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與道德,哲學與三原色


每個人做每件事情,都可能同時包含很複雜的動機。為了更了解自己,我們時常問自己「我這麼做,到底是為了什麼?」。比如說,我就時常問自己「我這麼愛寫,到底是為了什麼」。

時時檢視自己、試圖更加認識自己,當然是好事;但是如果過頭了,會變成怎樣呢?

你知道「三原色」吧?我們看到的顏色,通常是三種基本的顏色「調」出來的。比如說,紫色就是「紅色加藍色」、黃色就是「藍色加綠色」。

「你選擇黃色,是因為你喜歡藍色?還是因為你在乎綠色?」如果我這樣問你,你大概會覺得我是神經病。

可是大哲學家康德探討「你做善事,是為了快樂?還是為了義務?」然後,從衍生出一大套讓人眼花撩亂的論述。

以下就是康德論述的一小部分。

首先,康德問:怎麼樣算是自由?

你口渴了,想喝飲料;你捨棄了可口可樂,選擇喝雪碧。自由選擇飲料的你,是自由的嗎?

康德說「不是」。如果我站在高樓屋頂被推了一把,地心引力抓著我往下墜落,不管我選擇頭先著地還是屁股先著地,我都不是自由的。

那麼,我被口渴這個痛苦所驅使而做出喝飲料的選擇,我哪裡是自由的?從源頭(口渴)開始就不自由了,那麼,選擇可口可樂或是選擇雪碧,哪裡算是什麼自由?

接著,康德問:怎樣算是道德呢?

康德認為,如果你做一件善事,是因為一種不得不的、讓你「不由自主」的動力所驅使,那麼你的善行的起心動念就不是「道德」的。這是一種很嚴格的定義。

如果你行善只是為了「沽名釣譽」,那麼不管你做了多少善事、捐了多少善款,你的動機都不是「道德」的;這的大家都可以理解。

進一步說,就算你行善的目的只是單純的「為善最樂」,康德認為,那麼,你還是為了讓自己快樂所以才行善的嘛!「因為為善最樂而行善」,就像「選擇喝雪碧來解渴」一樣,根本不是一種真正的自由;不是基於自由意志而做出的善行,怎麼會是道德呢?

那,我們就會忍不住問康德這個難搞的傢伙「到底怎樣才算是基於道德動機的行善」?

康德說,如果有一個人,被全世界的人欺負、背叛,恨極了所有的人類、整個世界,再也沒有任何悲天憫人之心;但是因為堅信「行善的原因就是因為應該行善」,所以他還是到處行善捐款,那麼,這就算是真正「出於道德動機的行善」。

更簡單一點的說:康德把行善的動機分為兩種,一種是「快樂」(為善最樂,所以要行善),一種是「義務」(行善的目的就是行善)。不是基於「義務」的行善,都不算真正的道德。

看了這麼一大串,大概有點兒頭昏了吧?我自己也是讀了好幾遍之後,才把這一小段論述看懂。

可是,看懂了之後,我產生更大的疑惑。什麼是藍色、什麼是綠色?這已經夠難定義了;為什麼還要把黃色區分成香檳黃、奶油黃、芥末黃,然後仔細地分析「奶油黃真的是黃色嗎?」、「奶油黃的基調到底是藍色還是綠色?」。

老子的道德經開宗明義就說了「道可道,非常道」。事情的道理可以去探究,但是沒有辦法「究極」;硬要用文字、語言「究極」,只會搞得一團混亂。

當然,我也知道,很多人認為,西方文明就是因為「究極」,所以才會有科學革命;什麼東西都只是模模糊糊地說個大概,就沒有辦法好好的發現科學的奧祕。

所以,到底要不要讀哲學呢?我給自己的答案是:當然要。讀哲學就是頭腦體操。這樣的體操讓我們腦袋更靈活;雖然不會因此成為照亮萬古長夜的熠熠哲人,但是至少有助於我們看穿一些騙人的小把戲~~比如說政客用來愚民的小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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