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本分

不要用那些複雜的法律術語唬弄我,我只想問:服貿這麼重大的法案,適合「三個月內未經立院審議則自動生效」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這種「喃喃自語快速通過」的審查方式是正確的嗎?

如果答案還是否定的,你我憑什麼不反對服貿?這跟「不懂服貿反服貿」、「島國心態害怕競爭」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第一,這麼重要的事情,人人都關心,但是有幾個人聽過政府的宣導?第二,這麼重要的決策,是否經過各方專家學者的檢驗?

更何況,整個政策說帖不清不楚,然後用這種強姦民意的荒謬方式強行通過。被強姦的人民甩了政府一巴掌,政府竟然說人民不禮貌不守法?

大埔案件中,政府非法拆屋害死人命,但是政府責怪丟鞋抗議的人不理性?立法院強姦民意破壞法制,但是政府責怪學生為了抗議破門霸佔不合法?

單純而熱血的學生為了追求民主罷課,教育部長說「你們的本分是讀書」? 每一個公民,都有一項最重要也最迫切的本分,叫做「追求民主」!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螢光豬

三張圖,決定你對服貿的看法

台派拉票作戰具體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