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評論的原因~「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好發議論者如我,迄今沒有針對女作家之死發表任何文字。實在是因為這樣的事情,唉.......。
我時常寫文罵中國國民黨,而且罵得理直氣壯,因為中國國民黨的罪惡罄竹難書,就算在某一兩個事件上、人物上我即便錯罵,最多就是道歉更正;錯罵了我並不會於心不安。因為誰要你為這種臭高牆添磚?
我時常寫文罵民進黨,而且罵得不留餘地。因為真正的民主進步黨可是在戒嚴的黨外時期的先賢用命去創建的;台灣需要的是真正有理想性的民主進步,而不是那種墮落迅速的假民主真退步。如果偶爾我罵錯了哪個人哪件事,最多就是道歉認錯;但我並不會於心不安,因為那是對於民進黨的恨鐵不成鋼。
而作家之死。這是一個個人的事件,而背後牽涉的是體制的問題。這是一個文學的創作,但是創作從來都不只是創作。這是一個人的人生,也是一個人的死。
女作家這樣用生命創作了這一些,如果我的評論傷害了她,我自然有我該負的責任,我心甘情願地認錯。
但是,這是一個生命的故事。這當然已算是一個公共的議題,但它首先是一個生命的故事。就算我讀遍了她的作品,我也無法說我深入了解了她的生命。更何況我只是透過臉書的各方貼文理解女作家。我實在無法承受「萬一我因為誤會了她而發表了傷害她的評論」這樣的事情。我承受不了這樣的錯誤。因為這種錯誤太殘忍了,而且我找不到藉口。
坦白說,前兩天在臉書上讀了一些關於女作家的資訊後,我確實曾經想過「作家承受的痛苦如此巨大,但,是不是文學的耽溺更數倍放大了這種本就是生命無法承受之重的痛苦」。我也曾經想過,唉,「悲哀的這些世代,受中華文化洗腦之深」之類的想法。
但是我忍住了沒有寫。不只是沒有投稿、而是沒有完全沒有書寫,連臉書、部落格都沒有。
看了這張照片之後,我慶幸我自己沒有寫那些文。否則我恐怕就是犯了那種殘忍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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