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中國玩這種大外宣 應該是《play我呸》才對吧
愛最大,其實我們都一樣?
宣揚「愛」總是正確的;恨不能縫合世界的傷,愛才能。「愛最大,其實我們都一樣」,對吧?
如果有機會用自己所擅長的才能去頌揚愛,是感動他人也感動自己的;如果感動他人也感動自己的同時竟然還能名利雙收,那只有傻瓜才不去做。
可是等一下;如果那個請你頌揚愛的業主,其實是那個辣手捅刀的惡人呢?
若說是真心悔改,那麼為惡在先而試圖補過在後也就算了;如果是為惡在先、說謊在後,還要「以疫謀宣」的極惡之徒對你動之以情又說之以利地邀請你一起去讚頌「事情其實沒那麼糟」、「以愛縫合彼此的傷」呢?
那麼,要不然就是壞到與極惡之徒站在一起的惡,要不然就是蠢到還真的相信「不論任何情況下,頌揚愛能縫合準沒錯」的蠢。
你難道沒有想過是誰桶的刀?你難道沒想過傷口深處正在如何化膿?你難道沒想過如果傷口不清創、如果兇手不伏法,只會讓傷更傷、讓痛更痛、讓惡人更張狂?
那個由中國共產黨統治著十多億人口的中國。眼下實在沒時間深究病毒究竟是不是「純天然」,也姑且不探討病毒究竟是如何侵入零號病人體內。客觀的事實是:中國隱瞞疫情在先,一再發表錯誤訊息、嚴重誤導國際認知在後,更別說在事發第一時間搜刮世界各地大量口罩,現在還拿著有瑕疵的口罩、準確率不如擲銅板的試劑「援外」。
然後你和這樣的中國Fight as One?你這不是公然和世界為敵嗎?
究竟是邪惡還是愚蠢?亦或者有第三種答案?
第三種答案
在武漢肺炎肆虐的今天,蔡依林跑去唱那種歌、參與那種MV,被大家嚴厲批判只是剛好而已?不!這樣的批判是不夠的。不只是「本該如此」,更是「早該如此」。
你知道什麼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嗎?那你還記得戴立忍嗎?三年前戴立忍因為種種原因,而「據說是被道歉」的時候,還有多少台灣人在力挺「啊!那是因為如此所以那般,總之無可奈何」之類的分說之詞。
錯誤的事情就是錯誤的。如果你認為「戴立忍是情有可原」而「蔡依林是罪無可逭」的時候,那麼請問你,兩者之間的界線在哪裡?你畫得出來嗎?年收入千萬以上叫貪得無厭之醜?年收入兩百萬以下算養家糊口之悲?是人民幣收入占年收入百分之六十以上所以見義忘利的利益問題?還是劇組人員/唱片公司人員的生計百分之五十五以上操縱在中國手裡所以情有可原的情義問題?
同樣是嚴詞批判藝人。當大家批判張震嶽的「我們中國人」一說,卻對於周杰倫張惠妹去中國悶聲發大財擔任「導師」而不發一語的時候,就註定了今天蔡依林的「讓人失望」!
當大家三年前包容了戴立忍的「情有可原」時,那就難怪本土天王吳宗憲在金鐘獎典禮上大談「沒有辜狗,我們有百度」、「兩岸合則兩利」地選擇與中國站在一起;既然當時台下一片嘉賓藝人還跟著陪笑賣笑、而這些年來吳宗憲的主持節目與代言廣告也沒少過,你又要如何批判蔡依林和中國Fight as One?
這不是邪惡、不是愚蠢,而是平庸的邪惡蔚然成蔭。多少年來,是深信「政治歸政治,XX歸XX」你我共同肥沃了這樣的土壤。
你的偶像其實不是你的偶像
很會打球、打仗、唱歌、學富五車、提升晶圓製程產能、寫小說、發明更好的科技⋯那叫做「能力」。我佩服有能力的人;比如說改寫行動通訊歷史的賈伯斯。
勤奮努力、不屈不撓、奮戰到底⋯那叫做「態度」。我佩服有態度的人,比如說以「不是天才,是地才」為形象而受大廣大歌迷尊敬推崇追捧的蔡依林。
但,只有信仰崇高價值、並且堅持價值的人,才值得我尊敬崇拜。比如說以生命爭取台獨與言論自由的鄭南榕;比如說每一個勇於上街對抗暴政、爭取自由的香港市民。
至於有能力、有態度,但是價值零分的人,總分還是零分;甚至更慘,負分。
釐清這點之後,就比較不會隨便崇拜偶像之後才又心碎崩潰。
正確價值與核心價值
正確價值?蔡依林不是不畏爭議地倡議性別平等、同志平權等價值嗎?這難道不正確嗎?難道一定要在政治立場上跟著你們這幫「台獨份子」政治正確,才算是正確嗎?
不不不,你誤會了。
愛護動物是一種正確價值,倡議性別平等、尊重同志也都是一種正確價值;他們之中沒有高低之分,要區分的是「價值以什麼為核心」。「因為貓貓狗狗好可愛」所以愛護流浪動物?這樣的動機沒有不對,但是核心價值不該是「可愛」,而是「對生命的尊重」;「因為弱勢的同志被霸凌很可憐」所以挺同志平權沒有不對,但是核心價值不是「很可憐」,而是「對人權的追求」。
如果你高舉著同志平權的大旗,卻和中國那樣的邪惡政權沆瀣一氣地Fight as One,你要我如何相信你的核心價值很崇高?
擁抱了平庸的邪惡而不自知、不醒悟的人,即便是歌頌愛,也無赦。《Fight as One》?陪中國玩這種大外宣?應該是《play我呸》才對吧!
本文刊載於2020-04-10-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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