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蜻蜓

那天,週末的碧潭。有星星的夏夜晚風中,我們買了一個柔妹想要很久的紙蜻蜓。在這種風景區買不便宜。要價一百元呢!

很多人都看過這種小玩具。用彈弓把裝飾著Led燈的它射向天空,從高處墜落的它會開始旋轉,於是晶亮的Led燈顯得更加迷人。

對於我們這種新手而言,抓不太準它著陸的位置,於是我們追著它滿場跑。事實上,到處都有人在玩紙蜻艇,也到處都有小朋友追著紙蜻蜓滿場跑。

紙蜻蜓又著陸了。我和柔妹跑過去撿。忽然有個不到十歲的小妹妹搶先一步撿起了我們的紙蜻蜓,然後望著自己手中三隻紙蜻蜓,低頭不語。

我愣了半秒鐘,然後對小妹妹說:「妹妹,那是我的哦」。小妹妹還是低頭不說話,打開了一隻紙蜻蜓的Led燈,像是打算把它還給我的樣子。Led燈的亮度微弱,看起來快要沒電了。
「可是,妹妹,你剛剛用右手撿的那隻才是我的。你這隻是你原本左手握的......。」

小妹妹還是沈默不說話。她關上了Led燈,重新檢視了一遍手上的紙蜻蜓,然後拿了其中一隻還給我。我默默收下後,牽著柔妹走開了去找媽媽,說我們差不多該回家了。

就好像街頭藝人一張桌子兩隻手把三個杯子移來移去,要你猜猜哪個杯子裡面才真的有銅板那樣,小女孩兩隻手三隻紙蜻蜓換來換去要我猜猜哪一隻才是我自己的紙蜻蜓似的,我幾乎搞不清楚哪一隻才是我新買的紙蜻蜓。

但我終究沒有搞混。因為,交到我手上的紙蜻蜓早已斷了翅。但是我還是默默地走開了。

小女孩是因為經濟因素,所以必須靠「回收」紙蜻蜓來賺取生活費嗎?還是因為某種原因讓小女孩太孤單,以至於在這麼小的時候就出現了這種偏差的行為?

我選擇了沈默。我選擇了維護小女孩的自尊心。我能怎麼辦?溫言地告誡還是嚴厲地斥責?但是那除了讓小女孩脆弱的自尊心更破碎之外,難道竟能夠解決問題背後的問題嗎?

我不知道,也沒有勇氣知道。回程的路上我把紙蜻蜓收在我的包包裡;我甚至沒有勇氣讓柔妹發現把拔拿回來的這隻紙蜻蜓其實斷了翅,再也沒有能力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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