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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五常 讀書的方法

─取自張五常「賣桔者言」一書中 新年時節,送些甚麼給學生呢?就送他們一些讀書的方法吧。 首先聲明,我要談的是為知識而讀書的方法,不是為考試而讀書的方法。後者,香港的學生都是專家-猜題目、背課文之能,世間少有。但為知識而讀書可以幫助考試,為考試而讀書卻未必可助知識的增長。知識是讀書的目的(An End)﹔考試只是一個方法(A Means)。然而香港學生(或教育制度),卻很顯然地將這兩樣東西顛倒過來。 我可在四個大前提下給學生們建議一些實用的讀書方法。若能習慣運用,不但可以減輕考試的壓力,而對更重要的知識投資會是事半功倍的。 一、 以理解代替記憶 很多人都知道明白了的課程比較容易記得。但理解其實並不是輔助記憶- 理解是記憶的代替。強記理論不僅是很難記得準確﹔當需要應用時,強記的理論恨本無濟於事。明白了理論的基本概念及含意,你會突然覺得你的記憶力如有神助。道理很簡單,明白了的東西就不用死記。但理論的理解有不同的深度, 也有不同的準確性。理解愈深愈準確,記憶就愈清楚,而應用起來就愈能得心應手。所以讀書要貫通-理論上的不同重點的聯帶關係要明白﹔要徹底-概念或原則的演變要清楚。 要在這些方面有顯著的進步易如反掌,而學生也不需多花時間。他只要能改三個壞習慣,一年內就會判若兩人。 第一個壞習慣,就是上課時「狂」抄筆記。筆記是次要、甚至是可有可無的。這是因為抄筆記有一個無法補救的缺點-聽講時抄筆記分心太大﹗將不明白的東西抄下來,而忽略了要專心理解講者的要點,是得不償失。我肯定這是一般香港學生的壞習慣。例如好幾次我故意將頗明顯的錯誤寫在黑板上,二百多學生中竟無一人發覺,只知低著頭忙將錯誤抄在筆記上。 筆記有兩個用途。(1)將明白了的內容,筆記要點。但若覺得只記要點都引起分心,就應放棄筆記。明白了講者的內容是決不會在幾天之內忘記的。很多講者的資料在書本上可以找到,而在書本上沒有的可在課後補記。老師與書本的主要分別,就是前者是活的,後者是死的。上課主要是學習老師的思想推理方法。(2)在課上聽不懂的,若見同學太多而不便發問,就可用筆記寫下不明之處,於課後問老師或同學。換言之,用筆記記下不明白的要比記下已明白的重要。 第二個壞習慣,就是將課程內的每個課題分開讀,而忽略了課題與課題之間的關係,理解就因此無法融會貫通。為了應付考試,學生將每一個課題分開讀,...

張五常 思考的方法

據說熊彼德(JA Schumpeter)曾經在課堂上批評牛頓,指責這個如假包換的物理學天才只顧閉門思想,沒有將他思考推理的方法公開而留諸後世!這批評有道理。牛頓在物理學上的豐功偉績,是他在逃避瘟疫的兩年中想出來的;其後就再沒有什麼重大發現——雖是曇花一現,但這「一現」卻非同小可。愛因斯坦的思考方法,屢見經傳:可惜他天賦之高,遠超世俗,要學也學不到。 有些朋友以為愛因斯坦既然可以不用數據而將相對論想了出來,他們也可照樣推理。但愛因斯坦所能辦到的,跟他們有什麼相干?不自量力,以此為最!愛因斯坦的思考方法很可能是那自命不凡的人的一種思想障礙。 我不僅不敢與牛頓或愛因斯坦相比,就是半個天才也算不上。正因為這個緣故,我倒可以寫一點有實用性的思考方法。我的思考方法是學回來的。一個平凡的人能學得的思考方法,其它的凡夫俗子也可以學。天才的思考方法是天才的專利權,與我們無關。 在大學唸書時,我從不缺課的習慣就是為了要學老師的思考方法。所有要考的試都考過了,我就轉作旁聽生。有一次,赫舒拉發(J. Hirshleifer)在課後來問我:「你旁聽了我六個學期,難道我所知的經濟學你還未學全嗎?」我回答說:「你的經濟學我早從你的著作中學會了;我聽你的課與經濟學無關—— 我要學的是你思考的方法。 」 我這個偷「思」的習慣實行了很多年,屢遇明師及高手朋友,是我平生最幸運的事。這些師友中,算得上是天才或準天才的著實不少。我細心觀察他們的思考方法,在其中抽取那些一個非天才也可用得著的來學習,久而久之就變得甚為實用。但因為被我偷「思」的人很多,我就綜合了各人的方法,作為己用。雖然這些人大都是經濟學者,但 天下思考推理殊途同歸,強分門戶就是自取平凡。 茲將我綜合了普通人也可作為實用的思考方法的大概,分析如下。 (一) 誰是誰非毫不重要 假如你跟另一個人同作分析或辯論時,他常強調某一個觀點或發現是他的,或將「自己」放在問題之上,那你就可以肯定他是低手。思考是決不應被成見左右的。要「出風頭」或要「領功」是人之常情,但在思考的過程上,「自己」的觀點不可有特別的位置。 「領功」是有了答案之後的事。在推理中,你要對不同的觀點作客觀的衡量。 有些人認為佛利民好勝、強詞奪理地去維護自己的觀點,這是錯的。佛利民的思想快似閃電,但他認錯更快!因為他認錯太快,往往給人的印象就是沒有認錯。在我所認...

