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碎碎念

好了好了。暫停一下,別一直關心這個世界的悲哀了。偶爾也要抬頭看一下世界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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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暫停一下,別一直假裝世界很美好了。偶爾也要抬頭看一下真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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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皆是苦」。究竟涅槃太遙遠,身為一個凡人,如果能夠隨心所欲的在有情與無情之間切換,應該就是一種大智慧了吧!





因為不想完全活在自己的同溫層,所以我的臉書刻意追蹤幾個立場與我完全不同的臉友,結果就是:不斷地看見各種讓我抓狂的謬論。

我不會因為對方的看法不同而抓狂。讓我抓狂的,是完全沒有邏輯、昧於事實,或是價值觀完全扭曲的那些看法。

比如說,關於廢死議題,我很清楚的主張「廢死」,但是對於「反對廢死」的言論我不會抓狂,我可以很心平氣和的努力寫文希望說服對方。

「我國幾千年來」這種鬼話,才會讓我直接抓狂。最悲哀的是:我們從小都是聽這種鬼話長大的啊~~






<<安全與人權>>

關於警察盤查這件事情,為什麼不同意見之間會有這麼大的差距?

在我看來,是因為:有一邊的人清楚的知道警察濫權有多可怕,知道失控的公權力是天下最可怕的強盜小偷;而另一方基本上不擔心警察濫權,比較擔心平常可能會遇見的強盜小偷。
抽象一點的說,是因為:有一邊的人清楚的知道「為什麼基本人權的捍衛必須寸土不讓」,另一邊的人覺得「沒有安全談什麼人權」。





這個李錫錕最近紅到中國的人民日報的臉書帳號去了。

想想看:怎樣價值的人,會被人民日報給報導並且稱讚?

於是乎,對於人權、關於警察執行盤查,李先生會做出怎樣的評論,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中國的人權是怎樣一個狀況?如果你被這種政府所讚揚、如果你的想法和這種政府的想法一致,你都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所謂的理性對話,必須是:第一,雙方和平的說說自己的看法。第二,說的話必須是基於理性或情感的人話,而不是完全不顧基本邏輯、昧於基本事實的鬼話。

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就是一個政體「理性對話」的最高展現。結果這樣的場合裡,中華民國臺灣地區的法務部長公然的說著「我國數千年來」、「用考考妣妣談同婚」這樣毫無基本邏輯、完全昧於事實的鬼話。

這個社會對於這場言詞辯論有多寬容,就代表這個社會的標準有多低、更反應了這個社會有多悲哀。




願意用基本自由換取一點點短暫安全的人,不配擁有自由與安全。
--班傑明.富蘭克林

Those who would give up essential Liberty, to purchase a little temporary Safety, deserve neither Liberty nor Safety.

-Benjamin Franklin -






<<你看到了嗎>>
我不是要戰同婚、廢死、人權還是台獨這些議題。我只想問一個更基本的問題,只有五個字,就是「你看到了嗎?」。
法務部長說:「我國幾千年來......」。請問今年是民國幾年?
你看到了嗎?在中華民國體制下,不管是誰執政,真的就是這種逆淘汰機制,讓這種說話完全背離事實、不顧基本邏輯的人在上位領導整個社會。中國國民黨執政時如此;民進黨執政時仍是如此。就在憲法法庭上活生生地上演給你看。
甚麼人權、法治之類的,其實只是奠基於基本的事實、邏輯與系統性思考所做出來的價值判斷與選擇。只是,在這樣一個睜眼說瞎話的體制中,那些都變成了非常非常深澳、曲高和寡的主題。然後由荒謬的人、用荒謬的理由、替我們做出荒謬的決定。
臉書的同溫層理一片訕笑或痛批,我只覺悲哀得想哭。恰巧,爽領十多趴的退休同事看見我中午用餐時間怎麼一臉憤世嫉俗地還沒吃飯,於是關心地問我怎麼越來越瘦、要我不要憂國憂民。
無力感總是一波一波把我淹沒。
其實我都知道。我昨天才剛安慰我老婆,說「無力感只該發生於『能做卻未做』的情形,不該發生在『問題本來就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時候。
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是他馬的幹他全家我只是要一個邏輯正常的社會,又不是希望這個世界變成天堂。我的期待很過分嗎?




