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對立面的,不是混蛋(原標題:聲音、論述、立場與價值觀)


你是否和我有一樣的困惑:明明我相信的道理這麼真確,為什麼竟然會有人站在我的對立面?

幸好,他們之中總是有些可以對話的人。我不求說服他們,我只想知道他們為什麼這樣想。我昨天就和這麼一個朋友聊天。以「佔立院反服貿」這件事情為主題,我們聊了將近一小時,試圖找出彼此間的差異。

第一,「為了反服貿衝立院」是否符合「法律上的緊急避難概念」,或是如前大法官許宗力說的「占立院具有最後手段性」?或者一言以蔽之,是否具有「正當性」?法律見解的對錯,最後只能交由法院判決、大法官會議去解釋,但是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判斷。我的價值判斷認為衝立院是具有正當性的,我朋友不這麼認為。

第二,對於公權力的態度。在我的價值觀中,國家機器是一個隨時可能失控的大怪獸,政府必須窮盡一切方法節制「合法國家暴力」的使用,而民眾必須嚴格監督。我的朋友認為,既然民眾違法佔據公共空間在先,抗爭雖然和平但是違法,在警察三度舉牌無效之後,勸?民眾不走;架?民眾反抗。於是幾百個警察圍成一圈看著高壓水柱攻擊二三十個民眾也算是合理手段。再不走?用警棍爆頭也在情理之中,就如同家長管教小朋友時,家長有權力決定使用哪一種的懲戒手段。這是第二個價值觀的差異。

第三,臺灣是否是個民主國家。在我認為,「是否為民主國家」不是一個零或一、是或否的概念,而是程度的問題。台灣的民主,可以得幾分?在我看來,因為行政權的公然違憲(包括服貿協議的違憲、警察公然違憲剝奪特定團體永久集會自由)、立法院的監督失靈(國民黨立委只依黨意行事而忽略民意),使得臺灣民主正急速後退,到達不及格的程度,而且還在持續惡化中。但是我的朋友認為:臺灣可以投票、可以罵總統、可以上街遊行,所以是個民主國家。既然是個民主國家,就應該要守法,可以抗爭但是不可以違法。為了公眾的秩序與福利,違法者應予嚴懲。這是第三個價值觀的差異。

再一次,我深深的體會:單一的議題,支持或是不支持,簡單的兩種答案,背後各自有這麼多的論述建構,而論述分別從不同的立場出發、並且建立在截然不同的價值觀之上。換句話說,如果希望社會對於某個議題能夠形成共識,前提必須是大家有著接近的價值觀。

這個社會已經有太多道德直覺式的批判。道德直覺很重要,但那不該是全部。把所有和我站在同一邊的人當做好人、把站在對面的人當成是混蛋?很合乎直覺,但是一點都不合理,更無法讓世界變得更美好。

如果我們看過「悲慘世界」這部電影,我們就該思考:原來一心鏟奸除惡的好警察在一個錯誤的大制度中,很可能會做出一些可怕、可悲的事情!我們要如何避免這樣子的悲劇發生?

當我們有了這樣子的思考,才有可能對於「國家機器」、「行政權」、「公權力」應該如何運作行使有一個比較接近的價值觀。在大家為了各自堅守的立場而辯論甚至叫罵之前,我們實在需要多看一些故事~~不管是小說、電影或是漫畫~~然後,我們才能思、辯。然後我們才可能有比較接近的價值觀,然後社會才不會這麼容易被各種議題、各種不同立場撕裂。

昨天,捷運隨機殺人事件震驚社會。各種論述大量湧現:廢死與反廢死的激盪、各種標籤往加害人身上貼、要求強化警察執法,甚至有人半開玩笑的說上捷運應該酒測,也有人認為「害我不敢搭捷運這個混蛋難道還不該槍斃嗎?」

每一種聲音,都是一種論述、一種立場。在大聲喊出我們的聲音之前,我們願不願意靜下心來,檢視自己與對方內心深處的價值觀?

發表於2014-05-24-蘋果日報<<站在對立面的不是混蛋>>


補述:

如果我們確實知道自己是正確的、對方是錯誤的,有幾種可能:

其一,對方只是還沒有體認到真正的價值,這時候,我們需要溫柔的說、堅定的做,讓對方被我們說服、感動;

其二,對方明明知道真正的價值,但是為了私利而顛倒是非。這種人不值得我們浪費時間動怒。我們只需要確信我們都努力讓世代的價值往前,讓那些真正的混蛋被輿論與歷史的洪流淹沒。

其三,當然,有更多的時候,無關對錯,僅是多元價值間的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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