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球打到,可是我痛得很爽
台灣的棒球生態惡劣,從軟硬體到師資薪水都不足以支撐一個健康的棒球生態。整體而言,制度不健全是「因」,生態不健康是「果」,然後互為因果積重難返。
制度的問題制度解決、生態的問題則是所有人的共業;至於個人造業當然各人承擔。在這樣不健康的生態中,曹錦輝犯錯了、認錯了,也付出代價了(永遠無法在台灣打球)。現在他在美國爭取到了另一個機會,身價漲了、聲勢也漲了。在此同時,有識之士開始擔憂了:「這樣以後要怎麼教小球員呢?原來打放水球也沒關係,只要你夠厲害、只要你天賦異秉,隨你怎麼玩都行。在台灣玩完了還可以去美國玩、還更威風呢!」。
如果我們把性格分成三種層次「神性」、「人性」、「獸性」,我肯定我自己身上沒有神性,我也不太相信哪個人的人格成分中沒有獸性;既然都有獸性,我看不出來誰能夠不犯錯。眼看著曹錦輝承受在台灣職棒犯錯的苦果之後,竟然在美國大聯盟重新站起,我們一方面放言高論「制度很重要、生態很重要」,一方面卻開始憂心不知道如何教導小球員?
小球員未來的棒球生涯能否小心自持、是否臨淵履薄,靠的是制度與環境的獎勵與懲罰?還是哪個英雄或狗熊樹立的榜樣?
難道剝奪曹錦輝改過自新、在異國重來的機會,可以有改善國內棒球制度、生態的效果?就可以讓小球員永遠記得「計利應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什麼時候,台灣才能夠學會「以倫理要求自己、以制度導引他人」?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夠專注探討政府在各項公共議題制度性的改善,而不是跟著記者、名嘴歌頌或批判那些符合或是違背倫理道德的英雄或混蛋?
「檢討制度永遠比檢討個人重要」、「掌有最大權力的人永遠要負起最大的責任」。這樣的思考原則並不僅僅適用於政黨政治,也適用於體育政策!更何況所有的公共議題,都是一定程度的政治問題!
至於曹錦輝,就用力地投球吧!忘掉那些探討個案但是不批判制度的迂腐倫理、無視那些絞殺罪人卻不問責當權者的荒謬輿論!你需要記住的,只有電影「kano」裡的那首歌「雖然我被球打到,可是我痛得很爽,jia!a na ke!」。阿美族的你,一定懂得歌詞裡的阿美族語。
文章發表於2015-07-16-蘋果日報電子報論壇
回應的回應:
有網友回應說「那麼賴素如、林益世是不是改過自新也可以回到政壇」。
在整個政治結構中,林益世、賴素如是被起訴的政治人物,是操縱者(控制權力、制度)、剝削者(剝削的資源來自於你我的稅金或公職產生的權勢)、得利者(還真的拿到錢了)。
曹錦輝不過就是一個被起訴的球員。在「打假球」這個生態裡面,他是投球的人,但是誰是遊戲的操縱者?誰是最大的得利者?誰是應該負責監督卻沒有監督的人?
法律是「低標」,道德是「高標準」;拿曹錦輝和政治人物比較,並且用要求政治人物的高標準去要求球員,真的合理嗎?
更何況,如果林益世賴素如跑去歸化成日本或美國國民,台灣選民「應該」抵制他們在外國發展嗎?「有辦法」抵制他在外國發展嗎?
如果連對這種可惡的政客都「不應」、「無法」他們在國外重新做人的機會,我們卻擔心曹錦輝在美國打棒球會教壞小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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