好文轉貼:捷運上的冷血殺人與冷血的殺人捷運

2014/05/21 苦勞評論 捷運上的冷血殺人與冷血的殺人捷運 王顥中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文章來源: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8778 捷運站喋血殺人,媒體第一時間報導兇手疑似酒醉,甚至直接以「醉漢」稱之,直到稍晚警方偵訊,才發現酒精濃度檢測並不高,且兇手不僅意識清醒,甚至大方坦承自己早有預謀。整起事件之印象,於是在兩個故事間擺盪:一者,是神智不清的醉漢酒後的無意識瘋狂之舉;另一者,是清醒理智的青年不知何故有著常人難以理解的動機預謀隨機砍殺。 假使警方的偵訊內容,透露出後者較為貼近真實,那麼究竟為何首波報導如此失真?或許那絕不只是簡單的第一時間資訊不足可以解釋,而是社會面對衝擊訊息所啟動的自我保護防衛機制。雖然一個醉漢在無意識狀況下的捷運站殺人會帶給社會相當大的衝擊與恐怖效應,但再怎麼說,一個意識清醒、沒有前科、年僅20歲的青年毫無理由地預謀隨機砍殺,還是更為駭人。 正因為「毫無理由地砍殺」這一事件無法在民眾尋常生活當中獲得理解、衝擊甚鉅,以致於無法為常人所置信,大眾的自我保護機制的作用則在於自行替毫無理由的事件填補進一個簡單「理由」:雖然事件恐怖,但這恐怖還是有原因的,原因是可以避免的(如避免酒醉、避免醉漢搭乘捷運...等)。一旦恐怖的對象有了具體所指,那麼恐怖的效應也可以被掌握在一定範圍以內,人們只消擔心(或排除)那造成恐怖的來源,而不再是惶恐於身旁的每個人皆有機會忽然拿起刀朝你砍殺而來。 對大眾而言,真正的「恐怖」並不在於三條人命的消逝,而是那死亡缺乏可以被理解與掌握的理由。然而,衝擊事件的發生,情感在短時間內不斷堆疊渲染,事件真相的資訊又過度真空,找尋「理由」如何可能?最簡便的供應源頭就是社會偏見。媒體第一時間報導兇手「渾身酒氣」,事後證實酒測值僅0.04,「社會偏見」是社會大眾避免直面衝擊的理由,正如校園情殺與愛滋病多半被歸類到同性戀問題。 毫無意外地,媒體與大眾現在開始檢討捷運站內的警力配置比例,之後更可預期將進一步探討更嚴格權威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然而,與其說權威保證了秩序的重建,可避免死亡(意外衝擊社會)的發生,不如說,權威是將死亡保證在尋常生活的範圍以內,並且不溢出系統性權威本身,成為一個可供管理計算與掌握的死亡「參數」或者機率,如此一來,死亡的陰影也將不再帶來恐怖效...

轉貼好文:一人之罪 結構之惡

這篇文章並不是討論「是否支持廢死」。這篇文章只是在討論「這個社會對於悲劇有沒有責任?如有,有多大的責任?」。 如果您自認為您是理性地思考死刑存廢問題,那麼,您願意讀一讀這篇文章嗎? 如果你覺得「不論如何,變態殺人犯應該為自己這麼變態的行為負責」,那麼你很有可能堅定地主張死刑;如果你覺得「這個社會也該為變態殺人犯的變態負起一點點的責任」,那麼你「有可能」覺得「或許不一定要死刑」。當然,你也可能「就算社會有責任,主要責任還是由變態殺人狂自負,所以還是該有死刑」。 文章出處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22/402659 2014/5/22/蘋果日報電子報 一人之罪 結構之惡 作者:賴郁青(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研究所諮商組碩士生) 這兩日發生中興大學學生跳樓與捷運殺人事件,讓我想起過去與一位國中生諮商的經驗。那孩子是令人聞風喪膽的學生,他身強體壯,不高興便拿起桌椅去砸老師;要報復同學,就拿燒燙鐵圈去燙人;深夜還騎機車拿鐵棍,從行人背後打下去。 每次我跟他進諮商室,男主任都很緊張地坐鎮在外,深怕他一不高興就揍我。第一次諮商時,他不太理我。因為他是被逼著來諮商,所以一股腦將對學校的不滿都發洩在我身上。那次我注意到他手上有長長的傷痕,我開始關心他傷痕怎麼來的,去聆聽他傷口背後的故事。他帶點興奮又無所謂的表情說那是玩蝴蝶刀割的。 我說:「不會痛嗎?」 他說:「我沒有感覺,我只是看著血靜靜流下來」 第二次諮商,他詳細向我描述如何將小狗以不同方式虐待至死的過程。他很得意的說,邊說邊觀察我的表情。最後他的結論是:「反正狗死掉只要埋起來,不被發現就好!」。更信任我後,又吐露些他傷害同學的計畫,還提及想把爸爸殺死。那時候我開始跟他討論並約定可以怎麼樣不去傷害別人和他自己。 諮商關係逐漸建立後,他傾訴得越多。我越來越理解他是怎麼被對待,而點滴形塑成現在的他。對於父親既崇拜又失望的矛盾情結;被酒醉父親虐打吐血,身體、心理的傷痛;沒有固定照顧者失根的感受;被學校貼標籤和放棄的經歷。他怎麼能感受得到痛呢?若是他能感覺痛,我想他會感受自己的靈魂在灼燒,是很難撐下去的! 或許是接受到我對他的接納與關心,他外在的暴力和違規行為減少許多。學校也驚訝孩子的轉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