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感與存在感
一個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千古以來考倒了無數人:「你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這個問題太嚴肅也太沈重。太嚴肅,是因為需要很多的思考才能回答;太沈重,是因為答不出來的話,難免會質疑「那我幹嘛活著」。
「活著的意義是什麼」?任何一個能夠說服你自己的答案,就是專屬於你的標準答案,就是你自己的「生命的意義」。
如果你認為「活著是為了傳宗接代」。這沒有什麼不對,可是你難免接著問自己:「這個世界人口已經太多了,傳宗接代的意義在哪裡?」。如果你回答不出來,難免覺得心虛。
如果你認為「活著是為了吃喝玩樂」。這也沒什麼不對。實際的情形是:吃喝玩樂帶來滿足,滿足之後終究感到空虛,於是只好用另外一次的吃喝玩樂來填補空虛。空虛被滿足填滿之後,產生了另一次的空虛~~這樣的迴圈,能否讓你篤定地告訴自己「對!這就是我生命的意義」?恐怕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這麼篤定。
這個問題實在太困難了。在埃及的傳說中,天使換了另外一種問法。死後,看守天堂大門的天使會問你:「你這輩子是否快樂?」「你這輩子是否幫助別人找到快樂?」。
找到「生命的意義」,並不一定快樂;但是,快樂的人,必然找到了生命的意義。畢竟,一個「認為自己活著一點意義也沒有」的人,就算榮華富貴、山珍海味,又怎麼可能快樂呢?
埃及天使的問題,很有智慧地導引我們思考:原來,「快樂」這個課題,與「生命的意義」有著強烈的連結。
快樂從何而來?在我看來,來自於「成就感」與「存在感」。成就感,就是知道「我好棒」;存在感,就是知道「這世界因為我而不一樣」!
當我們完成了一件讓自己佩服的事情,成就感油然而生。打籃球狂電比我高十五高分的大個子,我會有成就感。成就感越強烈,快樂的感受就越強烈。如果在運動場上締造了史無前例的佳績、或是寫了一本偉大的小說,「成就感」當然更是強烈。
但是世界並不會因為昨天我在籃球場上狂電那個大個子而有所改變。如果我存在這個世界上所造成的唯一差別,是「多一個人消耗資源」,那麼,我的存在與否根本沒有差別;這時候,我的存在一點意義也沒有。
換言之,只有當我們為了這個世界付出些什麼,讓這個世界因為我們而改善了些什麼的時候,我們才能夠真實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例如,當我們的運動表現鼓舞了全世界的觀眾、當我們的小說感動了全世界的讀者,我們知道我們真實地存在著。我們造成的改變越大,帶給別人的快樂越巨大,我們的「存在感」也越強烈。
於是,尋找生命真正的意義,關鍵在於「快樂」,而「快樂」與「成就感」、「存在感」有著強烈的連結。當我們找到了某種事情,可以同時得到成就感與存在感,我們從中找到了生命的意義~~那,就是我們這輩子的志業了。
這種志業,讓我們熱血沸騰,無怨無悔地付出。隨著你的付出越來越多,你的成果越來越豐碩,你的成就感與存在感也就越強大,你的快樂、以及你帶給別人的快樂,就越強烈。
「養小孩」也可以是一種志業。把小孩拉拔長大,我當然會有「成就感」;如果不是我,小孩無法受到照顧、教養,所以我當然會有「存在感」。
「從事社會運動」也可以是一種志業。成功維護弱勢權益,於是我有了「成就感」;這個世界因為我而更美好,於是我有了「存在感」。
不論當廚師、業務員、銀行員、或是公務員,理論上,都可以是個志業。但是理論與實務往往有很大的落差,而每個人面對落差的調適能力不同。比如說,我實在看不出來在辦公室寫一些「公務員核心價值是廉能」、「讓公務員不能貪、不願貪、不敢貪」的八股文章,可以帶來什麼成就感與存在感。
我覺得我找到了我的志業~~寫作。雖然沒什麼讀者,但是我努力地讀、寫,每天都把自己給忙得半死、累得要命。難免抱怨,但是無悔。
你呢,你找到你的志業了嗎?
