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的原因~~不談政治,只談「價值觀」
對我而言,服貿事件固然是個重大的政治議題,也是一個內觀的好機會。
我心痛、我焦慮,所以我不斷地在臉書轉發貼文。希望更多的人知道這件事情,並且在乎「黑箱」這件事情。問題是,黑箱不黑箱,每個人都有自己心中的那把尺。我瘋狂轉貼那些每個人都已經看過五遍以上的貼文,固然不能影響與我意見相左的臉友,甚至連那些原本觀望、尚未表態的臉友們,在真正有他自己的價值判斷之前,就被我這種洗版的行為搞到厭煩、進而對這個議題感到厭煩了。
於是我決定:還是別用這種方法去影響別人心中的尺吧!怕只會造成反效果啊!
心中的那把尺,就是「價值觀」。
「警察驅離民眾,民眾頭破血流」這是一個客觀事實。但是一個客觀事實本身並沒有意義,意義在於「如何解讀這個事實」。如何解讀,就牽涉到了那把尺。
如果你的價值觀首重「沒有國哪裡會有家」,就會認定:在一個總統民選的國家中,任何衝破行政公署的抗議都是極其嚴重的違法脫序,沒有任何理由,而警察的驅離當然是必要手段,過程中難免的傷亡是抗爭者必要付出的代價,如何讓人對之憐憫。
如果你的價值觀首重「民主」,認為「如果政府踐踏民主程序,人民只好衝破法治抗議」,那麼,你就會被挺身而出的抗議學生感動、為了守護民主上街抗議者流下的鮮血心痛。
如果你的價值觀和村上春樹一樣,認為「永遠站在雞蛋的那一邊」,你就會認為:即便學生有錯,國家怎麼可以用這種超出必要程度的暴力對付民眾?驅離手無寸鐵的民眾,架起扛走就是了,有必要頭破血流嗎?
於是大家各有不同的看法:「鎮暴警察怎麼可以沒有臂章?」、「你們這群人刺破水車輪胎還說不是暴民?」、「你怎麼忍心打破學生的頭?那是某個人的子女啊!」、「難道警察就沒有受傷?警察執勤應該乖乖被民眾打?他可是某個人的父親啊!」……
討論「鎮暴部隊是否依規定配戴臂章」、或者討論「現行鎮暴警察衣著規範是否合乎實質正義」。這些討論雖然有其意義,但是在我看來,都只是枝微末節的技術問題。因為,同樣我心如秤、讀同一部法典的司法官們,也會有不同的法律見解啊!何況群情激憤的民眾,彼此在臉書上批評叫囂,哪裡會因此產生共識?哪裡有可能「真理越辯越明」?
大家都認為自己的道理是對的,既然道不同不相為謀,於是你關燈,我刪友。如果你保持中立,還可能同時被雙方嫌棄「冷漠無情」。
其實,沒有誰的「道理」是錯的,問題在於我們缺少了共同的「價值觀」。
「真理越辯越明」的前提,是「可辯之理」。「價值觀」這種東西要怎麼「辯」?價值觀從來只能「培養」、只能「潛移默化」。能夠因為當頭棒喝、於是大徹大悟立地成佛之人,古來幾希?
況且「真理越辯越明」的邏輯前提是「某一方為歪理」。他愛國勝於愛家、我愛家多於愛國,那麼,「沒有國哪裡會有家」是否謬誤?~~這根本就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的標準,有什麼好辯論的?
衝突的根源在於:台灣缺少了一個普遍而深化的價值觀。如果我們剛從日本的高壓統治下抗戰勝利而獲得獨立,那麼「愛國」必然是一個普遍而深化的價值觀。如果我們長治久安、「帝力於我何有哉」地過了一個世紀,那麼「小國寡民」、「無為而治」才是我們心中就會是我們共同的心願。
只可惜,台灣,還沒有。有人為了爭取言論自由而壯烈自焚的同時,有另一群人嘲笑這個笨蛋、咒罵這個居心叵測的異議份子。有人頌揚英國政府尊重人民財產、建立公共設施之前願意花十多年與地主溝通的時候,有另外一群人咒罵大埔案中這些死要錢、不顧地方建設的老農夫。
「民主」對我們而言,究竟有多重要?每個人的答案差異是如此的巨大。所以讓我深惡痛絕的服貿「黑箱」,在你看來已經足夠相對透明;你在乎的是胖虎手中的七十元,我擔心的是胖虎的蠻橫罷凌。
我們存在著嚴重的價值差異,這是我們衝突的原因。那麼抽象,又那麼具體。
我心痛、我焦慮,所以我不斷地在臉書轉發貼文。希望更多的人知道這件事情,並且在乎「黑箱」這件事情。問題是,黑箱不黑箱,每個人都有自己心中的那把尺。我瘋狂轉貼那些每個人都已經看過五遍以上的貼文,固然不能影響與我意見相左的臉友,甚至連那些原本觀望、尚未表態的臉友們,在真正有他自己的價值判斷之前,就被我這種洗版的行為搞到厭煩、進而對這個議題感到厭煩了。
於是我決定:還是別用這種方法去影響別人心中的尺吧!怕只會造成反效果啊!
