的是其中一個很小很小的梗。

遊戲裡面,假扮囚犯的人,必須將「女人的絲襪當做飯人戴在頭上的制服帽,代替新進入獄時必須剃光頭的例行程序」;「戴上絲襪帽也是一種消滅個人特色的方式,凸顯他們在監獄階級中沒沒無名的地位」(路西法效應;p65)。

花錢請人來做實驗的前提下,心理學家也只是用絲襪代替剃光頭,而多少年來中華民國教育部要求男學生要理三分頭、女生必須耳下三公分;長一點短一點就會被教官師長嚴厲地懲罰、羞辱。

中華民國在學生身上施加了多少年的髮禁,然後還有一群被洗腦而不自知的大人們在頌揚髮禁之必要、制服之必要。


<<吃力地讀著>>

我花了兩個小時,很吃力地又讀完三十頁。不是因為內容很艱澀,而是因為內容太震撼。

對人類的心理機制多一分了解,就覺得人類的悲哀多一分。原來人類的心靈這麼容易被操控!!!

最近一兩年偶爾讀一點歷史書,對於歷史上巨大的殘暴,比如說戰爭啊、屠殺什麼的,在不寒而慄的同時,我的內心是困惑的:「一個看起來正常的人,為什麼可以輕易地變成一個喪心病狂的變態那樣殘忍」?

這本<<路西法效應>>才看了不過一百頁,我覺得我逐漸懂了。

<<就是一句話!噁心>>

一個心理學教授,找了一群身心正常的大學生進行心理學的實驗。實驗很簡單:把大學生隨機區分成兩組人,一組人扮演獄卒、一群人扮演囚犯,看看囚犯的心理會怎麼樣。

結果所有人的表現都讓人嚇一跳。囚犯在三天之內幾乎崩潰、獄卒在三天之內變成了冷酷無情的虐待狂,連教授自己都變成了入戲太深的典獄長。

而,扮演獄卒的人如何看待自己的行為呢?「我比起前幾天都還要投入,我享受在凌晨二點三十分吵醒犯人的樂趣。這取悅了我殘酷成性的因子」、「其他的犯人們恨死我們了,但我只是微笑著做我份內的工作」<<路西法效應,p149>>。

關於人性,「就是一句話!噁心!」。


<<人性的底層>>

真正重要的事情,有時候一點都不有趣,甚至根本很可怕~~比如說「人性」這種東西。

「人性」當然有很多種可能(可能今天是個壞人、明天就變成好人了)、也有很多元的面相(可能對同事很兇、但是對小狗很溫柔)。如果一直往人性的最底層挖掘,會挖出怎樣的聖潔或是汙穢呢?

在我看來,最動人的力量是「善」,最原始的本能則是「惡」。「惡」才能堅定地為了自己的生存而爭奪資源,「善」則是堅定地為了他人的生存而奉獻資源。

而人類畢竟也只是一種動物,於是挖到最底層之後,挖到的,恐怕都是惡了。


<<當你凝視黑洞,黑洞也吸引著你>>

有時候我會想起十歲的自己。那時,我跟著玩伴把活生生的大肚魚塞進被撬開嘴巴的青蛙的肚子裡。當時的我對於自己握有絕對的權力而感到得意、因為自己的殘忍而感到興奮、同時又因為自己的殘忍而感到震驚。那種詭異矛盾的情緒。

三十年過去了。當下的那個場景與情緒始終牢牢地印在腦海裡。

當我看<<路西法效應>>的時候,我揣摩著「實驗」中那些早已入戲太深的犯人、獄卒、典獄長的心情;在此同時,因為人性的黑暗而哆嗦絕望的我也冷酷地思考著「施虐的本質是什麼」/「不同的施虐手法之間,有怎樣的共同元素」/「從這個共同元素出發,如何構思出更多噁心變態的虐待手法」......。

矛盾的、噁心的情緒就這麼湧現。這種時刻,我總會想起小時候的自己。

人性是一個大黑洞,我試圖觀察它、描繪它,甚至試圖分析它、洞悉它。結果?別說洞悉、分析了;單單是觀察與描繪,我就必須用力地提醒自己不要被黑洞給吸進去。


<<擁抱威權思想的科學理由>>

「囚犯留下來(被關起來而且撐下去)的時間越長,他會越有效地適應權威的監獄環境,應而增強他在僵固性、傳統價值依附性,以及威權的接受程度」。<<路西法效應,p261>>。

白話(但不精確)的說,就是:你把一個人抓來當奴隸,奴隸當得越久,那個奴隸就會越能夠接受、越不反抗這個奴役他的制度。這可不是假文青想當然爾的喃喃自語,而是心理學家經過科學的實驗與測量、統計分析所得的結論。

我時常在想,那些經歷過長期戒嚴時代的年長者們明明活在「讓正常人痛苦不堪的白色恐怖」中這麼久,為什麼至今仍然會如此真心誠意地擁抱威權思想?看來我找到科學性的證據了。

<<嚴肅地高潮著>>

這本書厚達550頁。前面的250頁的篇幅,都在描述這個實驗的過程。揪心地讀完這些段落後,現在總算進入了分析的階段~~心理學家用科普書的筆調,分析這個實驗中觀察到的重要現象、以及現象背後的重要心理機制與意義。

妙的是:當我讀著小說式的實驗記錄,我覺得噁心;當我讀著心理學教科書式的實驗分析,我覺得知性。前者讓我深刻地感受人性的黑暗,後者讓我開始理解人性為何/如何黑暗。

也因為這樣,我更加肯定了小說的重要性~~小說讓我們「看見」問題;問題被看見後,人們才有可能「思考」問題。

當然,這也反映出我嚴肅的基本假設:小說的核心意義在於「讓問題被看見」,而不是「讓讀者看得很爽」。同樣大量描寫情慾,為什麼<<查泰萊夫人的情人>>變成世界名著,而<<格雷的五十道陰影>>就算暢銷也仍然無足輕重?就是因為前者讓人思考,而後者讓人高潮啊!

如果可能的話,最棒的閱讀經驗,應該是「讓人嚴肅地高潮著」吧?


<<那些年,被我們斷子絕孫的那些人>>

1920~1940年代,曾經有六萬五千個美國人被迫接受絕育手術。

你沒看錯。這種事情不是發生在喪心病狂的德國納粹統治之下,而是在獨立宣言上宣示「人生而平等」、「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力是不可剝奪的」的美國。

那麼,是哪個喪心病狂的美國瘋子幹下這種喪心病狂的事情嗎?~~不是。答案讓你我再度大吃一驚。

1927年,美國最受尊崇的法官之一~奧利佛.溫德爾.荷姆斯根根據多數意見做出決議,判定強制絕育的立法不但不違憲,還符合了社會福祉。他是這麼說的:「如果社會能夠防止那些顯然不適合生存的人繼續繁衍下一代,人們就不必等到墮落者的子孫犯了罪再來處死他們,或者讓他們因為智能低弱而挨餓,這樣做可以讓這世界變得更好。連續三代都是弱智者就夠了,不應讓他們繼續下去」。

人類一直都很瘋狂,只是大家都覺得自己很清醒;真正清醒的少數人,總是被當成瘋子。

另外,附帶一提的是:如果到了今天這個時代,在台灣成長的你竟然相當認同上面那位美國法官所說過的話,那麼,像你這麼「智能低落」的人,應該被優先處死。

備註:<<路西法效應>>,p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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