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網紅」

所謂「會紅」,關乎「本質」、「內容」、「方法」、「機運」四者。前者比後者重要、也更能藉由努力去定位、加強、爭取。

就算是憤怒鳥、Candy crush 那麼紅,然後呢?「本質」上它就是一個不太需要動腦的小遊戲,無法與人類心靈產生深刻互動;不管「內容」做的再精緻、不管行銷「方法」多靈活、不管怎樣的天時地利人和之類的「機運」推波助瀾讓它大紅特紅,它終究難以持久,更別說人類喜新厭舊的特質讓新遊戲取而代之。

多數人都希望被肯定,於是不少人都希望自己成為網紅。這很好,但前提是要對「本質」、「內容」、「方法」、「機遇」四者的「輕重順序」有正確的認知。否則所謂網紅,就算紅了,恐怕也只是曇花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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