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瘋狂的避免之道

驚恐的夜


昨天晚上很晚才睡覺,而且睡不安穩,感覺幾乎整晚都在驚恐的狀態之中。過去我幾乎沒有這種情形發生過。

因為,我在網路上看了一齣A片。性虐待的日本片。殘忍指數超出我所能忍受,虐待的手法當然讓我驚恐,但更讓我驚恐的是施虐者的神情、被虐者的驚恐與哭嚎。A片裡,女優淒厲的叫聲斷斷續續,有時因為受到痛苦而狂叫,有時承受痛苦的當下卻毫無聲息、有時在被虐的短暫空檔卻無故地放聲尖叫,伴隨著不自主的身體抽搐。據說,那是一種已經超出痛苦耐受極限,精神已經崩潰而有的反應。

不論如何我還是很詭異的,混雜著噁心、驚恐與興奮的感覺,強迫自己看完這個影片。結果,整個晚上,朦朧之間,我陷入一種驚恐的狀態。


當下,這個世界


我知道很多電影不過只是演戲,【只是為了滿足感官刺激】。但這個世界並不是這麼單純。

有些人可能聽過【水地獄】。同樣是性虐待的片子,殘忍指數破表。特別的是:影片畫面不是來自電影特效或化妝技巧,而是來真的。片中的女主角真實的受了各種殘酷的虐待,細節我就不多說了,總之女優的身體受到嚴重的傷害,終身必須使用人工肛門。拍攝該片的演員被日本的司法定罪判刑。

事實的狀況是:全世界每個角落都有黑道,日本黑道當然也不會放棄A片這種暴利的產業。黑道,可以用金錢誘惑你、暴力脅迫你、還可用毒品控制你。有了這些利器,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所以,昨晚我看的A片究竟是演出或者假戲真做?其實並不重要。可以確定的是這樣的情節在現實生活中絕對不是唯一極端的特例。

現實世界?如果你不相信,那麼就到Youtube上看看,我們一起看看現實世界是不是也發生這些事情吧?

我們可以看到甚麼呢?

看到美軍在關塔那摩監獄裡的虐囚。還記得美國小布希總統為了【大規模毀滅性核子武器】而入侵伊拉克?結果後來承認原來情報錯誤!而這個監獄關了很多未經審判的疑犯,美國大兵想出了各種新奇的方式虐待他們。

看到在菲律賓,一排天真可愛不過九歲、十歲的小女生們童言童語的對買春者說:「三十元美金就幫你吸吸」,而吸吸的意思就是口交。旁邊,年紀稍大一點點,看來不超過十五歲的男生在一旁推銷:「小女生,開心,開心」。

這讓我想到「官場現形記」裡有這麼一段:每當飢荒發生,就有大善人合法地幫皇上出賣職缺以籌善款。話說大善人揣著滿滿的腰包,其中包括了幾百萬兩的善款以及藉著出賣差缺之便中飽的幾十萬私囊,前往賑災。一路上赤地千里,百姓連樹皮都沒得吃了,只好賣兒鬻女。一歲年紀出價一兩,譬如五歲的就賣五兩,八歲的八兩。大善人只肯打對折,百姓無法也只能成交。一路上大的不要要小的,醜的不要要好的,一路下來買了五十多個的小女孩,撿了幾個樣貌較好的準備自己收用,其餘的也就不知道一齊送到什麼地方去了。

看到中東某國家,男人被綁在架子上淒厲的哭叫,卻忽然間沒了聲音。因為喉嚨被一旁拿著破酒瓶的人割斷了。動手的男人表情之開心,彷彿剛剛錄好了一段整人大爆笑。我想:惡魔不就是長這個樣子嗎?惡魔哪裡是什麼未知的邪惡力量?惡魔其實就是你我心中那個尚未萌芽,或雖已萌芽但因為禮教法制而偃旗息鼓、隨時蠢蠢欲動的貪婪與殘忍。

看到肢解人體。就像菜市場看到的屠夫,就這樣把死人開膛剖肚。操刀的人穿著手術的袍子,但是連口罩都沒戴。我高度懷疑那不是正規的醫院為了醫學的理由所進行的解剖。

看到電視節目訪問歷史學者及文化大革命的倖存者,說當時後在江邊殺人,殺了人就割肉來吃是普遍的情形。

看到南京大屠殺的紀錄片。

還看到好多好多,看得我幾乎要渾身發抖。不過我還是一路的往下看。我熟悉這種感覺。當初我看第四台的摔角,那種拿鐵鍊鐵椅把對方砸得頭破血流的「表演」,一開始我也是這樣幾乎發抖。多看幾次,也就習以為常了,甚至於偶爾當作消遣。



惡魔的昨天、今天與明天


我們為善,我們為惡;神性或魔性,其實都存在在我們的心裡。上帝或惡魔,菩薩或惡鬼,對於我們是¬¬否行善為惡,其實沒有這麼大的影響力。難道所有的納粹都受到了惡魔的催眠才屠殺猶太人?