<<警訊>>
相較於中國時報、聯合報之流的媒體,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蘋果日報算是相對擁抱進步價值的。
但是,今天,代表蘋果日報立場的「蘋論」,竟然寫出了這樣一篇文章。我覺得這已經不是拍蔡政府馬屁的問題而已;問題不能等閒視之。
如果寫的是「藍營逢綠必反導致政府空轉」之類的論點,我或許可以認同「這篇文章『只是』要幫蔡政府喊聲」的判斷。
但是,它寫的是「西方民主國家對政府的監督制衡有其特殊的歷史緣由,公民意識成熟穩定;而台灣的漢人傳統與習性並不完全適用西方民主體制,這由台灣民主化這20年來的爭吵互咬、政事廢弛可知。對台灣而言,需要調整到多一些威權治理,少一些的監督制衡,以提高執行力與績效,才能滿足人心望治的需要。」
這完全就是「有中國特色的民主」的論調。這樣的威權思想、在理論與實務上都說不通的謬論,就算是投書獲刊就已經夠令人嘆氣了,但至少我們還能安慰自己那是經營媒體的「多元平衡策略」的結果;現在竟然會出現在蘋果日報的蘋論之上,除了令人匪夷所思,更令人不寒而慄。
那些主編主筆難道不懂得文字運用的技巧?難道不懂得社論的力量?怎樣的主編主筆、(被迫?)擁抱怎樣的價值、又經過怎樣的編輯會議之後,怎樣地讓這樣一篇文章出現在蘋果日報的社論?
是怎樣的力量在試圖豐厚中華民國已經夠肥沃的威權土壤?這樣的力量已經蔓延到多少的媒體?
匪夷所思,不寒而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323/37592889/蘋論:被五花大綁的政府




同樣是寫時事議題的評論文章,其實也分成很多種類:
1.有技巧:把重要的道理,用更白話淺顯的方式,不厭其煩地不斷宣揚(雖然這個道理已經很多人都認同了)。
2.有勇氣:論述重要、但是多數人還不理解/不認同的道理。比如說廢死議題。
3.有見地:說明少見但是重要的觀點。
4.有參考價值:提出大家沒有注意到的重要參考資料。
5.有具體建議:比如說針對問題提出具體的對策。
6.有背書效果:同一篇文章,會因為作者的頭銜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的說服力。
其中,我沒有任何的頭銜,所以第6種文章我是寫不來的。
至於第1種文章,因為能寫的人太多了,所以其實不需要我湊熱鬧。要不是真的滿肚子火不吐不快的話,我應該要盡量避免花時間在這種文章之上。
關於「警察盤查」這個議題,我本來沒有打算要寫。沒想到根據報載鄉民們「力挺警方」的比率是超過十分之九,於是忍不住卯起來寫。
經過這兩天臉書媒體各方專家學者網紅的評論說明之後,或許網路的風向已經有一點不同了吧?!
於是我的這篇吠文就從第二類文章變成了第一類文章XD

http://newcongress.tw/?p=10200



斯托夫人寫<<黑奴籲天錄>>有用嗎?雨果寫<<悲慘世界>>有用嗎?
根本沒屁用!難道文字能夠在實質上舒緩受苦的人的痛苦嗎?
超極有用!因為這些文學作品讓全世界看見了問題!看見問題之後才有可能改善問題啊!
當然,有些人的「看見」,只是「唉呀你看好可憐哦,所以我們要知足惜福」,然後轉過身去繼續漠視不幸、甚至繼續壓榨弱勢;另外也有些人在看見了以後,「馬的這實在是太可憐、這樣的體制實在是太可惡了」,於是起身奮鬥。
要知道,苦難之所以應該被書寫,是因為受苦的人的心靈需要寄託、須要被同理,更重要的是那些造成痛苦的體制需要被改變。這些書寫不是讓文青們用來讚嘆歌詠「唉呀我的老天鵝寫得真好啊」的。
如果只是想讚嘆,那麼建議你還是閉嘴吧!那些痛苦是他們是我們真實的血淚,不是你用來吟唱的風花雪月!





