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與絕對

女作家之死(及其背後的事件與意義)已經很讓人傷感了,然後出現了外一章。寶瓶與報導者之間,眼看著又是另一場重大的紛爭甚至悲劇。

在我這個局外人看來,寶瓶與報導者都是有理想性的、都是有所堅持的,但是不知道怎麼地,就這樣碰在一起炸開了。

一直以來,我的「批判原則」是:與其質疑雞蛋,不如挑戰高牆;與其批判個人,不如批判體制;真要批判個人,當然對那些掌權力享資源的強者下手。可是今天,寶瓶的總編輯總也不算是個弱者;可是說不定,竟然就這樣被同樣具有理想性的報導者誤傷了。原來,我自以為的「批判原則」存在著巨大的漏洞啊!

我們不能因為害怕誤傷而收手,但是我們又承受不起誤傷的內疚;更棘手的是,有時候誤傷與否根本不存在正確的答案,端看我們從哪個角度去評價。

以文字作為武器的力量,其實並不亞於什麼冷兵器熱兵器。我們都本著良心、以筆為劍追求所謂正義,但是,原來,有時候追求正義是會傷人的,而起誤傷竟是難免。這樣一想,就惶恐起來了。

當然,我不是什麼咖,就算有心傷害誰,恐怕也有心無力,但是這並不能讓我降低自己可能誤傷他人的憂慮啊!於是左思右想,試著強化自己的批判原則。

其一,論述的基礎是「就我所知」、「在我看來」,但我的看法不可能「絕對正確」、視角不可能絕對全面!

所以,論述要堅定,但審慎地「絕對」。

其二,盡量只對「有明確因果論証」的「公共議題」。

「補教界狼師眾多」/「戕害學生」/「兩性議題」.......這些當然是重要的公共議題。女作家之死的事件中,如果扣除這些公共性(雖然實務上不可能扣除),一個人的自殺仍然是一件重要而悲傷的事件,但至少「公共性」是相對降低許多的。

「出書被拒的打擊」是女作家自殺的另一根重要稻草嗎?還是,如果書本早一個月出版,女作家就早一個月辭世了?這種推論各說各話,也都各自成理,但是誰都無法對方。這些論證太難讓多數人信服。

報導者「因為見獵心喜」,所以「寫了再說」?先不講什麼道德正確的考量,單純從「利害計算」來看,報導者也不至於這麼愚蠢。如果報導者想要走這種路線,他們可以發揮的主題太多了,不至於直到之日才開始寫這種報導。

於是我主觀相信報導者在寫那樣的報導時,有其理想性~~為了探討出版倫理?出版商與作家之間不平等的地位?為了女作家之死找出各種可能的原因?究竟是哪一種?我不知道,但至少應該不是因為『寫這個雖然有爭議,但是可以獲得超高點閱率』這種愚蠢的心態。

無論如何,我善意地認定報導者是基於善意,但即便是基於善意,可「作家被『高姿態』的出版商拒絕,進而導致死亡」是一件而且「難有明確因果論政」且「公共性相對薄弱」的事件。

我並不是說「探討這種事情的報導不值得寫」,而是:如果我是報導者,「我寧願把時間投入其他更值得寫的報導之上」。公共性更高、效益更高,而且誤傷的機率更低。

這些,都是以筆為劍者必須深思的課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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