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力量與廢除死刑

人類有選擇不犯罪的自由意志,就好像人類有選擇上/下交流道的能力。

問題是,絕大多數的人之所以犯罪,是因為不知從何時開始就已經在人生的高速公路上,只能高速地筆直前進。後面的車子緊緊貼著你的車屁股,根本沒有慢下來想一想的機會。

為什麼要主張廢除死刑?因為

第一,一人之罪,乃結構之惡。

第二,結構下的情境力量,讓每個人都極有可能為惡。

第三,結構之惡,乃眾人之罪。

主張死刑,等於逃避我們每一個人的罪。


~~讀「路西法效應」,有感於情境力量的巨大,無法不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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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也許你已經看過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LYldUBby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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