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感~~人生 婚姻

《論人生》

人生有很多樂,但是人生的本質是苦。幸好,只要用盡全力、沒有遺憾地過每一天,那麼,一旦無常隨時來臨,真的就是離苦得樂。

被疾病禁錮一輩子的史蒂芬霍金離苦得樂了。為了理想受盡酷刑也不屈服的勇士在受盡酷刑而死亡了之後,離苦得樂了。

全世界的人那麼多,古往今來的人那麼多。死亡真的不算是什麼。問題是,死亡來臨之前,是不是能夠篤定地告訴自己「我終於要離苦得樂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才是最可怕的。

《論婚姻》

第一,毒蛇毒不死自己;不照鏡子的話誰都看不到自己的後腦勺。所以自己都覺得「自己很完美」,不然起碼也覺得「自己已經盡力了」,所以很容易就不由自主地假設自己應該值得一個完美的/至少要與自己的努力相稱的婚姻。

第二,主觀上,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已經盡力付出了。但是客觀上來講,一個人到底盡了幾分力?在多數的情況下,仍是可受公評的。只是,婚姻畢竟是兩個人的事,旁人沒有資格說三道四,所以比較好的做法是閉嘴--不去評論他人的婚姻。

第三,這個世界上,扣掉極端的例子不論,就我所理解,只有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真正無條件的、不求回報的(更別提,天下間對子女現實的父母,那些所謂極端的例子,其實比想像中來得多)。所以,婚姻裡面,這麼努力的付出之後,如果得不到相對的回報就心灰意懶/翻臉翻桌,是一種現實/小氣/斤斤計較嗎?我可不這麼認為。

又或者,換個角度來思考:對方這麼努力對我,我用幾分力氣回報對方?除非我「真的」已經用盡全力問心無愧了,否則我怎麼好意思指責對方「現實/小氣/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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