我願意相信如果真的有神,神是愛世人的。問題在於人們假借了神的名義為所欲為~讓現代人髮指的「獵巫」,在十七世紀的時候,可是政、教體系都參與其中的全民運動呢!這難道是親愛世人的上帝所下的旨意?難道是惡魔下令要人們「獵巫」?

不過一百五十年,我們還可以看到黑奴買賣。斑斑血淚不需贅述。

不到七十年前,兩次世界大戰當中的屠戮慘不可言。納粹集中營、南京大屠殺是我們熟知的例子,但是其他與戰的國家,不管是軸心國還是同盟國,難道沒有類似的情形?沒有殘忍的虐殺?

不到四十年前,文化大革命的瘋狂還歷歷在目。雖然中國歷代饑荒易子而食的慘劇史不絕書,但是因為政治鬥爭而集體吃人肉、內臟的瘋狂,仍然讓人不寒而慄。

只要我們願意,張開眼睛就可以看見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在崇尚民主與人權的美國,同樣存在著慘無人道的虐囚。

就說美國吧!這些虐待囚犯的美國大兵,在還沒來到這個監獄施行這些暴行之前,未必就是泯滅人性、伺機為惡的虐待狂。並不是某個喪心病狂的人忽然想要以虐待囚犯為樂,不是因為人格偏差所產生的行為。如同上面說的那些集體的瘋狂,這些瘋狂、殘忍,來是「制度性的」。這是集體性的、結構性的為惡。

台灣呢?不要往遠處說,那些白色恐怖時代台灣警備總部中對「嫌犯」施以酷刑的那些人,難道通通都是喪心病狂的魔鬼?

一個人的殘忍瘋狂可以用心理異常、行為偏差加以解釋。一個體系的瘋狂(教派、社會、乃至於國家)要怎麼解釋?怎樣的昨天與今天,讓他們竟然在明天通通一起發了瘋?


瘋狂的本質~~


之一~~輕易產生


想要健康,你得做很多事情:要節制地飲食、要適當地運動、要有充足地睡眠、要有親情、友情、愛情這些心理上的支持網絡……。相對的,如果任何一個環節出差錯,你就失去健康了。

想要教養出一個人格健全的有為青年?你要從小教他做人處,要他懂得以同理心待人,要他懂得善待自己的同時也必須尊重他人,要讓他身心健康、通常父母還希望給他良好的學歷,讓他的起步可以比較順遂。

想要讓一個孩子將來變成社會的負擔?很簡單,任何一個環節出錯,可能是父母失和、可能是家庭暴力、可能是老師的偏差管教、可能是上網交了壞朋友、看了不好的影片……….隨便一個環節出差錯,我們的社會都可能多出一顆炸彈。

你說,培養一個惡魔與培養一個天使,哪一種比較容易?

之二~~吸引力大

光明很好,但是黑暗總有更致命的吸引力。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或許」是這樣沒錯。我甚至還可以更陽光、更樂觀地說:其實當我們為惡的時候,我們就立刻受到惡果了。這個惡果就「為惡」本身這件事情。因為我們放棄了「不為惡」的可能,讓自己面對懲罰~~可能是內在的良心懲罰,可能是外在的力量制裁。所以「放棄不為惡」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種惡報,。

只可惜這樣子的【惡報】其實並不足以讓人畏懼。真正讓人畏懼的惡報,總是來得很遲。當我虐待了某人,我可以「立刻」得到施虐的快感,甚至還可以得到大家的認同、鼓勵(屠殺猶太人的納粹,不就受到希特勒的鼓勵嗎?);而「報應」在「未知而遙遠」的未來。

如果施虐的當下我確知報應立刻會發生,我可能因此不敢對他人如此殘暴。問題是: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施虐者正是處在優勢的地位,才有絕對的權力支配受虐者的肉體與精神甚至生命。處在這樣的優勢地位,又怎麼可能感到任何迫切的危機(只有老子打人的份,這傢伙哪裡有還手的機會)?

相對的,我也願意樂觀的說:行善的當下,我們就已經受到了善報。這「善報」可能是內心的喜樂,也可能是外在名譽、物質的報答。不論如何,行善的善報總是那麼的不易察覺,尤其外在的「善報」往往來得遲,甚至遲得讓人只能相信這份善報只有來世才會印驗。
因此,【為惡】比【不為惡】來得更有吸引力。

制度的瘋狂,引發集體的瘋狂


「我欲仁、仁斯至矣」只是個理想;如同水性就下,通常的狀況是「學壞三天、學好三年」。

把水注入容器,水的形狀依照容器的不同而不同。把人放入環境,人的善惡依照環境的不同而不同。當社會制度尊重生命,如果這時出現了一個殺人魔,社會震驚。當社會制度不尊重生命,甚至鼓勵殺人魔的出現時,殺人魔的大量出現也就不難想像了。

