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出來就是一種成功
不管是那天進電影院看的「美國隊長3-英雄內戰」、還是Netflix製作的「紙牌屋」、「毒梟」;看過那種深刻的劇本,再反觀台灣本土電影的劇本,其間的差距,讓人頭皮發麻。
拍電影拍不贏好萊塢,我們或許可以歸咎於「沒那麼多錢」;但是漫畫呢?寫劇本呢?畫漫畫、寫劇本與是否砸大錢一點關係也沒有,關鍵在於制度是否鼓勵很多的人與資源投入這樣的產業啊!
一百萬個人喜歡「看棒球」,才會有十萬個人喜歡「打棒球」,然後才可能有一千個人「努力成為球員」,然後才可能在千挑萬選之後出現一個陽岱鋼或王建民。
可是台灣呢?我們沒有健全的制度。不管是電影、出版還是運動,台灣只會對於不世出的台灣之光們瘋狂鼓掌,然後?沒了,沒有然後。關於公共事務,這個社會的普遍態度是「有本事等你當上行政院oo部的部長/行政院長/總統再說」。
身為一個還算愛看書的假文青,對於這些與「創作」有關的議題,其實也有一些還算原創的想法。昨天試著用文字整理了一遍、今天則是做成了六頁的簡報檔。在整理的過程中,其實有很多的自我懷疑「你是什麼咖?有誰會聽你的嗎?」、「敝帚自珍已夠荒唐、野人獻曝根本可笑」之類的。
可是沒辦法。我還是忍不住一直寫。我只能不斷提醒自己「寫出來就是一種成功」;至於能夠發揮多大的效用,完全不該是自我評量的標準。如果用「效用」來評量自己,活著實在是太沒有意義的一件事情。
幸好,很幸運又很及時地,想想論壇願意刊登我整理想法的那篇文章。除了小小的虛榮,更是幫助我給自己一個大大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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