這個問題太嚴肅也太沈重。太嚴肅,是因為需要很多的思考才能回答;太沈重,是因為答不出來的話,難免會質疑「那我幹嘛活著」。
「活著的意義是什麼」?任何一個能夠說服你自己的答案,就是專屬於你的標準答案,就是你自己的「生命的意義」。
如果你認為「活著是為了傳宗接代」。這沒有什麼不對,可是你難免接著問自己:「這個世界人口已經太多了,傳宗接代的意義在哪裡?」。如果你回答不出來,難免覺得心虛。
如果你認為「活著是為了吃喝玩樂」。這也沒什麼不對。實際的情形是:吃喝玩樂帶來滿足,滿足之後終究感到空虛,於是只好用另外一次的吃喝玩樂來填補空虛。空虛被滿足填滿之後,產生了另一次的空虛~~這樣的迴圈,能否讓你篤定地告訴自己「對!這就是我生命的意義」?恐怕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這麼篤定。
找到「生命的意義」,並不一定快樂;但是,快樂的人,必然找到了生命的意義。畢竟,一個「認為自己活著一點意義也沒有」的人,就算榮華富貴、山珍海味,又怎麼可能快樂呢?
埃及天使的問題,很有智慧地導引我們思考:原來,「快樂」這個課題,與「生命的意義」有著強烈的連結。
快樂從何而來?在我看來,來自於「成就感」與「存在感」。成就感,就是知道「我好棒」;存在感,就是知道「這世界因為我而不一樣」!
當我們完成了一件讓自己佩服的事情,成就感油然而生。打籃球狂電比我高十五高分的大個子,我會有成就感。成就感越強烈,快樂的感受就越強烈。如果在運動場上締造了史無前例的佳績、或是寫了一本偉大的小說,「成就感」當然更是強烈。
但是世界並不會因為昨天我在籃球場上狂電那個大個子而有所改變。如果我存在這個世界上所造成的唯一差別,是「多一個人消耗資源」,那麼,我的存在與否根本沒有差別;這時候,我的存在一點意義也沒有。
換言之,只有當我們為了這個世界付出些什麼,讓這個世界因為我們而改善了些什麼的時候,我們才能夠真實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例如,當我們的運動表現鼓舞了全世界的觀眾、當我們的小說感動了全世界的讀者,我們知道我們真實地存在著。我們造成的改變越大,帶給別人的快樂越巨大,我們的「存在感」也越強烈。
於是,尋找生命真正的意義,關鍵在於「快樂」,而「快樂」與「成就感」、「存在感」有著強烈的連結。當我們找到了某種事情,可以同時得到成就感與存在感,我們從中找到了生命的意義~~那,就是我們這輩子的志業了。
這種志業,讓我們熱血沸騰,無怨無悔地付出。隨著你的付出越來越多,你的成果越來越豐碩,你的成就感與存在感也就越強大,你的快樂、以及你帶給別人的快樂,就越強烈。
「養小孩」也可以是一種志業。把小孩拉拔長大,我當然會有「成就感」;如果不是我,小孩無法受到照顧、教養,所以我當然會有「存在感」。
「從事社會運動」也可以是一種志業。成功維護弱勢權益,於是我有了「成就感」;這個世界因為我而更美好,於是我有了「存在感」。
不論當廚師、業務員、銀行員、或是公務員,理論上,都可以是個志業。但是理論與實務往往有很大的落差,而每個人面對落差的調適能力不同。比如說,我實在看不出來在辦公室寫一些「公務員核心價值是廉能」、「讓公務員不能貪、不願貪、不敢貪」的八股文章,可以帶來什麼成就感與存在感。
我覺得我找到了我的志業~~寫作。雖然沒什麼讀者,但是我努力地讀、寫,每天都把自己給忙得半死、累得要命。難免抱怨,但是無悔。
你呢,你找到你的志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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