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利大於弊」變成「統獨爭議」
不管大陸的反分裂法如何規定,現實仍是現實。現實的情況是:台灣人可以民選自己的總統,制定自己的法律、還擁有自己的軍隊。實質上,台灣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政治實體,國號是中華民國;大陸的國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是另一個政治實體。
想要完成兩岸統一大業的中國當然不樂見,所以兩國論的時候、李登輝選總統的時候文攻武嚇。沒想到收到反效果,於是大陸改弦更張,開始以經促統、以商逼政。
這些年來,台灣太多的企業深陷大陸。在經濟上,大陸的確是成功了。但是在政治上,大陸卻失敗了。或許有那麼幾個人想要回歸祖國,但是肯定大多數的人都喜歡民主法治的社會。對政治不滿可以在臉書上罵總統、如果總統還是冥頑不靈,幾十萬人上街抗議也不用擔心被坦克車輾過。大陸?連上臉書的自由都沒有,還談什麼民主法治?
有些人說,年輕人的主權意識之所以傾向獨立,是因為民進黨執政八年從教育著手思想改造的因素,這實在是言過其實。大家的心理都是雪亮的:誰想要因為「完成回歸祖國的夢想」而放棄自由民主的生活?所以,當台灣在經濟上越來越依附大陸,在政治思想上對於大陸的戒心卻是越來越高,越來越傾向於保有自己的主權。
隨著經濟發展的進程,兩岸進入了必須簽署經濟協議。就算我們可以「假裝不知道」大陸想要以經促統,但是仍然我們不可能背棄民主的程序,假裝兩岸經貿協議這種大事可以不經立法監督就由行政部門逕行簽署、審查。更何況,服貿協議中還包含著對國家安全將會產生極大衝擊的條文!所以學生衝進立院抗議、所以幾十萬人上街抗議!
台灣人民可以長期容忍賦稅制度長期的重商輕民,也不是無願與大陸這個敵國簽訂貿易協定,但是,請依照法律進行實質的監督!立法院在程序上沒有依法審查、更沒有實質監督!指控馬政府違憲亂政是鐵證如山、認為馬政府黑箱賣台只是合理懷疑!學生決定不再容忍!所以衝進立院,要求按照國際慣例訂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定出了監督條例的版本,要政府「先立法、再審查」。
這時候問題來了:大陸根本不承認台灣有主權啊!兩邊要怎麼談判?「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我們的行政院長說:民間版本不可行,因為「根本是讓兩國論變成法律」。
難道說,為了符合大陸對於台灣主權的認定,我們就應該自我閹割,不管憲法三權分立的原則,由著行政院與敵國簽訂經貿協議,而立法院唯一的「監督」就是聽取報告?!就憑著馬總統的一句「利大於弊」以及公聽會上殘缺不全甚至付之闕如的衝擊評估報告,就安心相信我們的經濟利益、國家安全不會被出賣?
兩個政治實體間經貿談判的程序問題,不可避免地牽涉到主權問題,而承認主權,就是承認獨立。沒有人想要挑起統獨問題,就像大雄不會故意去找技安打架。是馬總統與馬主席所主導的兩岸簽約、審議程序如此粗糙蠻橫,以致於激得學生不得不出面矯正政府的程序問題,於是主權問題與統獨議題,終究還是浮現了。
政府今天簽下的經貿協議,影響的是學生們未來的三十年啊!馬政府怎麼會以為用一句「利大於弊」重複跳針、然後訂定一個空有形式沒有實質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就可以讓這些學生以及民眾信服?
參考資料:
江揆批民間版:根本是讓兩國論變成法律http://newtalk.tw/news/2014/04/03/46008.html
民間版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3CGFqe5PgwaNHVBZE9LQjJrcVE/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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