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地高潮著
數度虐殺小動物的留學生再度進了警局,一堆民眾在警局追打嫌犯、還有更多的民眾在網路按讚叫好。
有些人對於這些正義哥們頗不以為然,說:「你這麼有正義感,怎麼那些殺人如麻的黑道大哥、魚肉鄉民的地方混混、還有吃人不吐骨頭的黑心富商們出庭的時候,卻又不見你們義憤填膺地追打?因為你愛貓更勝於愛人?」
不是的。我相信你都愛,而且很可能你愛人更勝於愛貓狗。只是你不敢打那些你惹不起的人,而這種小留學生看起來搥他幾拳應該不會對自己造成危險;又或者,躋身在一堆群情激憤的人群當中,本來就痛恨這種惡行的你受到群眾氣氛的感染,於是壓抑不了衝動、說打就打。義憤填膺的你覺得洩了憤也伸張了正義,更有一眾網友為你的義行鼓掌叫好。
你自認為很有正義感,但是要伸張正義的時候難免要掂掂自己的斤兩。對於你這種瞻前顧後的考量、對於罪犯區分大小的雙重標準,我真的不會笑你~~就像我也自認為很有愛心,但是要捐款做愛心的時候我總會摸摸自己的口袋;今天看到這個窮人的苦難,我流淚卻又捨不得捐錢,明天我買一杯九十元的珍奶卻又喝得不亦樂乎。即便我這麼矛盾,我也從來不會笑自己偽善。
問題是,你所謂的伸張正義,客觀而言,究竟是為正義點了一盞光明的燈,還是在黑暗中更罩上了一層隔閡的紗?
我和你一樣痛恨虐殺小動物這種冷血罪行。它違背了人類對於正義的追求、嚴重傷害了我們愛護小動物的心(先不去管為什麼我們在此同時對於不當開發造成的路死石虎這麼冷漠)。你出拳揍了這個王八蛋,你洩了憤、伸張了正義之後呢?「沒辦法啊!法律都是在保護壞人的啊!」
有制度就有漏洞,法律總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這些是客觀存在的現象,我都懂。問題是,一個國家為什麼要有法律?為什麼犯罪必須經過審判才能加以懲罰?為什麼再罪大惡極的現刑犯也得給他找個律師替他辯護?為什麼刑罰必須由國家來執行?如果以私刑來伸張正義會造成什麼樣可怕的後果?你難道不知道你對於「正義的追求」造成了更大的傷害嗎?
這些這麼基本的問題,難道你不知道答案?如果真的不知道,難道不能把玩寶可夢的時間撥一些些出來上網搜尋一下答案嗎?
這種私刑正義明明就是一種弊遠遠遠大於利的糟糕手段,為什麼這個社會總是不斷地毆打(沒錢沒勢)的罪犯、然後自覺正義地高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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