動不動就是兩千字,有幾個人有耐心看得完?根本就只能寫來自嗨!
可以先把想寫的都寫進去,但一定要把能刪的盡量刪。能舉實例就絕對不掉書袋;能用鄉民體表達就絕對不寫論說文。






<<誰准你義正辭嚴的?>>
雖然我不是警察,但是我也可以想見:在衝入犯罪現場逮捕槍擊要犯的生死一瞬間,腎上腺素無疑是大量分泌的,強求什麼「冷靜自持」、「溫言婉語」根本就是強人所難;而且嚴厲的喝斥其實是從心理層面壓制歹徒、降低歹徒掙扎造成的傷亡。這些我都懂。在這種情況下,沒有誰會去斥責警察攻堅實務上的技巧。
但是,身為一個民眾,我絕對不會在公權力「義正詞嚴」的時候,說什麼「主持正義好帥哦」之類的話。為什麼?
一個根本的問題是:是誰允許公權力「義正詞嚴」的。
假想一下:劉德華請了二十個保鑣維護他的人身安全。當有某個人因為不明原因而試圖靠近劉德華。在這種行情下,保鑣可不可以義正詞嚴的對這個人「厲聲呵斥」?如果那個人竟然不聽勸阻而惡言相向,保鑣可不可以用不符合比例原則武力壓制這個人?
當然不行。為什麼?從道德的層面,我們會說「保鑣憑什麼動用不必要的武力」;從法律的層面,我們會說「因為法律沒有賦予保鑣那種權力啊」!
那麼,我的問題是:人民在什麼時候、以什麼形式賦予了公權力對任何一個民眾「義正詞嚴地喝斥」的權力?
如果沒有。那麼,為什麼當警察、檢察官或法官義正詞嚴的喝斥、壓制罪犯的時候,我們覺得理所當然?
「因為他們維護了我們的治安」、「因為那些混蛋當然該罵,而法官/檢察官/警察罵出了我們的心聲」。
那我就更好奇了。如果「公權力替民眾義正詞嚴地教訓罪犯」是這麼一件天經地義、合情合理的事情,為什麼迄今沒有出現過這種授權?
如果你是那位代表公權力的警察、檢察官或法官。在執勤的時候,說你有權力說的話、做你有權力做的事情。沒有人叫你對罪犯卑躬屈膝,公權力也絕對不會因為你的冷靜自持而受到打壓污衊。
不管代表公權力的你是如何一心替天行道、不管你覺得自己多麼的義正辭嚴!你只能「說必要的話、做必要的事」;而且,在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這些話、這些事,都會受到法律的授權;相對的,如果法律並沒有授權你去說的話、去做的事情,就表示那不是你該說、該做的。





一場遊戲要能夠玩得下去,有三個主要的元素:遊戲規則、裁判、玩家。
所謂的遊戲規則,必須雙方玩家都願意遵守它,而且不能夠說翻臉就翻臉,否則這個遊戲規則根本就是形同虛設,甚至比「沒有規則」還更糟糕~~否則,當遊戲情勢對對方有利的時候,對方就說「一切按照遊戲規則來」;一旦對方在遊戲中居於劣勢的時候就翻臉說「老子不玩了」~~那我們豈不是拿了條狗鍊往自己的脖子上套、把自己當猴耍?



真要說的話,徐四金的<<香水>>不過就是「一個年輕人做香水」的故事;大仲馬的<<基督山恩仇記>>不過就是一個復仇的故事。
小說家偉大的地方,就是把單調的主軸衍生、鋪陳出引人入勝的故事。




因為能力不足而到達不了目的,本就是天經地義;因為自我懷疑而不敢出發就完全是笨蛋行為了。
相信自己,全力以赴。不去想像成果會有多好或多糟。重點是我正在為了有意義的題材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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