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惡如仇,與之外的另一種選擇


嫉惡如仇、一心想要伸張正義的警察,太容易就掉進了展昭模式~~只有直覺反射的正義感,卻缺乏系統性的思考、更容易忽略現代社會中執法者應有的基本法治觀念。

而,其實,警察也只是一個例子。太多的人在伸張正義的時候,同樣掉入了這樣的陷阱。
對不公義的事情憤怒是件好事。我的問題是,我們憤怒的對象是「壞人」?還是「讓人變壞的制度」?

那個所謂的壞人,是一個操控著系統、壟斷著資源的強者?還是一個環境塑造下的悲哀弱者,然後變成世人眼中的加害者?

大概是因為「摸不著」,所以我們對於不正義的制度視若無睹;又因為所謂的正義感,我們對於所謂的壞人恨之入骨,然後恨不得替天行道。

於是,對於壞人,我們習慣採取怎「你敢XXX,我他媽的就給你OOO」的態度。

我們總是很容易就忘記,其實,我們不是天;如果我們有心,我們也不過就是盡一份心力,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而「你敢XXX,我他媽的就給你OOO」或許是出於正義、但也絕對是基於仇恨的、嫉惡如仇的那種黑暗情緒。

在那種黑暗情緒當中,我們容易膨脹了自己、忽略了從更多元的角度看世界、忘記了用更多的同理去理解~~如果我們只能同理弱者、卻無法同理惡人,那麼,就算我們能夠處理這個「惡人所產生的問題」,我們又要如何去改善那個「不正義的、產生惡人的制度或環境」?

如果你「替天行道」的對象不是那個「操控系統資源制度的強者」,那麼,少一點憤怒、多一點理直氣緩,總是對的。對自己、對這個世界、對於問題的解決,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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