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球員兼裁判」的國營航空罷工,意義何在?
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討論的內容大致是:罷工是為了對抗資本家;對實質上公營的華航罷工是正確的策略嗎?
讀完之後,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如下。
中華航空(雖然明明是中國航空China Airline,不過這裡就先不戰這個了)到底是不是國營?其實嚴格來說,並不算。總之先退一百步,先不管中華民國政府在制度上如何掌握了中華航空的人事權~~不管怎樣,這種特許行業,本來就應該受到政府的高度監管~~比如說交通部與勞動部理論上應該要嚴格監督航空公司的勤務安排是否危及飛安。
很明顯的,中華民國政府失職很久了。
華航罷工的意義是什麼?在我看來,是「被壓迫者(空服員)向壓迫者(華航高層)怒吼」。
我不認同這篇文章,基於三個理由:
第一,罷工的核心意義是「讓大家看見不公義」,然後「逼迫所有人正視問題」、「逼迫應該解決問題的人出面解決」。罷工的核心意義並不是「逼資本家把利潤吐出來」。
第二,「航空業該不該收歸國有」在經濟效益上是否利大於弊?不論答案為何,都與「幾乎可以視為國營」的華航有沒有認真經營、並且重視飛航安全與維護勞工權益等問題毫不相關。或者說,「華航有沒有認真經營、並且重視飛航安全與維護勞工權益」只和「政府有沒有認真監督」有關,和「該不該收歸國有」無關。
第三,關於「球員兼裁判」問題。
「法院」當然是國家開的,「冤獄」問題怎麼解決?還是要回到國家體制啊!難道要因為冤獄問題無法妥善解決,就質疑「怎麼可以球員兼裁判」嗎?
同理,如果認為「華航不該實質上為國家所有」,那就推動華航的徹底民營化;如果認為「華航這個特許交通業為國家所掌握是合理的」,一旦出了問題,就應該逼政府好好監督華航,而不是質疑「你怎麼期待球員兼裁判的政府可以做出公正的裁決」。
關於問題,有時候著重症狀解(要華航別亂搞)、有時候著重根本解(釐清到底該不該國有);「去立法院叫立委立法規範國營事業員工的分紅比例」這種事情有沒有效我不知道,可以肯定的是這種解法無視於症狀(華航經營曾亂搞)、也忽略了根本解(原作者說了半天,到底贊不贊成華航國有呢)。我個人實在無法贊成這種解法。
原文傳送門:https://www.facebook.com/DerrickxHsu/posts/10205485456809518
讀完之後,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如下。
中華航空(雖然明明是中國航空China Airline,不過這裡就先不戰這個了)到底是不是國營?其實嚴格來說,並不算。總之先退一百步,先不管中華民國政府在制度上如何掌握了中華航空的人事權~~不管怎樣,這種特許行業,本來就應該受到政府的高度監管~~比如說交通部與勞動部理論上應該要嚴格監督航空公司的勤務安排是否危及飛安。
很明顯的,中華民國政府失職很久了。
華航罷工的意義是什麼?在我看來,是「被壓迫者(空服員)向壓迫者(華航高層)怒吼」。
我不認同這篇文章,基於三個理由:
第一,罷工的核心意義是「讓大家看見不公義」,然後「逼迫所有人正視問題」、「逼迫應該解決問題的人出面解決」。罷工的核心意義並不是「逼資本家把利潤吐出來」。
第二,「航空業該不該收歸國有」在經濟效益上是否利大於弊?不論答案為何,都與「幾乎可以視為國營」的華航有沒有認真經營、並且重視飛航安全與維護勞工權益等問題毫不相關。或者說,「華航有沒有認真經營、並且重視飛航安全與維護勞工權益」只和「政府有沒有認真監督」有關,和「該不該收歸國有」無關。
第三,關於「球員兼裁判」問題。
「法院」當然是國家開的,「冤獄」問題怎麼解決?還是要回到國家體制啊!難道要因為冤獄問題無法妥善解決,就質疑「怎麼可以球員兼裁判」嗎?
同理,如果認為「華航不該實質上為國家所有」,那就推動華航的徹底民營化;如果認為「華航這個特許交通業為國家所掌握是合理的」,一旦出了問題,就應該逼政府好好監督華航,而不是質疑「你怎麼期待球員兼裁判的政府可以做出公正的裁決」。
關於問題,有時候著重症狀解(要華航別亂搞)、有時候著重根本解(釐清到底該不該國有);「去立法院叫立委立法規範國營事業員工的分紅比例」這種事情有沒有效我不知道,可以肯定的是這種解法無視於症狀(華航經營曾亂搞)、也忽略了根本解(原作者說了半天,到底贊不贊成華航國有呢)。我個人實在無法贊成這種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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