甚麼時候歷史上會出現大規模的殺戮、集體的瘋狂?答案是:當制度鼓勵瘋狂的時候。

當制度告訴你:「奮勇殺敵!破城後姦淫燒殺不問軍紀!」的時候,每個士兵都會變成猛不可擋的野獸,而破城之後必定是喪盡天良的惡魔。

當制度告訴你:「女巫以肉體誘惑男人、以巫術竊取男人陽具、用咒語害死國王!大家快去把女巫抓出來、燒死女巫!」於是,獵巫成了比現代的捕狗更稀鬆平常但是手段更殘忍的社會制度。

當制度告訴你:「為了更美好的人類世界淨化種族!消滅猶太人!」猶太人其實不是人,只是另一種畜生。剛開始殺一個兩個可能會害怕,殺多了其實不過就像宰隻雞一樣沒有差別。不過就是條人命嘛!


造神~~絕對的影響力


如果我們容許「絕對的權力」存在,這樣的權力就很可能遭到誤用~~可能是因為掌權者為了一己之私,也可能因為掌權者自己為天縱英明、但實際是卻是出了一個餿主意。比如說,某個想賣國求榮的貪總統,又或者某個自以為推行仁政拯救蒼生、實際上卻陷民於水火的笨總統~~這種時候,絕對的權力就製造了一個瘋狂的制度。

談到權力。權力以實施手段區分,不外乎三種:「補償權力」(乖乖聽話,給你糖吃)、「懲罰權力」(不聽話就打你屁股)與「調控權力」(說服你,讓你相信乖乖聽話是為了你自己好)。但是權力的目的,終歸是要「影響」你的意志與行動。因此,前面所謂的「絕對的權力」不一定是指具有法定地位的領導者,(也就是說,並不是說一定要共產極權政體的領導者才是絕對的權力)。

更精確的說:我們應該戒慎恐懼的,是「絕對的影響力」。例如毛澤東當時其實也沒有掌握了整個國家的最終領導權,但是他鼓動了紅衛兵造反。能夠鼓動這麼多人造反,就證明了他的確具有絕對的影響力。而他用這樣的影響力,造就了一個瘋狂的制度(雖然這個制度並非光一己之力就能造就),叫作文化大革命。

鬥爭。文化大革命中,告訴你革命不是喝酒請吃飯,要求你破四舊立四新,無產階級專政,鬥垮資本家。不管那個「資本家」是不是資本家、是不是善良老實,大家喊打的時候你敢不喊打?那你也就是必須被鬥臭鬥垮的反革命分子!跟著喊打你可以活命,說不定還可以獲得利益,不喊打你就準挨打~~這裡說的打可是亂棒活活打死~~這時候,每個人都是瘋狂的紅衛兵,父母師長皆可殺。

身處在那個制度中,你只能跟著瘋狂,保持清醒的唯一可能就是自殺,或者被自殺。

避免瘋狂的唯一道路~~民主、法治


人類文明幾千年來,一次次的實驗證明了政治學的鐵律:「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我們常聽到「台灣就是太自由了,應該大陸一樣,該管的就拿出魄力來管,台灣就不會那麼亂」。我也不喜歡台灣這麼亂,但是如果要用「絕對的權力」來換得「國泰民安」,那我寧可放棄。因為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更帶來絕對的瘋狂。

如果我們容許了絕對權力的存在,就算我們有幸得遇明主再造漢唐盛世~~(暫時忘記那時黑暗的吏治、蓄奴,就假設漢唐是理想中的完美朝代吧)~~問題是明主百年之後何以為繼?難道期待禪讓政治的出現?或者讓權力開始腐敗直到下一次的真命天子揭竿而起、改朝換代?

民主之所以可貴,因為把權力還於民。如果有甚麼至高無上的權力,那也是民意的力量。

但光是把權力還於人民手中然仍不足~~如果人民只是一群愚民呢?怎麼辦?我們不能期待天降聖明感化草民。因為那可能又是另外一個危險的「絕對的影響力」啊!

因此民主制度中的每一個選民都必須學會理性思考,必須懂得民主為什麼可貴(因為權力總算回到人民手中),也必須懂得民主有甚麼限制(既然是民意為本,人多嘴雜的民意先天上效率一定不可能比專制極權來得高,也不可能有一個政策可以讓所有的人皆大歡喜),還要懂得民主政治中的政客可能以怎樣的手法操弄民主政治的遊戲規則。然後,我們才能盡可能選出適當的人選為民喉舌、為民服務。

在此同時,民意乃是由眾多的個人意志所組成,但人多嘴雜,因此必須要有一套制度,讓國家得以運作,而且這套制度不能因人而異,所以擁抱民主的同時不能忽略法治。

當我們以民主與法治取代了絕對的權力,我們就避免了可能的集體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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