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危機、台灣存亡與解決之道
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馬英九面對這樣一個急於併吞台灣的政權,先是未經立法監督下簽訂一個眾人疑慮的服貿協議,然後說為了「拼經濟」還有「國際信用」,所以堅持不能退回服貿。 從馬英九父親馬鶴凌的骨灰罈上的「化獨漸統」遺言、數年前陳雲林來時馬政府對中國來使與對台灣民眾的態度、還有馬總統的「識正書簡」,大家還看不出來馬英九的存心嗎?