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談》故事輯~奉獻一個,收進百個


對於藝術創作,不管是繪畫、音樂、小說什麼的,尤其是那種流傳好幾個世代的經典之作,如果讓我看得皺眉的,我不敢批評「寫得不好」,只會說「這個我不喜歡」。因為我知道這是很可能根本是我自己沒看懂。

不過偶爾也是有例外。比如說《十日談》這本書。這本書裡面那麼多一篇一篇的小故事,有些故事深刻刻劃人性,而且劇情起伏又充滿張力,真的是很好看;但有些故事囉哩囉嗦地說了一大堆人名地名,劇情兜著圈子繞來繞去,竟就只是在說一件事情。比如說第一天的第六個故事。

那我又為什麼要轉述這個故事呢?



第一天的第六個故事。故事主旨是「一個正直的人,用一句尖刻得體的話,把修士的虛偽嘲笑得體無完膚」。故事內容是這樣的:

有個名叫蕭坍的神父,任職於宗教裁判所的裁判官。這個蕭坍表面上道貌岸然,實際上內心貪婪兇惡,總是藉著自己的職位四處恐嚇弄錢,惡行惡狀無所不至。

一天,富翁阿財吃飯的時候,大概是多喝了幾杯,隨口稱讚手上的這支酒「真好喝!就算是耶穌也會愛喝」。就這樣一句「稱讚酒真好喝」的話,輾轉傳到了裁判官蕭坍神父的耳裡,神父蕭坍就刻意解讀為「侮辱耶穌」,就把阿財叫來喝斥一頓,再恐嚇一番,威脅要依法究辦,把阿財綁在石柱上燒死。

阿財一聽嚇壞了,大喊「青天大神父請您開眼明鑒!我可是耶穌的虔誠信徒啊!」~想也知道,蕭坍神父當然是跳到架子上去,益發地聲色俱厲。

這種不開眼的眼翳病要怎麼醫呢?胡適的媽媽用自己的口水把胡適給醫好了,阿傻則是拿出自己的金幣把神父給醫好了。不過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除了每天早晨必須要去教堂望彌撒以示懺悔外,每天裁判官吃早餐的時候,阿財必須要站在一旁侍候早餐。

一天早上,仁慈的裁判官神父蕭坍一邊用著早餐,ㄧ邊無比慈愛地問阿財「你今天早上望彌撒沒有啊?」阿財畢恭畢敬回答「當然望過了;老爺」。

「那,有沒有什麼疑難的地方,覺得聽不懂,需要我指點你嗎?」神父咕噥著,口齒有點不清楚;因為嘴巴裡那一大口起司火腿可頌的關係。

「報告老爺,我今天在教堂聽到了一句話,聽了之後,讓我為您非常擔心啊!」阿財微微欠身,一貫地神色恭謹。

「喔?你聽到了什麼?」神父等嘴裡的可頌落入肚,緩過嘴,一邊拿著餐巾擦擦嘴,一邊斜著眼瞟阿財,慢條斯理地問。

「老爺,福音裡說『你奉獻一個,收進百個』。」

「這話很對啊!今生奉獻的人,來世有福啊!有什麼問題嗎?」神父打了一個嗝,一邊剃牙,一邊問。

「我每天早上來這裡侍候您的時候,都會看見院裡把昨晚吃剩的殘羹剩飯湯湯水水倒成一鍋,施捨給聚在門外的窮人們;有時候一大鍋,有時候甚至是兩大鍋啊!我在想,您這樣仁慈施捨,您的來世要是一天一百鍋、兩百鍋地收了進來,豈不是要被菜湯給淹死了?」

裁判官老爺臉上一頓紅、一陣青,隔天就免除了阿財必須侍候自己吃早餐的勞役了。



這樣一個故事,就內容來看,沒有特別厲害之處;就說故事的流暢度來講,也是普普通通。可是如果考量這個故事的寫作年代是十四世紀的歐洲,膽敢寫出這種「大逆不道」的故事,直斥宗教的虛偽、殘忍與貪婪,其實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啊!

於是我這才體悟:有時候,一個作品,之所以「在我看來沒什麼」,有幾種可能:其一,作品極佳,問題出在於我自己看不懂。其二,作品的確不怎樣,只是浪得虛名;其三,作品在當代來看確實不怎樣,但是如果把作品放在創作者當時的時空背景,實實在在就是石破天驚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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