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與「主權談判」
所謂「談判」,至少有兩個基本前提:
第一,談判就是「為了達成特定目的,談條件交換」。沒有「交換」的談判,叫做「勒索」、「投降」。
第二,談判的前提是「談的是『可談判』的東西」。
有這兩個基本的認知之後,我們不妨從「談判對象」、「談判目的」、「談判內容」、「談判效果」來理解關於兩岸的政治談判。
關於談判對象:為什麼要和中共談?
如果菲律賓想要併吞台灣,台灣會和菲律賓談「一菲一台」嗎?不會嘛!那為什麼要和中共談?為什麼許多台灣民眾認為「一中一台」好棒棒?甚至於再更退一步的「一中各表」也能接受?因為台灣民眾認為自己是「中國」、所以必須和「代表中國的中共」談談「中華民國也有權代表中國」嘛!
可是民調顯示多數人覺得「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啊!這不是很矛盾嗎?
因為「要和平」?和平是可以「談」出來的嗎?那為什麼古今中外那麼多的「和平條約」後來都沒有發生效用?
關於談判內容:主權談判?「主權」是可以談的嗎?
在「全世界早已認定一個中國就是中共」的事實前提下,我們要談什麼?
和中共談「中華民國才是中國」?我們期望藉由談判逼迫中共「自殺」嗎?中共可能讓這種事情發生嗎?
和中共談「中華民國也有權代表中國」?那豈不是讓台灣自己把自己給鎖進中國了嗎?最好的情況也不過是香港的「一國兩制」,慘一點的甚至變成另一個新疆!你這麼想要被中共管嗎?
結論是:所謂的「兩岸主權談判」,只會讓台灣承認「主權這個問題必須談」、「必須和中共談」,而且更慘的是「在國際現實中,談了一定輸」。效果?效果就是全世界也因此認定「台灣自己也認為自己屬於中國」。
簡言之,所謂「兩岸談判」,就是台灣以「主權」為條件,交換一個什麼都無法保證的「和平」保證。
看穿了「主權談判」只是一場掏空台灣主權的危險遊戲後,你覺得「一個中國」或是「一中但是可以各表」真的那麼重要嗎?
本文發表於2015-11-09-蘋果日報電子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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