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危機、台灣存亡與解決之道


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馬英九面對這樣一個急於併吞台灣的政權,先是未經立法監督下簽訂一個眾人疑慮的服貿協議,然後說為了「拼經濟」還有「國際信用」,所以堅持不能退回服貿。

從馬英九父親馬鶴凌的骨灰罈上的「化獨漸統」遺言、數年前陳雲林來時馬政府對中國來使與對台灣民眾的態度、還有馬總統的「識正書簡」,大家還看不出來馬英九的存心嗎?


馬英九不是笨、而是狠。鐵了心推動服貿把台灣賣給大陸,實現以經促統。民意已經如此反彈,馬為何硬幹?估計馬英九的目標,是希望在任內解決統一問題!如果沒能賣掉台灣,就弄亂臺灣。最後同樣完成統一大業。

為何占領立院的前幾天遲遲不出面?拖了幾天後的回應只是政令宣導?一方面以拖待變,因為學生違法攻佔立院,時間一長、學生壓力變大;另一方面,好整以暇慢慢回應,剛好可以激化對立!3/23果然有人衝行政院。那晚如果行政院軟性驅離,明明就可以讓學生的正當性削弱,但是為什麼選擇強力驅離?因為就是希望民怨持續升高、沸騰,社會更加對立。

已經五十萬人上街,為什麼馬英九繼續跳針?因為就要學生繼續佔領立法院!繼續占領立法院,各方都有藉口、有機會來亂。比如白狼之流的就來搧風點火。

那麼罷免總統吧?技術上不可行。實質上也沒意義。

技術上不可行: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0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三分之二,以馬主席對國民黨立委的控制力,根本不可能通過。

實質上沒意義: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補選總統、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用盡一切力量把馬英九趕下來之後,換上吳敦義?再努力換下吳敦義,換上江宜樺?還是算了吧?!

罷免不可行,於是繼續抗議,社會繼續動盪!社會因為大家和平理性所以仍然能夠維持穩定?想想看馬英九安排金溥聰接掌國安會是為什麼?

於是臺灣繼續動盪!馬總統「只好」依法宣布戒嚴。

中華民國憲法第三十九條: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

總統可以先宣布戒嚴再說!現在馬主席就已經牢牢控制國民黨立委了,何況戒嚴之後?還怕國會追認不過?

屆時臺灣一定民意暴動,越來越亂,但是對馬英九來說,越亂越好,因為剛好符合「反分裂國家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明定:“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不論臺灣怎麼解讀大陸的法律,大陸對內可以光明正大的宣布師出有名,大陸收復台灣!習進平的歷史大業永難抹滅!

學生困守立法院,馬英九裝傻賣萌,學生兵疲馬困、此消彼長,絕非用兵之道。

應對之道:找出槓桿解。那個支點就是「馬主席」。立刻發動罷免國民黨立委。集中火力,一次罷免一個,把只接受黨意不服從民意的國民黨立委,一次拔掉一個。只要一擊成功、水庫裂縫!為了避免「藍綠偏頗」,依照席次比例,拉下幾個國民黨立委,就拉下等比例的民進黨立委。民氣可用,應屬可行。

這樣一來,讓國民黨立委不得不回過頭反抗馬英九,借力使力的滾雪球效應,讓國民黨立委逼走馬主席!從體制內用和平的方式根本剝奪馬英九控制立法院的權力。

立法院難道不能換的地方開會嗎?占據立法院實在算不上甚麼談判籌碼!白狼要來立法院,就讓他來吧!占領立法院的終極意義,不是「增加談判籌碼」,而是「喚起全國人民的憲政危機意識」!

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該是另闢戰場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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