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怒之下的評論

氣憤會讓人「無法客觀描述事實」;「無法客觀描述事實」就是有失公允;失去了公允的立場,不但傷害了被描述的人事物,也同時讓自己做出的評論失去了可信度。

「是否傷害他人」是一種道德上的考量;「讓自己做出的評論失去了可信度」是一種利弊上的計算。對有智慧的人來說,兩者是一體的兩面。所謂「話不可說絕」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背後的道理並不只是「道德上的考量」,同時也兼顧了「利弊的計算」啊!

這個道理我很久之前就知道了,可是我自己偶爾還是會犯這種錯。

再度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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