心中的那把尺,就是「價值觀」。
「警察驅離民眾,民眾頭破血流」這是一個客觀事實。但是一個客觀事實本身並沒有意義,意義在於「如何解讀這個事實」。如何解讀,就牽涉到了那把尺。
如果你的價值觀首重「沒有國哪裡會有家」,就會認定:在一個總統民選的國家中,任何衝破行政公署的抗議都是極其嚴重的違法脫序,沒有任何理由,而警察的驅離當然是必要手段,過程中難免的傷亡是抗爭者必要付出的代價,如何讓人對之憐憫。
如果你的價值觀首重「民主」,認為「如果政府踐踏民主程序,人民只好衝破法治抗議」,那麼,你就會被挺身而出的抗議學生感動、為了守護民主上街抗議者流下的鮮血心痛。
如果你的價值觀和村上春樹一樣,認為「永遠站在雞蛋的那一邊」,你就會認為:即便學生有錯,國家怎麼可以用這種超出必要程度的暴力對付民眾?驅離手無寸鐵的民眾,架起扛走就是了,有必要頭破血流嗎?
於是大家各有不同的看法:「鎮暴警察怎麼可以沒有臂章?」、「你們這群人刺破水車輪胎還說不是暴民?」、「你怎麼忍心打破學生的頭?那是某個人的子女啊!」、「難道警察就沒有受傷?警察執勤應該乖乖被民眾打?他可是某個人的父親啊!」……
討論「鎮暴部隊是否依規定配戴臂章」、或者討論「現行鎮暴警察衣著規範是否合乎實質正義」。這些討論雖然有其意義,但是在我看來,都只是枝微末節的技術問題。因為,同樣我心如秤、讀同一部法典的司法官們,也會有不同的法律見解啊!何況群情激憤的民眾,彼此在臉書上批評叫囂,哪裡會因此產生共識?哪裡有可能「真理越辯越明」?
大家都認為自己的道理是對的,既然道不同不相為謀,於是你關燈,我刪友。如果你保持中立,還可能同時被雙方嫌棄「冷漠無情」。
其實,沒有誰的「道理」是錯的,問題在於我們缺少了共同的「價值觀」。
「真理越辯越明」的前提,是「可辯之理」。「價值觀」這種東西要怎麼「辯」?價值觀從來只能「培養」、只能「潛移默化」。能夠因為當頭棒喝、於是大徹大悟立地成佛之人,古來幾希?
況且「真理越辯越明」的邏輯前提是「某一方為歪理」。他愛國勝於愛家、我愛家多於愛國,那麼,「沒有國哪裡會有家」是否謬誤?~~這根本就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的標準,有什麼好辯論的?
衝突的根源在於:台灣缺少了一個普遍而深化的價值觀。如果我們剛從日本的高壓統治下抗戰勝利而獲得獨立,那麼「愛國」必然是一個普遍而深化的價值觀。如果我們長治久安、「帝力於我何有哉」地過了一個世紀,那麼「小國寡民」、「無為而治」才是我們心中就會是我們共同的心願。
只可惜,台灣,還沒有。有人為了爭取言論自由而壯烈自焚的同時,有另一群人嘲笑這個笨蛋、咒罵這個居心叵測的異議份子。有人頌揚英國政府尊重人民財產、建立公共設施之前願意花十多年與地主溝通的時候,有另外一群人咒罵大埔案中這些死要錢、不顧地方建設的老農夫。
「民主」對我們而言,究竟有多重要?每個人的答案差異是如此的巨大。所以讓我深惡痛絕的服貿「黑箱」,在你看來已經足夠相對透明;你在乎的是胖虎手中的七十元,我擔心的是胖虎的蠻橫罷凌。
我們存在著嚴重的價值差異,這是我們衝突的原因。那麼抽象,又那麼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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