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與司法之間

對於川普禁止七個穆斯林國家人民入進美國一事,新聞報導說,美國聯邦法官做出了「暫停執行」的處分。

那麼,這個「暫停執行」的處分會不會有效呢?

我對美國的司法體系根本無知(這可不是謙虛之詞),所以我沒有要打算冒充專家。我想說的,是一些基於邏輯推論而來的思考。

最表層的思考是,理論上而言,是的,美國畢竟是一個法治的國家。行政力量是「依法行政」的那股力量;司法力量是「解釋法令」的那股力量。理論上而言,司法力量當然可以、也必須是要能夠制衡行政力量的。

可是事情當然沒有這麼單純。

司法力量與行政力量間的制衡,就好像棒球場上投手與捕手之間的關係。如果投手暴投了,好的捕手會趕快想辦法把球接近手套,不會讓場面完全失控。行政力量如果暴衝了~~假設川普為了「讓美國再次偉大」、「保護美國人」而決定不經審判就把所有美國境內的穆斯林通通關進監牢,聯邦法院很有可能會趕快跳出來宣布這樣的行政命令無效。

如果投手不亂暴投,捕手也沒有機會亂「暴接」。所以,雖說「三權分立」,聽起來好像應該「三權一樣大」,可是其實讓捕手的權力大一點似乎也是合理的。

可是,實際的權力掌握在誰的手中?誰有權指揮海關警察軍隊?當然不是法官、而是總統啊!

先不要說得太遠。就說這次。這次聯邦法院的處分的確是做成了。什麼時候生效?什麼時候送達行政機關?行政機關什麼時候開始改弦易撤、忘掉來自總統的命令而改聽聯邦法官的命令?如果不聽總統的命令會不會被降職?降職了以後能不能夠提起行政救濟或者打官司?到時候我會不會黑掉?會不會被撤職?畢竟我的大大大老闆是總統、不是聯邦法官耶!

說到底,司法力量如果能夠發揮作用,也是要基於「絕大多數的政客與行政體系人員都具備法治的精神」。比如說人人都敢對長官拍桌子說「你他媽的叫我幹這種違背人權的蠢事、違背聯邦法官『判決』的壞事,老子寧願辭職不幹!小心老子到時候檢舉你!」。

像我這種熟讀官場現形記、並且在公營行庫工作多年的人,實在很難相信多數人的人性中竟然都有這麼美好的一面。

「聯邦法官的暫停執行處分」真的有效嗎?我的結論是:很悲觀。就算真的生效,整個美國社會也必須付出很大很大的代價。

寫於2107-01-29 臉書

相關新聞:川普禁7國難民入境,聯邦法官:基於常識,我做出「暫停執行」處分


後記:

我對於美國憲政的認識幾近於零,但是那並不妨礙我基於人性與基本邏輯去猜測美國政局的大致走向。

1/29寫文擔心美國行政權與司法權的對幹,1/31就傳出新聞說川普開除了拒絕執行總統命令的代理司法部長。理由是什麼「背叛司法部」之類的。

有些人很正面地為這種勇於對抗錯誤的人喝采;還有些人更樂觀地說什麼「開除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之類的話;然後王丹甚至在臉書上說「川普的確會讓美國再度偉大~」~大意是因為川普亂搞、所以美國人站起來抗爭,而這種抗爭讓美國再度偉大之類的。就好像說什麼馬英九是台灣社會運動之父、台獨之父之類的邏輯。

但是我只覺得無盡的悲哀。只覺得這些正面樂觀幽默更接像是一種讓自己高潮的自慰。
在川普果決地開除了不聽話的官員之後,不聽話的官員會越來越多?還是越來越少?
撤換了一個、三個、五個部長之後,乖乖聽命行事吧的官員會越多還是越少?然後各種亂七八糟的政策持續蠻幹下去,最後難道不會是火車相撞般的一塌糊塗?

火車相撞是勢不可面了。最好的結果,也只是「傷亡不要太慘重」而已。就算美國能夠度過這關「川普劫」,動盪也已是勢不可免。

更何況,如果我是俄羅斯的普丁,我一定會努力暗中煽風點火,讓世人看見民主憲政之不可行,讓世人知道「有俄羅斯特色的民主」才是真民主。

寫於2017-01-31-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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