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肉的鬥爭策略
議會重掌大權後,1689年1月在倫敦召開的議會全體會議上,宣布詹姆斯二世退位,由威廉和瑪麗共同統治英國,稱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 。 同時國會向威廉提出《 權利宣言 》。 宣言譴責詹姆斯二世破壞法律的行為;指出以後國王未經議會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效力;不經議會同意不能徵收賦稅 ;天主教徒不能擔任國王,國王不能與天主教徒結婚等。 威廉接受宣言提出的要求。 宣言於當年10月經議會正式批准定為法律,即《 權利法案 》。
因為這場革命沒有人命傷亡或受傷(即沒有流血——「bloodless」),故史稱「光榮革命 」。 至此,代表民意之英格蘭國會與代表君主絕對權力之英國國王近半個世紀的鬥爭,以議會的勝利而告結束。
從維基百科的「光榮革命」,你讀到什麼?我讀到的是,唉啊,哪裡有什麼光榮?說穿了就是這股勢力與那股勢力的鬥爭。然後,「以民意自居」的議會勢力獲得勝利。
然後呢,經過很痛苦漫長的過程,「一般人民」的「意」很努力的想要分一杯羹;更貼切的說,應該是「在鬥爭的過程中掉下了一些權利的碎屑」,讓一般人民給撿到了;而,一般人民之所以可以撿得到這些碎屑,其實是因為那些在議會的貴族想要籠絡人心、想要借力使力好制衡貴族的敵人們(而這個所謂貴族的敵人往往是對貴族抽稅的國王,或者是另外一派的敵對的貴族)。
理想中,我也嚮往「強者為弱者服務」的美好世界;但真實的世界裡永遠是弱肉強食。更白話的說,人民的權力不可能是「人民向當權者奮力爭取而來」,而是必須「趁著當權者彼此鬥爭的時候,主動地找機會借力使力、見縫插針地要求一些對人民有利的制度」。身為弱肉的我們如果不去弄清楚鬥爭的基本策略,那麼就難怪人民的權力提昇得這麼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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