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德與公義


關於陳為廷事件,社會有許多的討論。有些人呼籲「夠多了」。如果「討論一個人」當然未必值得投入這麼多的社會資源;但是很明顯的,討論「陳為廷事件」,重點並不是「陳為廷」,而是「從陳為廷事件討論整個社會的道德觀」。

「道德」的內涵究竟是什麼?

如果,有那麼一個具有核能專業、了解核電廠運作的日本人,在福島事件的第一時間開記者會宣布他將抱著必死的決心自願進去核電廠灑水降溫,拯救大家,而且各方專家似乎也頗看好他進入核電廠之後能夠發揮的功效。「不過我殺過很多人」。這個黑道自爆,輿論一片譁然。

「不行!你沒有資格當勇士!你殺了多少人!強姦了多少人!你根本垃圾!根本人渣!你說你已經悔改了?根本是沽名釣譽!那些被你強姦殺害的被害人及家屬在電視機前面承受再一次的傷害!這哪裡是真心悔改?」。

這樣的一個黑道,有沒有「道德」?每個人對道德的定義不一樣,但是「道德」這兩個字絕對包含了多元的意涵。至少,它包含了「對私德的自律」,以及「對公義的追求」。

「私」德的「私」並不暗示「問題很小」或「與公眾無關」。這是相對的概念。錯誤的公共政策同時影響千萬人,是「公」;相較之下,連續性騷擾的惡行傷害了一個個的受害人,是「私」。所謂「公」義與「私」德,「公」與「私」是相對的,差別在於:同時間影響多少人。

除非迫不得已(比如飢寒起盜心),否則,貪小便宜、偷東西到搶劫殺人,都屬於「私」德有問題,隨著侵害他人法益的強度越強,必須面對的法律的懲罰也越嚴厲。陳為廷的問題大到刑法層級、影響公共安全,尤其是婦女的安全,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但,相對於同時影響千萬人的「公義」,這仍是「私德」問題。

回到那個虛擬的黑道核能專家。如果我是日本人,我實在沒有勇氣去指責「這個人渣這麼做是何居心」~~畢竟我自己沒能力也沒膽量進入破敗的核能廠救災,我連那個「人渣」都不如啊!

我只能感嘆:這個國家為什麼沒能出現更多有能力也有意願的專家勇士「毛遂自薦」或「被推舉」。

我只能感嘆:在這個國家,當你成為公眾人物,一滴墨汁在放大鏡下已經如此骯髒,更何況曾經傾倒了整瓶墨水!於是,你這塊布料,再也沒有任何剪裁展示的可能。你就乖乖的躲回你的衣櫥裡吧!

回到台灣,我感嘆:為什麼竟然只有台派人才如此寥落?如果台派有三、五個不一樣的陳為廷,會面臨這樣的困境嗎?

我疑惑:這個社會,涉嫌收賄的賴素如可以光明正大參選市議員,而陳為廷因為性騷擾前科不該進入政壇。這是怎樣的雙重標準?

挺?還是不挺?

這個「黑道核能專家」當然是個虛構的例子。然而如果「只有真實案例才值得討論」,那麼金瓶梅、悲慘世界或是那些拿下諾貝爾文學獎的小說豈非毫無價值?

這個例子本身當然不能完全類比「陳為廷事件」。「核電廠爆炸」不等於「社會的不公義」;「投身社會運動進而選立委」不等於「以必死的決心慷慨赴義救災」,這兩個「不等於」是不證自明的。

舉這樣的例子,目的在於凸顯出:「道德」有很多個面相,每個人的內心世界也是如此。但是我們這個社會對於「道德」的判斷標準卻似乎只有一個,叫做「內聖外王」~~「管不好自己的老二,如何掌握公共權力」?

在「公」共議題上,陳為廷的理想性與影響力是大的。他在「私」德部份的錯誤也是大的。這是無可否認的事實。吳育昇偷情,但是私德敗壞的他只對不起他的家庭;陳為廷性騷擾他人,私德敗壞的他已經直接破壞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秩序。(當然,吳育昇的通姦罪也是刑法層級,但通姦罪的爭議一向很大,是另一個議題,在此姑且不論)。從這個角度來說,陳為廷的過錯遠大於吳育昇,這是簡單的事實,誰來辯護也沒用。

吳育昇在公共領域的表現太糟糕,而陳為廷則是獻身社會運動有目共睹。然而,因為兩人管不住自己的性慾,就「過分醜化吳育昇的出軌,並藉由不堪的出軌強化他在公共領域的錯誤」或「過分淡化陳為廷的性騷擾,並藉由他在社會運動上的光環來掩飾對於私德的陰暗」,在邏輯上完全是一樣的錯誤。

如果有誰批評陳為廷對女性的不尊重,不必然表示他反對陳為廷的參政;如果有誰支持陳為廷出來競選,不代表同時認定性騷擾只是一個輕微的小事情;反對陳為廷代表台派競選,未必是因為道德問題而徹底封殺陳為廷的政治生涯,可能只是基於勝選與否的考量。

陳為廷退選之後,在社會產生這麼大量的論述之後,至少,我們應該體會: 事情並不是只有「挺」與「不挺」這麼簡單。

網路時代,每天都有許多不同意見的文章可以閱讀。身為一個讀者,如果習慣從「文章結論」去猜測「作者立場」,甚至進而因此論定「這個作者說的有沒有道理」,實在是一件很輕率的事情。


***

另外,有些人認為「難道台派就沒有其他人了嗎?為什麼一定要給這樣有瑕疵的人?」我的看法是「儘可以推出其他更有能力、號召力的人,來獲取更多的選票」,而不是「弄掉陳為廷這個道德有瑕疵的準參選人,以免選票被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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